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了,新安县户房书吏已经将你告到了臬台严良训严大人这里。
如果不出意外,过几天严大人就要往上报,虞侯在新安县信国公祠中的所作所为,恐怕就要上达天听了。”
第107章 可是真英雄
洪仁义目送着史朴远去,他当然不知道这位历史上给陈开造成了多大的困难。
但他知道,这位史知县是他到现在为止接触到的最厉害的人物。
能给他这种感觉的,目前除了史朴以外,也就只有穿越后还未曾谋面的王韶光了。
打开那封史朴给自己的公文,洪仁义仔细读了起来。
文采还挺好,把当日他在新安县说的一切,都事无巨细地记录了下来,而且还不止给了按察使严良训,广州知府刘浔那里也有。
至于洪仁义在新安县信国公文氏祠中写的祭文,说大就大,说小也小,属于那种不上称没有三两重,上称了一千斤都打不住的事。
虽然他存了试探满清反应和动员能力的心思,但能阻止往上报,还是应该阻止一下。
好嘛,事情够多了,现在要解决的又多了一件。
马车上,史家叔侄相对而坐。
“大伯以为这朱虞侯如何,我看伯父一直愁眉不展,是否看不上此人?”沉默了一会,侄子史大全还是绷不住先开口问了。
史朴想了想,没有直接回答史大全的提问,而是颇为不解的说道:“我总觉得这朱虞侯身上总有一种时不我待的急迫感。
好似下一秒就要发生惊天动地的大事情,而他急着要在此之前把地基打牢固一般。”
不得不说,能干人就是能从细微处,感受到其他人感受不到的东西。
史朴就感觉到了洪仁义身上那股时不我待的急迫感。
洪仁义当然会急迫,因为他要立国,唯一的契机就是英法纠集奥斯曼、撒丁等围殴毛熊的克里米亚战争。
或者具体的说,就是这一段英法和毛熊矛盾极大的时间窗口。
错过了这个时机,英法全面东来,毛熊从北边南下,只要清政府舍得卖国,他想一统国家就将变得无比困难。
史大全自然懂不了这么多,他见史朴似乎对跟洪仁义的会面并无多少较高评价,心里不觉有些难受。
他叹了口气说道:“看来大伯不太看得上朱虞侯。”
史朴觉得非常奇怪,他看着侄子,“我为什么一定要瞧得上朱虞侯,你好像非常在意此事。”
“因为我偷偷看过三爷收藏在祖宗神位下面的那本书,知道我们史家的来路,原来我们也是忠良之后!”
史大全抬起头看着大伯史朴,整个人都仿佛在发着光。
“原来我们祖上是名震天下的戚家军,先祖在万历末为浙兵经历,曾随戚武毅侄戚武烈参与过浑河血战。
我也知道我们家明明是山阴人,为什么却会出现在遵化了。
大伯,你肯定也是看过的,难道你就不恨吗?”
原来史家祖上是从浙江山阴(绍兴)迁到河北遵化的,迁居的原因也很简单,史家祖上是戚家军的经历官。
所谓经历,原本是地方卫所的文官,后来在军队中也配此官,为正七品,专门负责大军的粮草辎重、来往公文、记录战功等。
戚武烈则是指戚继光的侄子戚金,浑河血战中戚金与三千浙兵战死,史家的祖上因为是后勤文官,所以幸存了下来。
后来朝廷抚恤戚金与浙兵,史家先祖得了一个京官职位,于是就定居在了北京城。
康熙二年的时候,满清朝廷再次下令将所有汉人赶出北京城,史家的祖产直接被没收,只能举家逃亡,最后在遵化落地生根。
史朴低着头沉默不语,作为一个官场老油子,什么苦难没见过的史朴,可以从容面对洪仁义的言语试探。
但是面对侄子的质疑,他还是感觉有些难以顶住。
在有清一代,除开那种半吊子,稍微有学问一点的士人只要没有完全泯灭人性,是非常难以自欺欺人的。
因为他们学的儒家那套忠孝廉耻信悌,无时无刻不在告诉他们,现在的满清朝廷就是一个最邪恶的政权,他们是在给鞑虏当狗。
当然,你可以选择暂时的自我麻醉,就像是史朴面对洪仁义时那样。
可是当面临最亲近亲人质问的时候,能绷住的还是极少数,特别是史家这样完全可以说一声忠良之后的家族。
“逝者已矣,生者却还要活着,祖上的事都过去几百年了,我们总不能为了已经过去的事,而搭上全族几十人的性命吧!”
到了最后,史朴面对侄子也只能回答出这一句话。
“那为什么朱虞侯可以大声说‘生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为什么我看到那么多广东人他们一直记着几百年的血仇,为什么他们没有如同我们家那般讳莫如深?”
侄子史大全步步逼问,史朴只能再次摆起长辈的威严,狠狠瞪了侄子一眼。
“人生在世,各有缘法,各有机遇,粤人远离朝廷中枢,又被压迫的活不下去,朝不保夕,自然可以逞匹夫血勇。
而我们家就在京城周边,早上一句怨言,下午大兵就到家门口,自然不能让你们这些心智尚未成熟的小辈知道往日种种。”
史大全很想说,遵化那地方,百姓过得还不如广州呢,可想想还是算了,因为伯父说的也有一些道理。
只是史大全越想越觉得难受,祖上英雄如此,他这忠良之后怎么就混到这般境地了。
他比那些提笼架鸟的旗人差哪了,自己一身本事,无处施展,那些旗人却站着位置尸位素餐。
而且就算有这样那样的困难,难道鞑子抢我河山、虐我同胞,就这么算了,不反抗了吗?
殊不知,史大全在这么想的时候,史朴也是这么想的,甚至史朴还要急迫一些。
因为史大全才二十二,他等得起,但史朴已经四十七岁,搞不好一辈子也就这样了。
不过史朴的定力可比侄子强多了,不到他认为可以下注的时刻,他是绝对不会动的。
“这不是我看不看得上朱虞侯的事,而是时机的问题。”
史朴还是很理解二十来岁小年轻的,他年轻时看到族谱记录,也是气愤难当,恨不得不考科举,一辈子不出山,不给鞑子效命。
但是当再年长一点,被现实磨平棱角之后,不也自欺欺人的走上了仕途嘛。
所以他害怕侄子一冲动,最后害了他自己也害了史家,只能尽力安抚。
“朱虞侯对你说过,英雄以待天时,达人见机而动。此时远未到乱世,贸然冲动不过害人害己。
你且下去勤练武艺,熟读兵法,自有用武之地的一天。”
听到大伯这么说,史大全也服气的点了点头。
而等侄子走后,回到南海县衙的史朴则皱起了眉头。
与侄子想象中他看不上洪仁义相反,史朴恰恰很满意刚才与洪仁义的会面,只是侄子史大全看不懂。
要是史朴看不上洪仁义,就不会冒险告诉洪仁义有人举报的事了,他是很不想还未‘长大’的洪仁义就立刻被扑灭的。
“如今世道,要救国救民,就必须要精通西人奇技淫巧,嗯,称之为科学,也算是个不错的称呼。
除此之外,还要通晓泰西各国情况,朱虞侯说的不错,必须要以夷制夷,借力打力。
可目前之情况,天地会陈开之流压根还不知道天下中心已然变换,而十三行那些鸦片贩子和奸商则决不能相信。
我这等士大夫读了圣贤书,却没了英雄气,等着下注的胆子有,但出头椽子可没人愿当。
所以这时间,还真缺一个朱洪武,一个可以把三教九流所有人团结起来,还能与泰西夷人周旋的朱洪武。”
史朴沉吟片刻,这朱虞侯,会是这个时代的朱洪武吗?
“不,他还差得远,此时满清没有如同蒙元一样搞的天下大乱,又有泰西洋人这个变数。
我想,除非过几年就天下大乱,而泰西洋人又陷入乱局无法兼顾东方,这样才有机会。”
史朴缓缓说着,突然想到他从洪仁义身上感觉到的那股时不我待的感觉。
难道?
此人已经预知到未来会发生什么?
但随即,史朴摇了摇头,人哪会有那种能力。
如果朱虞侯真有这个能力,那他就一定是上承天命,下应黎庶的真命天子。
真是这样,他史朴不仅愿意拉上史家一族给朱虞侯效命,还愿意主动去招揽所有他能影响到的人,一起来挽救这国这家。
“来人,送拜帖到巡抚衙门,某南海知县史朴,求见巡抚黄大人。”
史朴飞快写了一封拜帖,既然朱虞侯要发动民团阻吓英圭黎人,那他不妨帮一手。
巡抚黄恩彤跟知府刘浔矛盾重重,如今知府刘浔正在主持跟英圭黎人交易。
如果能说动巡抚黄恩彤稍微开下后门,给民团名义,放民团入城,说不定就可以直接搞掉知府刘浔,给朱虞侯扫清障碍。
如果朱虞侯趁着此事成为了广州民间的一面旗帜,威风大涨,对于他未来要干的事,就有莫大的助益。
想到这,史朴又让人把侄子史大全找了过来,要想搞掉知府刘浔,两人还要配合一下,就让侄子当中间联络人吧。
“朱虞侯啊,朱虞侯,如果这次你能证明自己确实是个枭雄,老夫就不介意未来给你行更多的方便。”
确实,此时跟洪仁义一起搞事,史朴是不可能做的,他可是正经进士出身,堂堂朝廷命官。
在不伤及自己的情况下给洪仁义一点好处,史朴还是乐意干的。
第108章 宛若有光
离开了史朴,洪仁义还没回到公所,又遇到了伍琼萝。
这次伍琼萝穿着一身浅褐色的短款对襟上衣配宽腿裤,材料一看就是时下最流行的香云纱。
香云纱是一种广州本地以薯莨染色而成的极品丝绸,这种料子极为轻薄,号称出汗不沾身,炎热时折扇轻轻一扇,凉风沙沙的便能穿透全身,因此极为流行。
还是上次伍琼萝请洪仁义去的盛东楼,看起来伍琼萝非常喜欢这里。
而今天除了正常穿着以外,伍琼萝脸上还罩着一张产自天竺的纱巾,看上去朦朦胧胧的,更加漂亮了。
不得不说,这个妮子确实美。
在洪仁义比较熟悉的三个女人中,伍琼萝是最漂亮的。
韦红妹胜在娇憨热烈,青春之气扑面而来,相貌也还不错,但太小了,脸蛋上时不时还有青春痘爆出来呢。
曾玉珍则是非常传统的那种簪缨世家的闺秀,内敛、知性,有一种让人非常舒服的气质,单论相貌反而比较路人,也就高出平均水平一点点。
唯有伍琼萝,确实是个比较罕见能打八分的大美人。
基因太好了,她母亲芮夫人四十来岁了照样还明艳动人,她祖母据说年轻时也是广州一靓。
伍家这种顶级富豪,自然不会娶丑女。
伍琼萝见洪仁义盯着她的面纱看,有些不好意思地解释了一下。
“商贾之家的女儿没那么多讲究,我经常要出面为母亲做点事,三教九流的人都要见,所以次次出门,都要带着面纱。”
说着,伍琼萝把面纱摘了下来,用水汪汪的大眼睛跟洪仁义对望了那么一两秒。
这暗示,不要太明显。
她对别人都是蒙着面纱,唯有见洪仁义的时候才会把面纱取下来。
洪仁义心头一热,若是平日他还能忍得住,可是他刚被曾玉珍撩拨过,马上又要去干大事。
而面前的伍琼萝既不是要考虑道德的人妻,也不是没到年纪的萝莉,反而是一个有过经验却没了丈夫的美少妇。
拿下她一点心里压力都没有。
更别说洪仁义其实早就决定要拿下这个女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