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二突然嘿嘿一笑,从怀里掏出一样东西,“师父,没谁是傻子,看看这个就明白了。”
他猛地一抛,叶华下意识接住,原来是一枚铜钱,这一枚铜钱,比寻常的铜钱打了许多,一枚顶得上两枚的样子。
赵二笑嘻嘻道:“师父,这是南唐发行的新钱,当五大钱,两枚大钱买了三只竹鼠,师父以为如何?”
第493章 真香
叶华从赵二贱贱的笑容中,知道了他的心思,所谓竹鼠不过是玩笑,徒弟真正想让他看的是这一枚当五大钱!
作为叶华的徒弟,赵二在经济学的修为上,绝对超过当世的很多人物,哪怕三司使李谷也未必胜得过他,当赵二冒着风险潜入南唐,希望解救韩熙载的时候,却发现了市面上在流通这种当五铜钱,他立刻换了几枚,带了回来。
“师父,这东西很重要吧?”
叶华轻轻一笑,沉吟道:“这一枚小小的铜钱,就能要了李弘冀的命!”
“啊!”赵二大惊失色,“有那么严重?”
叶华笑道:“从太史公撰写史记以来,历代的史学家都以帝王将相为描述历史的主题,所谓明君贤臣,励精图治,天下太平,万民安乐,也就是太平盛世。而一旦君王昏庸残暴,佞臣小人,充斥朝堂,就会礼坏乐崩,国事艰难,以致不可收拾,国破家亡。”
赵二立刻点头,“师父说得对,可这么写有错吗?”
“不能算错,但也是十分片面,很不可取!”叶华掂了掂手里的大钱,“这枚铜钱的实际份量,不过是普通铜钱的两倍多,南唐却说这是值五大钱,民间承认吗?”
赵二默然摇头,“在民间,这种大钱最多顶四文小钱,所以用小钱买竹鼠,是三文钱一个,如果买三只,用大钱付,就需要两枚十文,其实不过是八文小钱。”
叶华笑道:“所以钱能值多少,不只是朝廷说了算,还要看民间接不接受。”
虽然史记里面也有货殖列传,太史公因为交不起钱,又不能不修史记,所以才忍辱选择了宫刑,正因为切肤之痛,司马迁着实研究了一番经济。
此后历代也有不少理财高手,写下了许多高明的见解。只不过这些大家跟叶华没法相比,毕竟他所处的时代,经济高度发达,信息有格外丰富,随便揪出个人,扔到古代,就能侃侃而谈,头头是道……自从汉武帝以来,铸币就是朝廷的特权,代表着一国的信用,等闲马虎不得,比如汉代的五铢钱,就是其中的佼佼者。
一般情况下,初期铸币都是足两足值,成色最好,交易起来,非常方便,不用担心。
可随着经济发展,货币需求量大增,加之中原自古以来,就缺少贵金属,这时候负责铸币的朝廷,就会动些歪脑筋。
比如在铜钱里混入铅,或者干脆在用料上打折,铸造又小又差的钱,以次充好……货币和财政,都是朝廷调控经济的重要手段,但是这二者有着很明显的区别。
财政手段,通常表现为增加税收数额和种类,一句话,直接从兜里掏钱——恰恰人们最反感这种做法,每当要增加苛捐杂税,就会与人出来为民请命,地方上也反对声一片,甚至会激起民变,不可收拾。比如加征三饷,就断送了大明江山,这样的教训并不少见。
相比之下,货币手段就隐蔽多了,动静也没有那么大。
只是在钱上面下功夫,铸劣币,即便老百姓知道了,也只是骂骂而已,没有别的办法。
所以在货币上打主意最容易,古今通用,哪个国家也不例外……在金属本位的时候,还会有所收敛制约,等到了纸币的时代,那就打开了潘多拉的盒子,想怎么印就怎么印,魏玛政权的马克,某公的金圆券,还有津巴布韦的数不清多少零的纸币,都是其中的杰作。
就连千古第一贤相诸葛亮都不例外,刘备占领巴蜀两川之后,就发行著名的太平百钱,用一文多的大钱充当一百文使用,狠狠盘剥蜀国百姓,靠着这个,才能六出祁山,九伐中原,跟强大的曹魏抗衡。
当然,蜀国百姓因此困苦不堪,怨声载道,许多两川本土的臣子,诸如谯周等人,才会在邓艾杀进蜀国之后,就力主投降,成了可耻的降臣叛徒……
所以说,当使用经济学来解释历史的时候,就会呈现出和正史完全不同的面貌。
叶华滔滔不断,不只是赵二听着,就连符三都托着腮帮,若有所思,“侯爷,按你的说法,南唐发行当五大钱,就是走向败亡的开始了?”
叶华微微点头,“虽然还为时尚早,但至少说明,李弘冀开始败坏透支信用,他这是自毁根基!自己找死!”
“他又不是笨蛋,为什么会自己找死?”符三追问。
赵二道:“这个弟子能解释,李弘冀雄心勃勃,频频对外用兵,又扩充水师,耗费巨万,还有他收下了孔家,收下了许多僧人,又收下了那么多的士人!他们到了江南,没人甘心啃窝窝头,喝稀粥,全都要过好日子!尤其是那些和尚,我们灭佛,熔铸佛像,他们就在江南大肆建造庙宇,四处化缘,树立金身。还有人私下熔铸铜钱,制造法器!”
“原来如此!”符三道:“江南的铜也不多,这么干下去,市面上铜钱不足,铸当五大钱也是情理之中,不得已的选择!”
叶华起身,笑道:“当五大钱只是开始,接下来还有当十,当五十,当一百……”
“什么?”符三听得大惊,忍不住皱起秀眉,这不是开玩笑嘛!用两文钱的铜料铸出一枚大钱,就当一百文用,谁要是接受了,谁就是傻瓜二百五!
“李弘冀要是敢这么干,他真的离死不远了。”
叶华淡淡一笑,“他一定会做的,不是他想不想,而是情势所迫,走上了这条路,他就回不了头!就算他想回头,我们也不会坐视不理的!”
赵二当即兴奋搓手,眼睛冒光,这小子似乎天生就喜欢玩阴谋。尤其是这种阳谋为体,阴谋为用的高端玩法,更让他浑身兴奋到战栗!
师父果然不会让自己失望,能从区区一枚铜钱,看出灭国之策,也就是师父有这个眼光手段了!
符三更是迫不及待,这可不光是搞垮南唐而已,更是有无限的商机,能大赚特赚!她还记得,丈夫教训自己,不要盯着小钱,要想赚大钱,估计就是这个意思了!
他们一起盯着叶华,有什么好办法快点说吧!我们都等不及了!
叶华清了清嗓子,想要继续说,突然,他的肚子发出了咕噜噜的叫声。
“说了这么多话,我也饿了,先吃饭!”
符三气得小脸立刻沉下来,不带这样的,到了最关键的时候停下来了,这就好比去茶馆听书,听到关键时刻,来了句下回分解,要多气人有多气人!
叶华不理会媳妇吃人的目光,他是真的饿了。
“究竟该怎么下手,还需要了解下情况,等见过了韩熙载,我跟他好好谈谈,然后再拟定个方略出来,至于眼下……我只想尝尝这个!”
叶华探手,揪住了竹鼠的尾巴,把一个小家伙提了出来。
“嚯,还挺沉的,至少有四斤,膘够肥,来个红烧竹鼠,如何?”
赵二愣了,“师父,你不是说要给熊猫吃吗?怎么你要吃啊?”
“有问题吗?”叶华看了看笼子里的两只,“熊猫吃俩,咱们吃一只,够意思了,快去烧热水,我要亲自下厨!”
叶华兴致勃勃,貌似有很长时间没有做菜了,正好又在自家的庄园,天气又好,心情也好,不大吃一顿,简直对不起自己。
叶华吩咐烧水,又亲自提着菜刀,准备把竹鼠给宰了。
“这东西叫竹鼠,是吧?”
“没错!”
“是老鼠的一种,对吧?”
“应该是近亲!”
符三气得一跺脚,腮帮鼓鼓道:“那能吃吗?”
“这有什么的,味道肯定不错!”叶华蛮有信心的。
符三却叉着腰,晃着头道:“要吃你自己吃,反正我是不会吃一口!”
叶华劝道:“竹鼠肥肉不多,都是皮,对皮肤好的,多吃点,会变得更漂亮的!”
“不吃,就是不吃!”符三扭头就走,“我才不会吃老鼠呢!也不许你在厨房里弄!”
“是竹鼠,不是老鼠!”
任凭叶华解释,符三也不回头,径直去找叶氏了。
“你不吃,我吃!”
叶华懒得废话了,他干净利落,把竹鼠宰了,又去了毛,去了内脏,收拾干净,差不多有二斤左右。
先放在清水里泡一会儿,加点米酒去味,然后捞出来,切成大块,准备焯水。
不让在厨房弄更好,就在外面的大锅,还颇有野趣呢!
加上宽油,把切好的葱花,姜丝,蒜瓣加进去爆香,然后加入鼠肉炒一会儿,等皮肉微微发黄,倒入满满一锅水,剩下的就是大火炖熟了。
简单粗暴,虽然没有家中厨房来得精致,但味道绝对是无与伦比的。叶华特意搬来竹子烧火,烧了半个时辰,一大锅汤已经没了一大半。
他想了想,又找来两个芋头,洗干净,切成大块扔进去。
接下来就是等着收汁出锅了!
叶华想了想,又扭头去厨房,搬了一坛子自酿的葡萄酒,对了,再有一碗米饭,浓浓的肉汤浇在香喷喷的米饭上,轻轻一拌……邻居家的小孩都馋哭了!
你们不吃,是你们的损失!
叶华乐颠颠从厨房里出来,可猛地抬头,却发现锅边已经围满了人。
赵二,郭幸哥,还有符三!
你不是说不吃吗!
叶华气冲冲过来,没等质问,符三就主动道:“我只吃芋头的,不碰竹鼠!”
“但愿你言而有信!”
叶华伸手,掀开锅盖,顿时一股浓郁的香气,喷涌而出,简直跟火山爆发有的一拼!在这一瞬间,几个人一起探出了筷子。
赵二手疾眼快夹了一块皮,立刻塞进了嘴里。
肉皮清香劲道,简直比猪皮好吃一万倍!赵二被烫的流了眼泪,还是顽强咽了下去,好吃,真是太好吃了。
竹鼠好,师父的手艺更好!
小小的郭幸哥,趴在锅台上,夹了一块芋头,糯烂的芋头,吸饱了汤汁,味道妙不可言。
“哥,我听话,只吃芋头,不吃竹鼠的!”
叶华黑着脸道:“你听话有什么用,该听话的人不听!”
原来此刻的符三,正在往嘴里塞竹鼠腿呢!
她不但忘了刚刚的保证,还早有预谋,准备了一副煮面用的大筷子,一下手,就来了一块最大的!
符三大口嚼着,腮帮子鼓起,半点形象也无!
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女人就是小人!叶华翻了白眼,懒得跟她计较,就二斤竹鼠,不赶快吃,就什么都没了,叶华果断了下筷子了。
四个人风卷残云,没有多大一会儿,连汤都不剩。
赵二靠着杨树默默消化,郭幸哥坐在地上,晒着圆滚滚的肚皮,符三呆呆望着天,突然扭头对叶华道:“把剩下的两只也给宰了吧!真是太香了!”
第494章 叶门弟子何其多
三只竹鼠,显然还是太少了,就连老太太都没分到,就被这帮家伙给吃了,更别说可怜的滚滚了。
“反正熊猫也不知道,不给就算了!”符三很不负责任道:“熊猫不是吃竹子吗,没准不喜欢吃肉呢!”
郭幸哥不以为然,“嫂子,大哥说了,熊猫是被逼的没法子,吃改吃竹子的,原本是吃肉的!”
“是吗?”符三无所谓道:“反正都吃了那么长时间,不在乎这一次,要是过意不去,给送点猪肉好了。”
“不行!”郭幸哥立刻摇头,“猪肉没有竹子的香味,熊猫不会喜欢的!”
“那还能怎么办?”符三道:“我去吩咐人,到淮西多抓一些回来,再有个一两个月,我让熊猫天天有竹鼠吃,这样总行了吧!”
郭幸哥摇头,他嘟着嘴道:“嫂子,我前些日子读了一段故事。”
“说!”
“在春秋的时候,延陵季子将西聘晋,带宝剑以过徐君。徐君观剑,不言而心欲之。季子为有上国之使,未献也;然其心许之矣。反,则徐君死,于是脱剑致之嗣君,不受。季子以剑带徐君墓树而去。这就是季子挂剑的故事!”郭幸哥认真道:“大哥已经承诺,要给熊猫三只竹鼠,结果大哥吃了一只已经很过分了,现在三只都被吃掉了,一点都没有给熊猫留,这,这不合适!”
符三哦了一声,闷声道:“还会讲故事说道理了,就算你有理,可刚才你也吃的不少啊?”
“那,那不是太好吃了吗!”
郭幸哥粉嫩的小脸羞得红扑扑的,嘴里还满是竹鼠皮弹弹的口感,香甜的味道,萦绕在舌尖儿,挥之不去。
叶华红烧了一只,剩下的两只是用火烤的,郭幸哥吃过烤各种肉,却没有一样能比得上竹鼠,真是回味无穷。
“你说怎么办吧?反正我是没注意了。”符三总觉得熊猫就是个宠物,不该太在乎,当初要不是叶华念叨,她才懒得费心思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