“也够了。”李嗣说。
疤脸看着他。
“李嗣。”
“嗯?”
“你为什么不让杀人?”
李嗣没立刻回答。
他看着远处,那里火光冲天,浓烟滚滚。
一个老头从房子里跑出来,他跑得还挺快,跌跌撞撞的。
不过,没等他跑出十几步,一根标枪便撕开了空气,也从背后撕开了他的身体。
他被凿穿,钉在地上,石板地面被强大的冲击力凿得裂痕密布。
一个骑兵从老头被钉死位置的后面出现,他旁边还跟着一名队友,一个脸上带着胜利者的笑,另一个一脸晦气。
后者给了前者一枚金鹰,前者笑嘻嘻地收下。
第三奥古斯都军团的士兵是不可能缺钱的,他们的周薪是两个帝国金鹰。
这是最低级级别的周薪。
“因为杀普通人没什么意思。”李嗣看着那边,说道。
疤脸没说话。
李嗣转回头,看着他。
“你杀过普通人吗?”
疤脸点点头。
“很多。”
“杀他们的时候什么感觉?”
疤脸想了想。
“没什么感觉。”他说,“就是杀人。”
李嗣点点头。
“那就别杀了。”他说,“反正没什么感觉。”
疤脸沉默了一会儿。
“可是,这样会不会让其他人觉得……”
“咱们这片归我管。”李嗣打断他,“在我的地方,听我的。”
“而且,从他们身上榨金币的感觉不好么?”李嗣问。
疤脸看着李嗣,没再说什么。
他点点头,随后转身离开。
李嗣继续站在仓库门口,没有动。
太阳继续往下落,光线越来越暗,越来越红。
远处的火光越来越亮,浓烟把半边天都遮住了。
惨叫声还在继续,但越来越少了。
那个年轻的小伙子从金铺里出来,怀里又塞满了东西。
他跑到李嗣面前,兴奋地打开布袋给他看。
金币,银币,首饰,还有几块宝石。在血红的夕阳里闪闪发亮。
“李嗣!快看!快看!”
李嗣看了一眼。
“不错。”他笑了笑,“后面记得换成钱。”
小伙子兴奋地点头,然后将东西收起。
“李嗣,那边还在杀。”他指了指火光的方向,“咱们不去看看?”
“不去。”李嗣说。
小伙子愣了一下。
“为什么?”
“没什么好看的。”李嗣说。
小伙子看看他,又看看那边的火光。
他张了张嘴,想说什么,但没说出来。
这时,疤脸走过来。
“都收拾好了。”他说,随后,又看了眼那个小伙子,但没和他说话。
李嗣点点头。“走。”
他翻身上马。
他手下的人也上马,跟在他后面。
他们沿着街道朝镇外走。
街道上到处都是尸体,血在石板路上流成一条条小河,汇在一起,流向远处,流向看不见的尽头。
流向名为仇恨的海。
队伍穿过镇子,从西边出去。
镇外的草原仍旧绿绿一片,风吹得草浪起伏。
李嗣勒住马,回头看了一眼。
镇子还在烧,火光冲天,浓烟滚滚。
至于惨叫声,已经听不见了。
他只看了一会儿便收回目光,继续向前。
“李嗣。”
又有人在背后叫他。
他勒住马,转过头,但没有人。
他回到了现实中来,他的身边没有昔日的军团同袍,他也早已不再是第三奥古斯都的卡塔弗拉科依骑兵。
他是李嗣,兽人,铁牙部落的酋长。
太阳还挂在天上,阳光并不毒辣,风吹过来,将他头发吹得摆动。
前面是诺吉拉,他的目的地。
第55章 我来接管
之后的路上李嗣没有再看到这样的场景,因为已经不在巴尔萨的范围了。
他进入到了诺吉拉,这个兽人国家。他沿着钢骨行军的路线一路前进,路上经过了不少城市,听到了很多关于钢骨的事情。
钢骨在诺吉拉的名气,就像他在托尼亚平原上的名……
额,好吧,李嗣在托尼亚平原上其实没那么有名。有名的主要是铁牙部落,和‘那个铁牙部落的酋长’。
至于他本人,不少兽人酋长其实都不知道他是一个长得像人类的兽人来的。
和钢骨其实比不了。
不过这个无所谓,李嗣也不在乎这个。
说起来,钢骨部队的速度还真是快。如果不是李嗣快马加鞭的话,说不定还追不上。
随着不断地深入,钢骨也开始逐渐遇到了抵抗。
他的确在诺吉拉有着相当的威望,但这不代表他振臂一呼就能够让诺吉拉的所有部队望风而降,临阵倒戈。
这当然是不可能的。
诺吉拉立国已经有好几千年了,在这几千年里,这个已经成为了王国的兽人国家,自然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就像人类的王国一样,一些存在于人类王国之中的蝇营狗苟,自然也会在这个兽人国家出现。
哪怕兽人天性是更加向往战斗和杀戮的,但欲望的力量是那样庞大,它足以彻头彻尾地将一个兽人改变。
特别是那些贵族。
自然,也包括普通兽人。
钢骨开始遇到了抵抗,因此,他自然需要将这些抵抗的城市一座座攻下来。
这需要时间,对于钢骨而言,征服诺吉拉的速度自然是越快越好。
而对于诺吉拉的本地势力来说,抵挡钢骨的时间,自然是越长越好。
诺吉拉,石蹄城。
城外,钢骨的部队已经将这座城市团团包围。
部队正在做着最后的准备,预计三天内就可以开始攻城。
钢骨的中军大帐扎在一处坡上,结实,简陋,没有任何装饰。帐篷外插着一根旗杆,上面是铁牙部落的旗帜。
李嗣站在山坡上,看着远处的石蹄城。
和帝国人或者是巴尔萨人的城市比,这座城市的城墙不算高,大概十七八米。
不过它依山而建,两侧都是陡坡,只有正面一条路可以进攻。
当然,这里是奇幻世界,翻山越岭对于有准备的军队来说不是什么难事。
城墙上站满了士兵,密密麻麻,握着武器,盯着这边。
城头飘着诺吉拉王家的旗子,金底的狮头旗。但不是正面的狮头,是侧面,鬃毛竖起,呲着牙。
那是亲巴尔萨派的标志。
钢骨站在李嗣旁边,也在看着那座城。
“那是石蹄城,”他说,“守军有八千人。城主叫克拉苏,以前是我带过的兵。不过,现在他站在那边。”
“他为什么不跟你?”李嗣问。
钢骨看了那边一会儿,回答道:
“因为他儿子在巴尔萨做人质。大概是十年前,他儿子去巴尔萨做生意,被扣下了。从那以后,他就死心塌地给巴尔萨人做事。”
李嗣点点头,随后示意钢骨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