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比起来,莫说自己,就是自家马儿也显得十分娇小。
“哞……”
大象发出声音,就从他们面前经过。
道人拄杖让到了一旁,丝毫不觉害怕,也不流露出任何凶相,只与这些路过的大象对视。有趣的是,似乎能感到他的友善,又似乎能从他身上察觉到自然的气息,这些大象也一点不畏惧他,路过之时,无论大象小象,也全都朝他投来目光。
双方目光交错,像是能够交流。
女童也随着道人让到了旁边,仰头盯着这些庞然大物,眼中却要多些警惕,警惕之余全是惊叹。
那长长的象牙就从她面前晃过去。
自己还没有大象的半条腿高。
慢慢的象群也走远了。
一方友善,一方信任,完成了一次需要不少缘分的偶遇。
“呼……”
三花娘娘这才松了口气,拿着甘蔗,扭头对道士说道:“这些大象长得好大,小的大象都有马儿那么大……”
“三花娘娘在长京不是看见过大象吗?”
“没有这么多!”
“原来如此。”
“而且长京的大象没有牙齿!”三花娘娘仍旧惊叹,“它们大得像是妖怪一样!”
“世界很大,精彩得很呢。”
“真不公平,它们就长得这么大,猫儿就长得这么小。”
“走吧……”
道人收回目光,迈开脚步。
女童连忙跟了上去。
“咵嗤……
“吧唧吧唧……”
吃两口甘蔗,缓一缓心中惊讶。
前方有一座小城,身处雨林之中,大江河畔,住的多是当地人,虽有官府,却几乎是当地人自治。走到这里,道人便确定自己真的走到云州最南边的一个郡了,只是并不是步郡,而是叫代郡。
这里的人很淳朴,也很热情。
宋游赶上了一户人家娶亲,蹭了一顿酒席,当地人喜欢吃虫,有百虫宴,道人也尝了不少,引得三花娘娘盯着他不眨眼睛。
此外还有香竹饭。
选用的是嫩香竹,里头是混杂了水果的糯米,做熟之后竹子的内膜会将糯米饭包裹严实,吃的时候将竹子的外壳剥开,像是撕甘蔗的壳又像是剥香蕉的皮,露出里头的糯米饭,长长软软一根,竹子的清香与糯米水果的香气混杂,十分可口。
最主要的是,吃起来总觉得唤起了宋游前世儿时的回忆。
此外这边由于天气炎热,天气一热胃口就不好,所以很喜欢吃酸口,很合宋游的胃口。
在这里又待了一些天,算算时间,寒冬已经快要过去,道人才仓促启程,沿着云州南边的这条线,往另一方走。
去寻同样在云州之南的步郡。
走出代郡,便是步郡。
步郡不再是热带雨林,但偶尔也看得见热带植物,像是沼郡与代郡的结合,温度比代郡略有下降,却也同样暖和。
走进步郡二百里,大约两日行程,燕子便从天上飞来,告知他们,自己已经找到了红色的河。随即在他指引下,没有多久,道人一行便也来到了这条红色的河流面前。
“原来是这样……”
道人看着这条河流,露出笑意。
原以为河水会是红色的,这才能养出独特的红米,他还想过会是什么原因呢,结果河水还是普通的河水,甚至很清澈,只是河里有些细砂,这些细砂呈现出朱红色,便使得河水也像是红的。
水流奔腾而下,直去路川。
第621章 缘分到了,不遇也遇
路川城外,河水湍急。
小女童蹲在河边,将手伸进河里。
“哗啦……”
河水冲刷着她细白的小手,在她手中打着旋儿,激起清淡水沫。
水中总有一些朱红暗红色的细砂,被水裹挟着奔流往下,使得水也变了颜色。这些细砂到了她的手中,随着水旋而晃荡,等到水逐渐安静下来便也沉淀在了手掌心,此时手中的河水已经清亮见底,一点泥土灰尘与颜色也不见有——若非使得女童细白的手掌还有躺在手掌底部的细砂变得更加清亮与干净,在阳光下反着光泽,甚至看不到水的存在。
“……”
女童满意的点点头。
正准备站起来,河水推着水浪向岸边侵蚀,冰冰凉凉的,像是很硬,又像是很软,哗啦一下撞着她的脚,一不注意就钻进了鞋子里。
“登登登……”
女童只好站起来,慌忙后退几步,低头看看自己鞋子,又抬头看一眼河水,皱着眉头像是责怪,随后才从褡裢里摸出打水刀,开始打水。
先打水出气,再打水煮饭。
等到她将水囊装满了,也端着半锅煮饭水回到岸边时,道士就悠悠然的坐在一块石头上,拿着一张纸看着,旁边枣红马卸下了行囊,也悠悠然的站在旁边低头吃草,青山绿水间,画面十分安静。
三花娘娘放下水,凑过去看了眼。
“路川,出城往南,沿着官道,八十里路,第十六个土什么旁边,小路上山,若找不到,城中刘记布庄……”
“土堠。”
“土后!”
“就是官道旁边经常见得到的小土包,五里一个。”道人说道,“三花娘娘若是不认识的字,可以读半边。”
“读半边……”
女童若有所思的点点头,又盯着纸说:“原来你是记在这上面的!”
“不然我也会忘。”
“你不聪明。”
“自是比不得三花娘娘记忆过人的。”
“那我们要去城里找刘记布庄吗?”
“看吧……”
宋游收起这张纸,抬头看天:“看燕子能不能找得到路了。若是能够找到,我们也不必去城中麻烦人家,若是找不到,或者路变了,便也厚颜带礼过去请教一番。虽然有人带路确实要好一些。”
女童也跟着抬头看天。
天上空空荡荡,却是什么也没有。
学人精一个。
随即低下头来,烧火煮饭。
没有多久,燕子回来了。
“找到路了喵?”
“找到了。按着先生所说,燕安出路川城沿着官道往南,数了十六个土堠,确实有条小路,草林很深,差点找不到,一直通往深山。”燕子站在树枝上低头说道,“为了以防找错,燕安还顺着小路往上飞,看见有行人,便停下来问了问路,果然可以通往坝树。只不过这条小路一路往上也有很多岔路,通往不同的寨子和山头。”
“真是细心。”
道人听完笑着说了句。
“真是细心~”
女童忙着烧火,也跟着夸了一句。
“还有一点。”
“什么?”
“我们现在虽然不在路川南边的那条官道上,但其实离得不远。我飞高了才发现,我们走的这条河边小路离官道、还有先生叫我去找的那条通往山上的小路都没有多远。若是不去路川,可以找条小路插过去,最多三十里,至少省一天半的行程。若还是去路川,就依然走这里,这条河边小路比官道更近,到时候休息够了,离开路川,再走官道就好。”
有燕子果然要方便太多了。
真是尽职尽责啊……
宋游如是想着,陷入了思索。
“既然如此,就不去路川了,等从山上下来再去拜访这座小城吧。没有多久都要开春了,早点去山上为好。”
“知道了。”
吃完午饭,便继续出发。
燕子飞在前边,十分活泼,时左时右时高时低,一直离路不远,若是有容易找错的岔路,他就会降低高度,悬停下来等待。
在他的指引下,道人带着一猫一马,走过田埂小径,走过村中小路,路过几间山庙,翻过几座小山,终于走上官道,随即继续往南,找到那条通往大山上的小路——
小路距离土堠有一些距离,燕子在路口堆了一堆石头,作为记号,免得记错。
宋游拨开草林,一路往上。
山间小路,一人行走略微有些冗余,马儿则是堪堪可以通行,因为草林太密,经常被草叶以及从旁边探出来的树枝与竹枝挂到身上,中间又常有几条岔路不知通往哪里,行走起来很艰难。
慢慢往上,竟然听到了人声。
“这条路是越来越难走了,依我看过些年啊,要是没有人上山,山上的人多半都不会轻易下来了。”
“天下太平的时候山上的人肯定是要下山的,再不济买卖还是要做的,红米还是要上贡的,不过我听隐居在山上的高人们说,这世道眼见得一天比一天更乱,妖魔邪祟频出,就是乱世的征兆,前些年逸州才有人反了,恐怕也安生不了多少年了。要是山下打起仗来,山上的人肯定会想办法将路给封了,就此躲在这深山之上,好比世外桃源一般。”
“难怪那么多隐士都往山上跑。”
“好像有人来了……”
道人挤过草林,发出悉悉索索声,马儿踏着小土路,铃铛偶尔晃荡着响。
走过一片林子,便见到了路边的人。
路边一片空地,总共五个人。
一名衣着考究的中年人,体态虚胖,腰间却也配了一柄长剑,一名微微弓着腰的老者,看起来颇有种账房先生的感觉,三名年轻人,都穿着简朴的衣裳背着大背篼,有人手上提着有柴刀,都站在路旁歇息。
宋游看见他们的同时,他们也看见了宋游。
中年人与老者对视一眼,有些疑惑,却也有些新奇,同时放下戒心。
等到道人走近,中年人想也没想,便先行礼开口:“先生看起来不像本地人,这是从哪里来?”
“何以见得?”
“先生长得过于白净了。”中年人抬着的手没有放下,“咱们这边太阳毒辣得很,就算不是整日在外风吹日晒的,都白不到哪里去,很少有人能有先生这般面容与风度。”
“足下说笑了,哪有什么风度可言。”宋游与之回礼,正好也想找人问路,便说道,“在下姓宋,从逸州来,敢问足下如何称呼?”
“免贵姓刘,路川商户。”刘姓中年人说道,“逸州离这里可不近,看先生是修道之人,也是去山上隐居的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