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地位、学术声望,全在这条路上。
老哈德逊说完,没有催促,只是安静地看着林恩。
林恩看着面前这个80岁的老人。
他的白衬衫第一颗扣子敞开,露出锁骨下那道50年前的旧疤。
他的右手已经不能上手术台了,但他还在用这双手替一个27岁的年轻人铺路。
林恩突然觉得鼻子有点酸。
两个人其实并没有什么交集,只是因为对方看好自己,就愿意为自己做这么多。
自己自从来到大都会医院,见识的多是威尔逊院长这种只从政治角度考虑问题的政客。
而不是真正醉心于医学,想要治病救人的医生。
但林恩很清楚自己要什么。
骨科的技术,前世十几年的三甲经历已经给了他足够深的积累。系统加持之后,他在骨科领域的天花板还能再往上推,但边际收益在递减。
相反,创伤外科这边……
穿透伤的弹道解剖、高速弹丸造成的空腔效应、多发弹片的分级处理、战术环境下的止血与复苏。
这些东西在国内的三甲医院里见都见不到的。
但在美国,这是他们最有优势的学科,尤其是在林恩正在走的这条路上,这是核心能力。
不管是将来建立自己的急诊中心,还是继续做地下的事,枪伤处理都是绕不过去的关卡。
系统虽然强悍,但技能的获取还是太不稳定了。
自己通过地下医疗也积累了经验,但那些都是零散的、应急的,缺乏系统性的全面补强。
考利中心每年收治超过8000例严重创伤,巴尔的摩的街头枪伤密度全美前三,五角大楼的军医部署前线之前都要先去那里轮转。
况且,在巴尔的摩这种极致混沌的地方,不知道又有多少恶魔,能触发多少次系统推演?
自己拿到奖励的机会应该比纽约高得多。
对自己来说,没有比这里更好的训练场了。
但巴尔的摩毕竟不是纽约。
纽约有大都会,有老哈德逊,有卡西、朱利安和维多利亚,有阿琼的地下网络,有道森的政治庇护。
这些东西搬不走。
林恩思考了一阵。
一个很大胆的念头浮了上来。
“哈德逊教授。”
“嗯?”
“如果我说,我想同时接受两个专培呢?”
老哈德逊的手杖在地面上停住了。
“骨科在大都会跟您做。创伤外科去巴尔的摩跟格里芬做。两边同时进行。”
老哈德逊的眉毛拧了起来。
“你说什么?”
他的语调在提高,如果有熟悉的人在场,就知道这是他发飙的前兆。
“我说,两个专培,同时……”
“我听见了。”
老哈德逊一掌拍在桌上。
咖啡杯跳了一下,笔筒里的笔哗啦响了一声。
“你以为专培是什么?是你去麦当劳里点快餐?点完一个再来一个?”
他手杖往地上一杵,椅子往后一推,整个人的气势撑开了。
“ACGME的规章制度你看过没有?排期怎么协调,学分怎么互认,你跟我解释解释?两边的轮转要求加起来一周得干多少小时?你是铁打的?”
老哈德逊的手杖在地上连敲了3下,一下比一下重。
“我刚才跟你说的话你一个字都没听进去?哥大教职、大都会主治、年薪7位数……这么一条大路你都嫌窄?”
他猛地往前一探身,视线压了下来。
“一年前你才刚到这个医院,现在就想一个人占两条跑道?”
林恩坐在椅子上,脊背没有靠到椅背上,双手放在膝盖上,目光平稳地看着老哈德逊。
老哈德逊等了一阵。
老哈德逊又等了一阵。
他开始觉得满意了。
正常的住院医被他这么一拍桌子,这时候应该已经开始找台阶下了。
“教授您说得对”“我再想想”“只是一个不成熟的想法”……
他听过上百种变体,意思都一样:我怂了。
但这个小子就这么坐着,像钉在椅子上一样。
老哈德逊很满意,他就是喜欢这种有野心,有种的男人。
现在的这帮小崽子们,都像个娘们似的,早就没了他们当初的那种精神。
别说和苏联人干了,打个伊朗都狗娘养的费劲。
他靠回椅背,把气势收了回来。
“说。你怎么想的。”
林恩开口了。
“骨科专培以大都会为主站点,手术排期集中在每周一到周三。周四到周六去巴尔的摩轮转创伤。两边的病例互有交叉,骨科创伤的部分可以双向认证学分。”
老哈德逊的眼睛眯了一下。
这小子连排期都想好了。
“您给我的路线图我很清楚。骨科这条路,我不会放弃的。”
林恩说,“但创伤外科是另一种能力。枪伤、爆炸伤、多发伤,这些东西在纽约的骨科手术室里学不到。我需要去一个每天都在处理这些伤的地方。”
老哈德逊没有立刻反驳。
他盯着林恩的眼睛看了很久。
年轻人的目光里没有忐忑,也没有讨好。
就是一种很简单的东西、我想要,我说了,你答不答应是你的事,但我不会改主意。
老哈德逊靠在椅背上,手杖搁在膝盖上。
太久了。
他太久没有在年轻人眼睛里看到这种东西了。
这些年坐在他面前的住院医、主治、副教授,一个比一个聪明。
每个人都很会说话,很会经营自己的职业路径。你问他想做什么方向,他会先研究你喜欢什么方向,然后告诉你一个让你满意的答案。
没有人会坐在他面前说“我全都要”。
因为这种话说出来,要么被当成狂妄,要么被当成蠢。
但这个年轻人说出来了。而且他不是在吹牛,他是认真的,连排期方案都想好了。
老哈德逊想起了另一个人。
“你知道上一个跟我说‘我两个都要’的人是谁吗?”
他的语气缓了下来,但脸上还绷着。
林恩摇头。
“格里芬。”
老哈德逊把手杖往桌腿上靠了靠。
“30多年前,他从坎大哈回来,我跟他说你安心做骨科创伤,够你走一辈子了。他跟我说,教授,骨头断了我会接,但人要是流血流死了,骨头接得再好也没用。我要学创伤外科。”
“我说你骨科做得好好的,非要去搞全科创伤,你以为自己是超人?”
“他却和我说。”
老哈德逊停了一下。
“‘我全都要。’”
办公室里安静了一瞬。
老哈德逊看着林恩,终于没有再压住嘴角。
那丝笑意很淡,藏在皱纹深处,压了半天还是没压住。
“行了。”
他从桌上拿起手机。
“这事不是我一个人说了算。格里芬那个混小子要是不同意,什么都白搭。”
他翻了一下通讯录,点开一个备注为“巴尔的摩的混小子”的号码,按下了视频通话。
响了4声。
接通了。
屏幕里出现一个灰色板寸的脑袋。
格里芬穿着那件洗旧的考利中心白大褂,背景是急诊走廊,有人推着担架从他身后经过。
“哟。”格里芬看了一眼屏幕,“老头子,还没死呢?”
“你死了,我也死不了。”
老哈德逊面不改色,“我还等着参加你的葬礼,到时候在你坟头喝一杯庆祝。”
“喝什么?你那破胃还喝得了吗?上次在华盛顿你喝了半杯波本就往厕所跑。”
“操你的,那次是你非要点生蚝。”
“生蚝怎么了?巴尔的摩的生蚝全美最好,是你个纽约佬的胃不行。”
一大一小俩老头对着屏幕互相瞪眼。
林恩坐在旁边,安静地看着这场骂战。
格里芬的目光从老哈德逊身上移开,扫到了屏幕边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