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知道自己的本事,他给了自己舞台施展抱负。
有些事,事到临头,还很难选择么?
未必见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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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州城。
朱令灵又来了。
五天他来了四次。
陈绍也有些无语。
老朱来只有一个目的,就是让陈绍赶紧走。
他要收拾横山以庆多为首的那几个首领。
而陈绍曾经明确表示了,要收拾他们,必须等自己离开之后。
而且要等自己到了宥州。
他陈大帅是一朵清纯的白莲花,杀人的事,都是庆多自己的部落里不满的族人,还有酋豪朱令灵做的。
和陈大帅没有一丝关系。
陈大帅宅心仁厚,一心为羌人带来财富和美好的生活。
他不光不知道,等庆多等人死了之后,他还要好生安抚呢。
老朱在花厅等候的时候,金沫儿带着两个丫鬟,端着茶盘过来。
朱令灵看了一眼那黑溜溜的丫鬟,越发衬托的自己女儿娇美俊俏。
“爹,你怎么又来了?”
朱令灵怒道,“这叫什么话!”
“你一直往这里来,老爷他都不乐意了。”
“嘿,你不懂,他那是面上不乐意,心里指不定多开心呢。爹要杀人,不是给自己杀的,是给他杀得。”
朱令灵端起茶来,感觉到不是很热,猛地灌了一口,“闺女,你这肚子可有动静?”
“哪这么快!”金沫儿也是知道老爹的脾性,懒得跟他计较。
“不快点怎么能行!”朱令灵皱眉道:“你妹妹呢?”
金沫儿脸一红,妹妹昨晚太累,到这个时辰还在睡觉呢。
陈绍伸了个懒腰,从院子里出来,听到老朱又来了,他心中算计着也该走了。
感受到腰部传来的酸麻,陈绍心里暗暗提醒自己,这西域的狐媚子,真是吸人精气的妖精。
来到花厅,远远就看见老朱和金沫儿在那说话,陈绍轻咳一声,慢慢走了过来。
两人都站起来迎接。
“大帅!”
“老爷。”
陈绍点了点头,坐下之后,金沫儿乖巧地站在他身后。
“老朱啊,你以后就叫节帅就行,叫大帅总是感觉太张扬了。”
陈绍手下,就他一个人大帅大帅的喊着,陈绍总感觉自己不是穿到了宋朝,而是去民国了。
而且人家童贯还不敢叫个大帅,自己比他大在哪里了,怎么就敢托大。
朱令灵可不管这些,在他心中,陈绍就必须是最大的。
陈绍越大,他就越大,抬高大帅就是抬高自己。
眼看他又要开口,陈绍先发制人,说道:“我准备今天就走。”
“好!”朱令灵拍了拍手,站起身来,道:“好哇!”
陈绍不动声色地问道:“你可都准备好了?“
“大帅放心,这回万无一失,定然叫他们死在自己族人手中。”
仇恨的种子,陈绍已经埋下,其实等待它们发酵一会效果更好。
但是朱令灵已经等不及了。
这就是上位者的无奈。
有时候,真的是你的手下上进心太强了,而不是你非要如此。
兄弟们跟着你干,他们要进步,你也不好一直压着。
不然的话,人心会散。
这就需要你从中权衡,适当地做出妥协,但是有的事,则一定要按照自己的意志来。
比如说韩世忠和朱令灵。
他们两个,一个想快速拿下夏州,取得最大的功绩;
一个想快速灭掉五个部落,取得最大的利益;
韩世忠那边,是陈绍的基本盘,他决不允许任何人拿他的底牌来赌。
所以不管那边说什么,都不能冒险,就得把堡寨慢慢修到夏州城下。
容不得半点商量。
而朱令灵这里,再等上几个月,效果是最好的。
不过他们等不及了,陈绍也不一味地压制,即使是会有一些吃相难看,但是对总体的局势没有太大影响。
世上没有完美的人和事。
尤其是作为一个上位者,陈绍已经看懂了,很多事都需要妥协。
越是懂得妥协这门艺术的人,越是能够收拢人心。
比如刘邦当年最恨雍齿,雍齿以前就是沛县的豪强,很有势力,与同为豪族的王陵关系很好,向来看不起刘邦,曾多次折辱刘邦。
后来刘邦起兵反秦,雍齿也加入进来,但是后来几次背叛刘邦。
大约在诸侯会师霸上的时候,雍齿以赵国将领的身份重新加入刘邦阵营。
后来刘邦手下人心不稳,他就去问张良,该如何稳定军心。
张良问他最恨的人是谁,刘邦老老实实说道:“所有人都知道,我最恨雍齿。”
张良就叫他先封雍齿,这样一来,其他人就都放心了。
老刘也是真豁达,封雍齿为什邡侯,食邑二千五百户,位列开国功臣第五十七名。
而且人家刘邦以后也真没清算。
这样的人,无疑是极具人格魅力的,所以才能短短几年就一统天下。
没让朱令灵等太久,正午和他吃完饭,陈绍就率兵离开了银州。
因为走的时候不想劳师动众,所以没有通知银州官员。
陈绍的卫队,清一色的中原军队打扮,皂绸衫、绢夹裤、外罩战袍,颈束红巾,头戴皮莅子,帽上红缨火苗一般迎风飘拂…
一路上,他见了许多兵马,都是杂牌一样的着装。
甚至还有没固定袍服的。
这种情况让他有些不满。
手下若是穿不一样的军服,怎么能齐心,最好是能统一着装。
自己如今不缺原料,正好把剩余的妇人劳动力也动员起来。
定难五州,就不允许有不劳动的人存在!
而且统一着装,也能让大家更有归属感。
他甚至有些看不上大宋这套军服。
回到宥州,陈绍迈进府门之后,步子都轻快了起来。
让人给金沫儿和金禾儿安排好空闲的宅院,陈绍就离开了。
姐妹两个,带来了一些自己部落的侍女,不需要特意安排。
迎面撞见一个小丫鬟,她认得是陈绍,赶紧驻足喊了一声“老爷。”
陈绍点了点头,说道:“去,把师师喊来,让她来书房找我。”
说完之后,陈绍抬腿进了院子,刚要走向门口,门扉吱呀一声开了,里边探出一个身穿月白小衣的少女来。
春桃一头长发简单地分作两束垂在削肩上,穿着月白色小衣,灯笼纱裤,宽大的裤脚在足踝边松松的迭了几笼。
两只白生生的小脚丫汲着一双木屐,卧蚕似的十颗小脚趾就像新露的荔瓣一般晶莹可爱,如画的眉眼,带着新浴之后的潮红。
她眼珠瞪得溜圆,一个箭步冲了过来,跳到了陈绍的怀里。
“我就知道!我就知道!”
陈绍有些好笑,托了托她的小屁股,问道:“你又知道什么了?”
“我就知道你第一个来找我,都没去找阿姐,你看你衣服都没换呢,对不对?”
春桃欢欢喜喜地说道。
陈绍心道这不是顺路么,谁让你院子离书房近呢。
陈绍亲了她一口,想要把她放下来,但是春桃搂着他脖子不松手,跟个树袋熊一样。
眼看弄不下来,陈绍也懒得管了,就这么抱着她来到书房。
来到书房之后,把春桃搁在桌上,陈绍横目一瞧,松软薄纱的灯笼裤丝毫掩不住她那娇俏的身段,坐在桌上,纤腰微沉,凹下浅浅一道沟痕,小巧玲珑,虽说看起来似乎一巴掌就能盖住,但是隐隐已有些圆润的女人味道了。
陈绍亲了她一口,笑道:“我可让你姐姐来了。”
春桃顿时吓了一跳,问道:“怎么办?”
“我才不管。”陈绍笑嘻嘻地说道。
“陈大哥,你怎么这样坏!”
春桃赶紧下来,还没来得及走,就听到了脚步声,只能躲到了旁边的书柜里。
李师师即使着急,走路也是极有韵味,陈绍从窗户里看她穿了件白色绣鹤的轻袍,秀发松松地挽了一个髻,肤色白里透红,娇中有媚,仿佛一朵含苞待放的花儿,予人一种光艳艳的美丽。
姐妹两个,这爱沐浴的习惯,还真是如出一辙。
有时候一天能洗两三次。
李师师好久不见陈绍了,见了面眼里也是柔情蜜意,眼波盈盈。
乍看陈绍,她就瞧出小郎君有些憔悴,不知道是不是在外奔波累的。
在自己身边时候,她可是把小郎君调理的精气神十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