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翻浪,本女侠何用麻烦你?”
此时马车载着朱温离战地更近,只见一道修长身影,立在垓心,手持一柄碧鸾宝刀,一袭修身战铠色如翡翠,曜日莹光,光洁又似最精美的洪州青瓷。胸口如莲瓣似的甲叶成半圆形包覆酥胸,露出醒目的雪腻。
然而却无人敢于对她有亵渎之意,因为她的刀上,此刻正有大片鲜血滚滚滴落,显然刚才斩了不少人头。
这女子肌肤如雪,瓜子脸,悬胆鼻,五官轮廓分明,一双大眼睛明亮如炬,赫然正是段红烟才是。可朱温从她身上丝毫看不出平日里的娇俏可爱,反而感受到一股透骨的煞气。她如同一朵青莲自血海中绽放而出,冷艳彻骨。
而地面上,则零乱散落着红色布片的碎屑,显然这套战甲,平日里被段红烟遮掩在衣裳之下。
一向豪气惊人的班翻浪冲在最前面,刚一剑劈杀了一名宋威军骑兵,却见对方神色不善,马上露出示好神色:“女侠息怒,是孟将军听你有危险,带着我们急忙过来……”
“哦?”段红烟冷冷道:“我能有什么危险?”
孟楷苦笑一声,道:“其他人呢?”
“都战死了。所以我杀光了这些忠武军骑兵。”段红烟目光冷冽,扫视着满地的人和马的尸体,而后翻起白玉一般的左掌,只见上边有一道深可见骨的血痕:“但本女侠手上也挨了一刀,真是痛得厉害。”
她俏立垓心,刀上鲜血滴淌,宛如女修罗一般:“好在粮草没事。对了,刚才那个小头领被我抹脖子之前,还叫嚣着,他们的带头大哥王建没有亲自来,不然能把我的青莲战甲带人一起削成片皮炙鸭。也是好笑。”
她叙说着这一切,语气却仿佛事不关己,显得早已习惯了杀戮。
说着,她的目光游弋,落在了朱温脸上,神情有几分迷惘,而后吐出两个字:“幸会。”
朱温蓦然怔住,而孟楷则是赔笑道:“我来介绍一下,这也是我师妹,段青玉。”
看着朱温一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的模样,孟楷别过头,贴着他耳朵小声道:“当年的事对师妹刺激太大,所以她患上了离魂症。如果她被逼到绝境,或者又受到什么刺激,段青玉便会跑出来。这时候,班翻浪见了她也得恭恭敬敬叫青玉女侠,不然是要挨镖子的。”
朱温这才恍然大悟。离魂症他也听说过,没想到竟能发生性格改变,就如同两个不同的人一般,也真是大千世界无奇不有。
“你……是叫朱温,字凉玉?”段青玉似是在搜寻着脑海中的记忆。于她而言,显然是有另一个人格的记忆,但相当模糊,就如同发生在另一个人身上,事不关己一般。
少顷,她又补了一句:“可看不出半点谦谦君子的样子。”
朱诚当年给朱温起名取字时,用的是《尚书》中的“谦谦君子,温润如玉”一句,期望这个小儿子长大了能成为个风流文雅的人物。
“哎呀,小生……小生见过青玉女侠。小生被匪人所伤,抱恙在身,不能全礼,真是唐突佳人,可惜可叹……”
朱温举手扶额,做出假装要起身下步舆行礼的样子,语气拿腔捏调,竟听起来和那些酸腐书生一般无二,显是拿那些只知道读死书的“穷措大”取乐,一时逗得孟楷、班翻浪、戴小楼等人都不由大笑起来,而段青玉虽然瞧上去“艳如桃李,冷若冰霜”,却也不由莞尔,唇角浮现出淡淡笑纹。
她又看向那名被朱温打得鼻青脸肿的骑兵:“小子,你不是没怎么接战就纵马脱身走了么?我记得忠武军没能伤到你,你脸上是怎么回事,什么人打的?”
骑兵哀叹一声:“朱营将听说小人抛下青玉女侠,一个人逃回来,因此愤怒,不顾带伤,抽了小人一记耳光……”
段青玉面露讶色,而后摇了摇手:“好了,本女侠知道了。”转动螓首对朱温道:“看你的伤势,是被宋玦那老贼的血战八法所伤罢?回营之后,禀过师尊,下次接战,请师尊出手,斩下宋老贼项上人头。”
孟楷心中道师傅虽然厉害,但对上那天刀宋玦,也难以速胜,若要斩杀宋玦,恐怕必须要王盟主出手不可。这自然是他做出的理性判断,但师妹对师傅一向崇拜已极,他也自然不会插嘴惹她不快。
回营之后,众人得知齐克让也已被黄巢逼退归营,这一番试探性交战,以草军一方小胜告终,最大的战果,自然是朱温斩了平卢军骁将叶落凉。
听段青玉与孟楷说起那帮忠武军骑兵的带头大哥叫王建,黄巢眉弓微动:“王建这小子……我知道他,不,应该说是很熟悉。”
一旁黄巢的外甥,林郎君林言道:“舅父,王建既是官军中人,怎会……”
“你当知道,本座与淮阳帮的范掌柜,是旧时同道,合作多年。淮阳帮也做食盐生意,十年前,淮阳帮范掌柜派他与我接洽食盐生意,所以认识他。”
淮阳帮,又称鹰爪门,以“大力鹰爪功”闻名于世。
“此人与我相识时年方二十岁,做事便已极为伶俐,账目往来打理得相当精细,很受范掌柜重用。有趣的是,因他排行第八,年少时又曾无赖,做过偷驴的事儿,落了个诨号‘贼王八’。当时本座很喜欢这小子,数次请他吃酒。”
一旁一位紫面汉子提问道:“请问大帅,既然王建得范掌柜重用,为什么投入了忠武军做军官?”
这人生得紫酱色的一张方脸,浓眉毛,圆眼睛,脸上有许多小疱,乃是黄巢麾下骁将戴小楼,使一杆虎头湛金枪。此前孟楷带人从宋玦手下救下朱温,戴小楼便曾参阵。
黄巢答道:“前些年,范掌柜不知因何事得罪了宣武节度使,要被圈拿入狱。王建便出面顶缸,把罪名都揽下来,因此被判官判了徒刑。”
“入狱之后,他听闻范掌柜并未照顾他妻儿,他落得妻子改嫁,家产被亲戚夺尽,于是越狱藏匿到武当山,一位道长觉得他骨相清奇,便修书推荐他到忠武节度使崔安潜处,渐渐做到队将,很受看重。”
“当时我听说此事,便知道王建小子虽然吃了大亏,但在江湖上落了义气名声,必有好处。”
孟楷接过话头:“这样说来,淮阳帮去年内乱,范帮主在火并中被人杀了满门,怕也是做事不地道的报应了。”
“王建如今在宋威营中,此人机智多谋,恰可弥补宋威、宋玦两兄弟的短板。如果能尽展其才,那咱们要担忧的,便不再只有一个雪帅齐克让。”
说到此处,黄巢猛拍腰间刀环,清响振耳,言语如金铁掷地有声:“只是以本座所料,宋威那老贼即便知道王建献策正确,也是难以下定决心采纳的。”
第14章 忠武王建
宋州城东门外,宋威部军营。
就在黄巢军举行军议的同时;看着逃回来的几骑散兵,王建不由长叹一声,心在滴血。
王建约莫三十岁上下,生得一张古铜色方脸,大鼻头,高山根,面部有种风沙般的粗砺感。双眉浓密如刀,额头天生地似乎皱起,显出一种不苟言笑的严肃,两撇修剪得整齐的小胡子更为他增添了凶煞之气,可谓不怒自威。
但当他勾着部下的肩头大笑时,又有种难以言说的草莽亲和力,让人忍不住想要与其亲近。
“王队将,王建大哥,慕容队副死得好惨呵……”那逃回来的骑兵一把鼻涕一把泪嚎道:“那个疯女人因为他言语不恭敬,活生生放干了他全身的血,才给了他一个痛快……”
“也是咱大意了,若是这次由咱亲自带队,倒要看那疯女人能不能挡得住咱的凝血神爪!”王建冷哼一声。
王建职位是队将,管兵较一般队率为多,有一百五十人,由于他受忠武节度使崔安潜信任的缘故,麾下都是忠武军的精勇之士。对面朱温身为营将虽然麾下兵力多于王建,但论战力还未必比得过。
本来王建精心训练的三十精骑,一波冲锋就冲垮了黄巢军的押粮部队。谁知那看似毫无力量的女将却突然发了疯,乱砍乱杀,打了慕容队副等人一个措不及防,上来就被杀了几个好手,最后大半被屠戮,只逃回数人,将王建的血本都给砍没了,他如何不肉痛?回去之后,不知道怎么向提拔他的崔安潜节度使交代。
王建怅然,将自己的那匹玄色河曲马牵了过来。这马通体乌黑,肩背极高,骨骼壮大,看起来甚是威武,只是显然气色不好,显得病恹恹的。
“近来弟兄们也没吃什么好的,咱便杀了这匹老马,给兄弟们打打牙祭,顺带祭奠战死的诸位同袍在天英灵!”
说着,王建拔出佩刀,便要斩向马头。
马上有一位士兵拦住他:“大哥,不可!这匹马追随你征战多年,咱们便是要吃点肉,也犯不着杀它呀!”
王建太息道:“这马也老了,这两年总是气色不好,几次失蹄,我屡次请兽医也没看出所以然来,想来是时日无多,不如给它一个痛快。
话音未落,王建刀已落下,那马儿悲嘶一声,喉管顷刻被切开,至死仍以不可思议的目光看着王建,不知道朝夕相处的主人为何要杀害自己。
“无妨,我受崔节度看重,并不缺钱,再买匹好马不过小事情,哪里比得上你我兄弟吃肉喝酒来得畅快?”
说着,王建找来清水,亲自下手洗剥这军马:“大哥的手艺,你们是领教过的,便等着肚子里的馋虫咕咕叫吧!”
他将马肉肢解开来,正要剥除五脏肠胃,却只见一道白线如电弹出,吓得众人都不由一跳,定睛看时,却是一条纯白色的长虫,有接近半丈长,拇指粗细,周身湿润黏腻,还在被马血染红的草地上不停地挣扎扭动。
众人看着一阵恶心,王建却是反应极快,抽刀兔起鹘落,将这长虫砍做数段:“竟是你这怪虫,害了咱的爱马!”
原来宝马是被这么大一条寄生虫寄生,难怪一直病恹恹的,也确实活不久了。
一名骑士却是灵机一动,大叫道:“王大哥,这哪里是长虫,明明是一条白蛇啊!当年汉高祖刘邦斩蛇,终成大业。大哥斩了白蛇,少不了封侯开府,今天咱们这些见过神迹的,都可以弹冠相庆,等着大哥青云直上了。”
王建愣了愣,而后凝神道:“慎言!我一个丘八,怎敢比汉高祖?但斩蛇是吉兆,这却是无疑的。待咱家发迹了,必然盛设香火,祭奠慕容队副等一干阵亡兄弟的在天之灵!”
众人闻言,奉承之声不绝,王建也和众兵士攀谈家常,问他们最想要什么,允诺未来为他们解决问题,换得众人个个喜气洋洋。
不多时,马肉也已收拾停当,挂在架子上用炭火炙烤,金色的油滴如同蜜蜡一般,点点落入火中,被烧出剥啄的声响。王建在上头涂抹了他独门的调料,一时间满营生香,众人分食马肉,喝着美酒,只觉这炙马肉腥臭尽去,劲道胜过黄牛肉,鲜美胜过羊羔,火候更是掌握得妙到毫巅,当真是烹调手段不凡,不由赞不绝口,已忘记折损了二十多个弟兄的悲痛。
……
之前试探性交锋,小胜宋威、齐克让二军,黄巢不由也隐隐得意,便身披轻甲,命伤愈的朱温跟随,一同出营,高视阔步,负手而行,巡视着宋州地面的苍茫大地。
田畴之中,青色泛黄的麦浪正在随风翻滚,如同绿色的海涛,已是将要成熟了。
这边的麦子都已被交战双方向民户订下作为军粮,自然只出了极低的价格,未必能回本,但到底好过强抢,比起当年的安史叛军,无论官军义军,虽平时也不乏劫掠行为,但衬托下来都算有规矩的了。
黄巢细细观看着地面的延伸起伏,为将之人,了解地形相当重要。只有对立体的战场地势、布局了然如胸,才能制定正确的战略战术,这需要充分的情报收集,更需要为将者充足的经验智慧,绝不是一般谋士所能代劳的。
“齐克让数日接战,显然并未用全力。”黄巢自语道。
他如炬火的双目凝视着一片贫瘠的红土地面,这地面看起来与其他地方全然无异,但黄巢看得目不转睛,显然是发现了什么。
“此处必有地道!”黄巢断喝道:“齐克让既然对我军示弱,多半是要动用他的老本行。幸好我学过些风水堪舆之学,能识别挖掘过地道的地面差异。”
“凉玉,速速随我回营,为师要让兵围绕营寨挖壕,提防泰宁军从地道延伸之处袭击我军,伏下长枪手、刀手,随时截杀!”
“领命。”朱温简单回应道。
他仰头看向高远的天空,那绵延无尽,永远望不到尽头的苍蓝。
正午的天空清澈剔透,仿佛泪与刀的交织。
即使是高潮来临前夕的战场,也是如这天空一般平静的,然而最激烈的乐章,却也在看似平静的背景下孕育。
野心的火苗在朱温心中轻轻摇曳,但尚不足以让他的血液彻底沸腾起来。
背在背后的大夏龙雀宝刀,又发出了低低的鸣响。
但这次却显得异常轻柔,好像什么动物打呼噜的声音。
朱温眼前突然又浮现出那头硕大白虎的影像。
但这一刻,这只代表着自己心中杀戮之意的凶兽,却表现出一副沉睡的模样。
在正午的阳光下,蜷缩趴伏,显得极为懒散,修长的虎须随着呼吸声起伏,模样竟有些可爱。
……
两座高耸的土山,在泰宁军的营寨前方兀立而起。无数密密麻麻的人影如蜂蚁般攒动,将一锹锹的土石加在土山侧翼、上方。
施工的,正是雪帅齐克让麾下声名如雷贯耳的土工部队——五德营。
五德营,分为金、木、水、火、土五部,以来自大唐十道各地的能工巧匠为核心。金部工于兵器盔甲打造,木部长于营寨构成,水部通习水攻之技,火部擅长制造火器与纵火偷袭,土部精于土山、地道之法。这五部的技师虽不能上阵搏杀,却能以五行之物代兵,可抵千军万马。
如今指导修筑土山的,正是五德营中土部的匠师。
由于土山就在泰宁军军营正前方,草军根本无力阻止。当土山完全成型,架设上去的大型床弩和抛石机,便将巨型弩矢和卵石如同瀑雨一般居高临下射向草军阵地。有弩箭射出七百步有余,深深钉在偃王城的夯土城墙之上。
这么远的距离,尚不足以居高临下轰击黄巢军设在偃王城城内的军营。然而其威慑效果,却是惊人的。草军如果再出营与雪帅军接战,便要从上方遭受土山上交叉火力的打击。
“前两天敌人从地道中杀出,被我军挖下深壕,堵个正着,轻松击退。”军议之上,孟楷道:“没想到数夜之间,这两座土山便拔地而起。”
“土山与地道齐头并进,互相掩护,牵扯我军的注意力,如同双头蛇一般,令我们无法掉以轻心于其中任何一端。而地道中清理出的土石,又可用于构造土山之用。”黄巢评价道:“齐克让以土工战具之术闻名天下,这些正需要掌握山川地貌,精算得分厘无差。”
“这样一来,再出营接战,就对咱们相当不利了!”孟楷道:“我还想再去杀个痛快,将宋玦老贼狠狠教训一番,为师弟讨回场子……”
黄巢打断他的话:“既然是雪帅齐克让,怎可能让我们轻易便还能再胜一阵?”
所有人均将目光投向黄巢的面孔。这智计百出的山东盐帅,从来未曾让大家失望,因此即便雪帅齐克让强大如此,众人仍将希望放在黄巢的身上!
但黄巢只是悠悠道:“狮子搏兔亦用全力,何况我等并不是兔子。齐克让仍留有余力,这是事情反常之处。”
一边,包括黄巢外甥林言在内,许多将领顷刻倒吸一口凉气。
就这,还未曾出全力?雪帅齐克让,该有何等地可怕啊?
黄巢接着说:“齐克让设土山压制,掘地道袭扰我军,我方都有防备之术,所以这些只是造势之道,却不是决胜之法。况且敌人不比我等亡命之人,在泰宁镇各有家属,军马在外过久了,将士思念家乡,必然影响士气,所以齐克让必有其他方法对付我军。”
听到这里,林言等人才长舒一口气,知道黄巢必有应对之策。
“红烟。将探知的情况说上来!”黄巢喝令。
段红烟应声上前道:“孟渚泽以东,密林之中,有敌人影影绰绰活动的痕迹。我担心敌人发觉,没有进一步入林侦查。”
“孟渚泽以东?”一名部将道:“那片林子仍是沿着北汴河一线,难道……”
黄巢轻抚短须大笑:“不出我之所料!”
如今正是夏水暴涨时节,宋州地面北高南低,偃王城最大的不利也在于地处低洼之处,易被水淹。”
孟楷惊叫道:“如此说来,那一条条通向我军军营的地道,正可起引导水流的功效。”
“而敌人在林木中偷偷施工,不仅是由于密林可以掩护敌人掘开北汴河河堤的工作,更因为密林不利于我军战车驰突……”
“哈哈哈……”黄巢笑道:“绝海你能想到这层,近来倒是大有长进,不止会打打杀杀了,孺子可教也!”
一直在一边垂眸沉思的朱温,却意识到,到了自己开腔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