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用双手在半空中比划出一个脸盆大小的圆。
“听说纽约的高级饭店,什么都有。巨无霸肯定也有,绝对比巴尔的摩的大。”
女孩翻了个白眼。
“高级饭店可不卖巨无霸。”
“你怎么知道?”
“我在杂志上见过。高级饭店卖牛排、龙虾,还有一种叫鹅肝的东西。”
“鹅……肝?”
大个子的五官皱成一团:“谁吃那玩意儿?”
“有钱人。”
“有钱人脑子有病吧。”
大个子冷哼了一声:“反正我赌它一定有巨无霸。敢不敢赌?”
“赌什么?”
“输的给十美元。”
“行。”女孩说。
说完,她低头看向窗外飞掠而过的新泽西郊区,嘴角翘起期待的弧度。
这群从没踏出过巴尔的摩西区的孩子,对纽约的全部认知,加起来也就这么多了……电视里偶尔闪过的摩天楼、戴大金链子的说唱歌手,以及一个模糊的概念:
那里很大、很远、什么都有。
10:11 AM。
纽约,宾夕法尼亚车站。
列车滑入地下站台。
孩子们跟着水鬼钻出车厢,穿过逼仄的通道,踏上一段自动扶梯。
扶梯缓缓爬升,光线一丝丝亮起。
然后……
莫伊尼汉车站大厅,在他们眼前轰然炸开。
九十二英尺高的玻璃穹顶从头顶铺展而下。阳光被几百块钢化玻璃切碎,倾泻在六千块灰白色大理石地砖上。三道巨大的钢桁架横贯大厅,每一道都有三层楼高,像钢铁铸就的彩虹。
地面一尘不染,亮得能照出倒影。穿着羊绒大衣的旅客拖着行李箱匆匆走过,皮鞋踩出清脆的叩击声。穹窿将所有的声音收拢、放大,汇成一片低沉而庞大的蜂鸣。
最小的那个仰起头,嘴巴张成一个圆。手里的巧克力棒滑落一半,被女孩伸手稳稳接住。
大个子的帽檐往上推了一截,嘴唇翕动,没能发出声音。
达里尔站在扶梯口。双手插在连帽衫兜里,身体下意识维持着西区街头的防御姿态,压低肩膀,目光平直,不露声色。
他仰起头,看着那道九十二英尺高的穹顶。阳光顺着缝隙漏下,刺在他的脸上。
十四年来,他待过最大的室内空间,是考利创伤中心的急诊大厅。
而这里,比考利急诊的还要大十倍!
他把手从兜里抽出来,在裤腿上用力蹭了一下。
最小的那个孩子终于找回了声音:
“纽……纽约不愧是大城市……”
“那边。”水鬼扬了扬下巴。
林恩站在大厅中央的黄铜大钟下,手里端着杯咖啡。身边站着个男孩。
小马克。
小马克远远看见达里尔,眼睛瞬间亮了,撒腿狂奔过来。
“哥!”
达里尔蹲下身,用力揉了把弟弟的脑袋。
才过去几天,小马克居然就胖了。脸颊挂上了肉,嘴唇不再像西区时那样干裂起皮。身上套着件崭新的蓝色卫衣,胸口印着一枚达里尔看不懂的校徽。
“哥你看,这是我学校的!”
小马克拽着卫衣下摆炫耀,“我们班有二十七个人,老师叫波特先生,他说我数学很好!”
“还有,卡西姐姐家的饭可好吃了,奎恩阿姨早上还会给我煎鸡蛋。”
小马克现在住在布朗克斯,卡西父母的家里。
入学手续,格兰特一个电话就搞定了,对现在的林恩来说,安排一个孩子上学是一件很简单的事儿。
林恩走上前,微微点头。
水鬼的目光在四个孩子身上扫过,确认无误:
“行了,人交给你了。我去找萨奇喝酒了。”
“先坐地铁。”林恩对着几个孩子说。
一行人跟着林恩穿过大厅,走过两个街区,拐进三十四街地铁站的入口。
楼梯往下。
光线骤死。
五分钟前那个让他们目瞪口呆的玻璃穹顶世界,在走下二十级台阶后,像被人猛地拉上了拉链,彻底隔绝。
天花板极低。惨白的灯管发着幽光,有两根在疯狂闪烁。墙上的百年瓷砖大面积剥落,露出底下发黑的水泥。地面汪着不明液体的深色水渍。空气闷热,混杂着铁锈、尿骚和某种隐秘的腐烂味。
一只硕大的老鼠贴着铁轨窜过,钻进对面的暗洞。
最小的那个猛地往女孩身后缩。女孩伸手,死死揪住他的帽衫后领。
大个子环顾四周,脸上的表情从震撼切换到困惑,最后定格为一种发自肺腑的嫌弃。
“这……比巴尔的摩还烂吧?”
他说得对。巴尔的摩的轻轨建于1992年。而纽约地铁通车于1904年,比两次世界大战加起来都老。
“刚才上面那么漂亮,下面怎么跟下水道一样?”
“欢迎来到纽约。”林恩说。
列车进站。
车上臭烘烘、也乱糟糟的,所幸只需要坐一站。
车门再次打开,孩子们迫不及待地跟着人流涌上楼梯。
光线重新亮起。
他们看到了有名的时代广场。
就像有人把全世界的灯光,一口气全倒进了这条街里。
巨幅LED屏幕沿着建筑立面层层叠叠地攀升,足有三十层楼高。
一瓶可口可乐在屏幕上缓慢旋转,瓶身上的水珠晶莹剔透,每一颗都有拳头大小。隔壁更大的屏幕上,戴着钻石项链的模特正对着整条街微笑。
人行道上塞满了人。西装革履的、穿超短裙的、举着自拍杆的、踩着滑板在人缝中穿梭的。
一辆加长林肯的天窗敞开,戴墨镜的女人探出半个身子,举着香槟杯冲街边挥手。
最小的那个孩子站在人行道中央,仰着脖子,原地转了一整圈。
“这……这是全世界最繁华的地方吗?”
在西区,达里尔走在街上从不抬头。
抬头意味着看天,看天意味着没看路,没看路就可能踩进别人的地盘,挨上一枪。
但此刻,他仰着头,嘴巴微张,和手底下那些孩子没有任何分别。
他十四岁,手上沾满鲜血。
可剥开这些,他也只是一个从未走出过巴尔的摩的十四岁男孩。
女孩一把拉住最小的那个孩子,将他从路中央拽到路边。
“别站路中间。”
林恩带着他们拐进四十六街的一条静谧侧街,走向一家餐厅。
门面低调,但透着暖黄色的灯光和深棕色的实木质感。
门旁是一面落地玻璃橱窗,内嵌恒温展示柜。顶灯打下,照着里面悬挂的几大块肉。
大个子凑过去看了一眼,猛地后退半步。
“操,这肉都长毛了!”
柜里的牛肉表面覆着一层深褐色的硬壳,边缘泛着一圈白色的绒毛状物质。肉色暗沉,和便利店里鲜红的冷冻肉天差地别。
“发霉了吧?这也能卖?”大个子扭头寻找认同,“你们看,长了一层白毛!”
最小的那个凑上去瞄了一眼,立刻躲回女孩身后。
“那个毛毛好恶心……”
林恩停下脚步。
“这叫干式熟成。牛肉挂在恒温恒湿的柜子里,放四十五天。水分蒸发,风味浓缩,口感更嫩。表面那层壳,吃的时候会切掉。”
大个子将信将疑地盯着那几块肉。
“放……四十五天?”
“有的更久。”
“那不烂了?”
但看到价签上的两百六十美元一磅,大个子的嘴闭上了。
第247章 有盼头的生活
餐厅门口站着黑西装迎宾。银色袖扣,皮鞋亮可鉴人。
他的目光在孩子们身上扫过。连帽衫,破球鞋,大个子右臂上残留的医用胶带印。
没等说出拒绝这些衣衫破旧的孩子的话,林恩已经递出了一张对折的钞票。
一百美元。本杰明·富兰克林的脸。
迎宾指尖触碰到钞票的瞬间,整个人完成了一次精确到毫秒的姿态切换。
“先生这边请。”他侧身,微微鞠躬。
刚进门,一个穿马甲的服务员迎上来,微笑着伸出双手。
“小姐,我帮您把外套挂起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