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道死而我不死,灵气枯竭我长青 第474节

他的好几位道侣,相继离他而去。这才导致他脾气暴躁。原是有着“难言之隐”。李长笑不喜欢窥私,而梦道恰恰十分容易窥私。

此刻拾众人遗梦,反成了光明正大,顺其自然的窥私。

李长笑又拾起一片“清灵仙子”的梦境,这位仙子与他同龄,他曾远远与她对视一眼过,因此特别有印象。但交集甚少,甚至全无交集,仅仅那远远的一眼对视。

此刻拾起她的遗片,才知晓这位仙子,竟也对自己颇有印象。那匆匆对视一眼,竟记得好生清晰。

但这位仙子,命运不大好,本天赋高绝,但一次任务历练,她不慎身受重创,导致伤了根本,修行天赋一落千丈。

从此以后,渐渐被宗门旁落,沦为二流培养对象,终日郁郁寡欢,再不负曾经的荣光,这颗星辰从此黯淡。

……

李长笑拾起一片散发红光的梦境遗片。当即看到尸山血海,断肢残臂。这片梦境碎片,来自“万血魔尊”。

说起“万血魔尊”,那可真是大名鼎鼎,其魔威滔天,以血修行,且本性邪恶,喜爱掠杀天底下一切。喜欢听人临死前的哀嚎,甚至以此,祭炼了一套术法,名为“哀死音”。因其行恶太多,太重,以至让天下人合而讨之,然他狡猾多端,竟一一巧妙化解,遗祸万年。

此刻拾他梦境碎片,见其杀生虐生,全只为宣泄幼儿时期,遭受非人虐待,积压在心底的怨气。李长笑觉得此人可怜且可恨。

但就是这帮人,却最终选择了以身填海。

在李长笑眼中,这海底到处是遗梦,到处是五彩斑斓的碎片。

他又行百余步,捡起下一片碎片。这一次碎片的主人,与他十分熟悉,乃是逍遥楼的一名杀手。

第791章 应一欢

李长笑行走天下,修行初期,因资质平庸,修行速度极慢,导致接纳他的势力不多。逍遥楼算作一个,他的剑术、杀人技便是自逍遥楼中习得而来。

虽说不算精湛。扶摇天下玩剑、玩刀之人比比皆是,一个耍得比一个精湛。出神入化尤不足以形容。天赋这事情,真没处说理。但李长笑剑法,总归有几分自己的特色。

纵使剑术平常,也算走出自己之路,这才是难能可贵之处。李长笑曾经不懂,逍遥楼的楼主为何对他颇为青睐,连连赞扬他拔剑自有抹独特的风情。

现下修为高了,回首望去,自然一切都懂了。他拾起逍遥楼杀手的碎片,那遗梦本无特殊之处,只是比寻常杀手,多了几分潇洒逍遥。但却唤起自己记忆,心中百感交集。

只觉不过一晃神的功夫。人族无数年垒起的,代表着修仙文明的灿烂高塔。只用不过千年时间,便已经悉数崩塌。

唯有自己,立在那废墟中,一面前进,一面惆怅。逍遥楼这杀手组织,十分奇特,除却“专杀雇主”外,行事还十分莫测。

说名气大嘛,好些厉害强者,都听过逍遥楼名号,对这势力评价颇值得琢磨。说名气小嘛,也确可算小,名不见经传,有时李长笑以势压人,大喊“我乃逍遥楼杀手”,不起任何效果,反打杀他更肆无忌惮,真可谓全没将逍遥楼放在眼里,不过他们的选择是正确的,事后逍遥楼确没去报复,因李长笑气势汹汹,准备拉人时,逍遥楼上上下下,从楼主到杂役,全喝得伶仃大醉,拉都拉不得动,甚至李长笑如在此事,转而“弃暗投明”,把仇家引来,只怕得落得个全军覆灭的凄惨下场。

这种行事风格,全与逍遥楼楼主“应一欢”有关,李长笑的不着调,多少受了他影响。正所谓“上梁不正下梁歪”,这“逍遥楼”自然是歪歪扭扭,半点没个正经。

这位楼主,行事更是百无禁忌,无耻至极,更是潇洒至极。李长笑记起,一次“无垢宫”的长老,下重金委派“应一欢”,去杀一女子。

诚意十足,先付了半成筹钱。“应一欢”身为杀手势力之主,偏偏却有三不杀,不杀女子,不杀男子,不杀不男不女之人。这“三不杀”的誓言,是他自个喝酒,稀里糊涂中立下的。

他拿那些酬钱,花天酒地去了,很快将正事忘在脑后。甚至把李长笑也喊来,一起潇洒快活。当时李长笑不过结丹境,而“应一欢”已是炼虚境强者。却勾肩搭背,饮酒作对。

应一欢打肿脸充胖子,拉着数十号杀手,去扶摇天下最贵的“扶摇九天楼”潇洒聚会,此事说来,已经颇为古怪,“杀手”本该隐秘行事,执行任务是,理该两戴面具,平日低调做人。逍遥楼却反其道而行之,不但每隔一段时间,便相聚联络感情,还有“踏春”“赏秋”“观湖”“游山”等好多聚会。真叫人哭笑不得。

这一趟玩得尽心,手中的酬钱,自也花得是半分不剩。钱财花完了,便浩浩荡荡的,跑到“无垢宫”里,要挟那名长老,快快将余下的钱财交来,不然就将他请杀手之事,公之于众。

当时逍遥楼上上下下,无一不骂那应一欢无耻至极。但一想到那酬钱,最终会化做醇香的美酒,珍稀的吃食,全跑到自己肚子里去。那阵阵骂声中,又参杂着几分“楼主深明大义”的赞誉。

那长老面色一阵红一阵青,当真精彩至极。但还是妥协了,把余钱交给应一欢,嘱托他事后,一定要帮他除去那女子。

应一欢连连答应,又带好多弟兄花天酒地后,自个去找女子下落。找到那女子后,得知那女子,本名“酒春春”,应一欢天性好酒,听到那女子名字里有一“酒”字,更不想下杀手。反与其相识,谈天说地,聊起曾经过往。

得知那无垢宫长老,为人十分阴狠歹毒,是这酒春春的杀父仇人。前一阵子,酒春春上宫寻仇,被无垢宫其他长老说和,将她劝了下山。

那长老编撰一套说辞,通之以情,晓之以理,竟真将酒春春诓骗,真不与他计较这份大仇。哪知那长老等酒春春前脚刚走,后脚便请杀手将她杀掉。

表面一套背地一套。应一欢得知后,气得回去找到了那名长老,告诉他这个任务,他做不到。搬出了“三不杀”的适应。

那长老当时便呆了,你一杀手组织的首脑,既不杀男人,又不杀女人,那岂不杀不了人?但不想与这“酒蒙子”胡搅蛮缠,反又给些钱财,将应一欢打发走了。

这事情过后一月。

应一欢突然又找到了无垢宫那名长老。只因他越想越气,觉得这长老委实讨厌,要回来杀他。

那长老当即便奇了,问应一欢说,你不是有三不杀么?不杀男人,不杀女人,不杀不男不女之人。

应一欢回道:“哈哈哈,我还有三不守,不守诺言,不守誓言,不守想不守之言。”于是取了那长老的头颅,飘飘然远去。

行事作风难以揣测。

李长笑思绪拉回,不知该哭该笑,但想起应一欢,便不住去想,他才是真逍遥。

他脚步一顿。

忽发现了“应一欢”梦境残片,得知这位楼主,竟也来填海了,心中百感交集。

他拾起碎片一看。

应一欢遗梦中喊道:“大海老娘们,眼子真不小,老子都填不满。”

第792章 合体之花

李长笑拾起万千遗梦,眼皮愈渐发沉。最后着实忍不住,在海底挖了一个小坑,将自己埋了起来,眼睛一闭,便是沉沉睡了过去。

光阴流转,日月如梭。只道那时世之变化,是半点不由人定。

大余人道昌盛,日渐兴隆,天下难得安宁,休养生息,修士死而人族延。只不知多久的岁月后,倘若有灵气复苏一日,或许那掩埋在地里的灿烂修仙文明,会在被再度挖掘出来。或有重现一日。

只在这之前…一切已尘埃落定。

天下修士,九成填补海眼,余下一成,或死寂中消亡,或彻底蛰伏,或轰轰烈烈。

求变七百年整。

这片孤寂的天地,一朵新的合体之花绽放。这朵花开得隐秘,开得突兀。他掩埋在深海之下,无人见无人闻,似也已无人关心。

李长笑从海底醒来,他先是睁开双眼,目光一时清澈,一时惺忪,全不似刚刚睡醒的模样。

他静静望着海中,可见有鱼儿啃咬他的衣服,吃他的头发。他一动也不想动,漆黑将他覆盖,四周全是修士的遗物。好似他的大道,生来就是如此,渐渐看着身边事物腐朽,逝去。

海底十分漆黑,还有无处不在的压力。李长笑一点一点浮了起来,静静浮到海面。忽觉阳光刺眼,太阳直射皮肤,总觉有些刺痛。

李长笑还不想动,他随着那海浪,一点一点飘着,内视己身,梦境空间的灵气无穷无尽,已经不输于鼎盛之世。

此后,他修行速度,只会愈来愈快。大乘未必无望,当世,能伤他之人,似渐渐屈指可数。本该觉得窃喜自得,心中却无限惆怅。

不知今是何世,不敢知今是何世。

忽听一声轰鸣,李长笑周身的海浪平了。他抬头望去,东首七十多里外,一艘黑色巨舰缓缓驶来。

阳光斜照,半边宛若镶嵌金边,雄伟不减当年。这是镇海巨舰,王如意的毕生心血。

李长笑不知是天意作祟,还是什么。他从没想到,入合体后,最先来接他的,竟是镇海巨舰,也可看做王如意。

需知这大海无尽宽广,遇到镇海巨舰概率何其之小。却偏偏遇到的,偏偏是刚出来便遇到。

“嘿!还活着吗!”舰船上,一人高声大喊。李长笑挥手回应,那人见李长笑还有气息。于是回身取出绳索,系在自己腰间。随后一点点爬下巨舰,朝李长笑游来。

待游近了。李长笑才看清来人,是一位十分年轻的少年。皮肤黝黑,却双眸明亮,透着健康活力的英俊。与之相比,李长笑皮肤白皙,却浑身惫态,懒洋洋,慢散散,样貌虽年轻至极,但却给人暮气沉沉的感觉。

那少年扼住李长笑的后颈,将他半拉半拽,回道镇海巨舰下方。随后用力一拉。那绳索自动收缩,借助拉扯之力,少年双足连踏,拽着李长笑上了甲板。

这一趟委实不易。这镇海巨舰是巨物,高数十丈,好似一座黑色的高山,耸立、飘浮在海上,少年还托着一人。

好不易上了甲板,少年还一脸担心,急忙照看李长笑情况,叫他不似吸水太多,方才稍稍放心。少年道:“你太不小心,怎落海里去了?”李长笑摸摸鼻子,说道:“不小心睡着了了。”少年恨铁不成钢:“你啊,你啊,说你什么好!好好的,怎么睡到海里去了。唉,算了算了,没事就好,全当长个记性。”

只他全不知,李长笑确是睡着了,只睡得远比他想象得久。是几十年,上百年。

李长笑浑身湿漉,趴在甲板上。少年心想:“是了,他泡海中好久,定手足酸软,爬地不起。”于想伸手背他,行入镇海巨舰内。李长笑笑着摇头,谢绝了好意,反问询少年名字年龄。

少年名为孙海胜,是仙人之后。说起仙人之后时,少年纵使极力掩饰,却仍有得意之色流露,对这身份十分骄傲。他自小水性优越,常想定是“仙人遗福,天赋异禀”。李长笑笑着问他,他这“仙人之后”,是儿辈还是孙辈,还是孙孙辈呢?

孙海胜回答不上,因为大余有好多仙人之后,祖祖孙孙全是有之。他兴致冲冲和李长笑说,他祖先的名字,刻在镇海石上,叫做“孙孔离”。日后有时间,带他去看看。说不定上几枝香,还能保得日后风调雨顺,万世吉利。

只道冥冥中有天意。这孙孔离李长笑还认识。遥想当年,李长笑一人一剑入海,杀了好多鲛人族,也救了好多人族。这孙孔离曾不幸被鲛人族围剿,缠斗之下,一身灵气几乎耗尽。

是李长笑出现,才将其救下。一报还一报,倘若这孙海胜,真是孙孔离的后世子孙。那今日也算是有借有还,有来有去,全还清了。

李长笑笑着应下,告诉孙海胜,他虽溺在海中,但并没吃几口水,所以不必担忧,让他自己坐一坐、缓一缓便好。孙海胜听后,见这白衣男子睡眼朦胧,但确不像溺水模样,想着将他留在甲板,定也不会出甚么大事,于是自个忙活去了。

李长笑坐在甲板,望着孙海胜背影。

远古推海,近世填海。与鲛人交战之时,仙道、人道气运纠缠。确有许多修士与凡人结合,诞下“仙人后代”。

只…他数次想开口,问问今是何世,又是何人持政。这世上有何大事发生。

但全忍了下来。李长笑自嘲一笑,心想自己是越睡越迷糊。

第793章 匆匆百年

镇海巨舰划破海面。孙胜海自把李长笑捞上船后,见他虽不修边幅,却样貌英俊,猜他说睡着睡到海中是假,殉情自尽为真,便对他照顾有加。为他安排了一小房屋,里面有床铺、有桌椅、有柴灯。麻雀虽小,却五脏俱全。李长笑又是随意之人,自不嫌弃。

李长笑躺床铺,吃着舰上吃食。多数是鱼、虾、干粮一类,味道实不算好。毕竟无论何时,出海总归是辛苦活计,绝非享乐之处。

入住镇海巨舰后,李长笑一身修为,尽收敛于虚无,看起来更与常人无异。在海上安定住下后,他问孙海胜,如今在海中何处。

孙海胜告诉他,如今沿海百里,均属于大余海域,地域之辽阔,当真无国所能及。但因海域太大,其中零零散散的岛屿,最容易滋生海中盗匪。

因最近海盗猖獗,行事越发无所禁忌,前一阵子,甚至将一大余高官截杀。大余国君听到此令,当即派遣一艘镇海巨舰,展赫赫之国威,向南海之畔使去,凡遇到海盗恶匪,尽皆清剿,绝不留情。

镇海巨舰那针对异族之杀器。用来清剿恶匪,着实大材小用。但如今四海升平,鲛人一族早便销声匿迹,不知还存不存在。

如此杀器,自偶尔也需走动走动,震慑四面八方。那海盗不大走运,正巧触了大余霉头,落得怎样一番下场,自不难猜,镇海巨舰使来,那海中恶徒,纵有三头六臂,九头十八臂,百头千臂,又能如何?还能掀起什么浪花不成?

李长笑便问孙海胜,不怀疑他是海盗么?毕竟自己无缘无故,漂浮在海上,委实可疑至极。

孙海胜和他说,常年生活在海上之人,体貌会有变化。一般头发卷曲、或者干脆没有毛发,腹部臃肿,四肢粗长,手掌、脚掌均比寻常人宽大。是不是海盗,一眼便可看出。孙海胜第一眼,便看李长笑面容,第二眼看手掌。见其手掌白皙,五指修长,绝非常年游泳之人。故而猜测他绝非海盗。

李长笑笑笑不语,说到底,还是以貌取人,旋即又想,毫不客气的讲,自己若被误认为海盗,反而才是件大怪事。虽说沉海许久,衣服乱了,头发乱了,但气质却难以掩盖。李长笑运气不错,这艘镇海巨舰清剿海匪的任务,已经完成,此刻正在回程路上。待临靠岸口,便可回到大陆去。

如此航行数日。不见岸口,却先见海上风波。镇海巨舰不惧风浪,直接横压而去。见那风浪被生生压灭、压平。

船上士兵尽皆恍惚,感叹先辈之伟力,大余此后,也有数次造舰经历,但毫无疑问,均难复刻“镇海巨舰”的荣光。

那怕万一都难。这是时代、气运……皆达到某一顶峰,因运而生之物。后世只能仰望。即便百世、千年乃至万世都是如此。

李长笑却若有所思,问孙海胜,如今大余有几艘镇海巨舰。孙海胜说:“七艘。”李长笑默然,大余初期打造十艘镇海巨舰。

但三艘损耗,故此只余八艘,他早有所料,但仍不免多问一嘴。手中轻抚镇海巨舰,宛若看某一件古老的旧物,想一些久远的旧事。

又过几日。镇海巨舰抵达岸口。李长笑悄无声息下了船,临走时,重重拍了拍孙海胜的肩膀,给那小伙子几抹福气,便隐入人群中。

孙海胜恍然回身,却已不见李长笑身影。

……

李长笑行在热闹大街,脚踩青石铺设的地面,枯睡海底久了,回到此热闹场景,总有恍如隔世的感觉。

他随意入了一家小酒馆。点了两斤酒,好久滴酒不沾,此刻甚是想念。即便是浊酒、臭酒、污酒,他也不觉嫌弃,想着自己喝个四五斤,无半点问题。

但身上钱财有限。唯一一点钱财,还是孙海胜善心大发,借给他的。说是借,其实是给。但李长笑向来不喜欠人,所以给了孙海胜几抹福气。千金难买的福气。

此刻那余钱,又换两斤浊酒。李长笑喝了几口,便停酒馆对面的饭馆,说书人拍案而起,话惊四座,讲起了些半真半假的陈年旧事。

李长笑凝神去听,嘴角有一丝浅笑。自己睡了好久,大余的一些民风,竟也逐渐流传下来。渐成民俗。

大余的百姓,爱看热闹,爱听故事。这是古今往来,都不如何变过得。

李长笑酒喝完了,钱财用光了。自也不好赖在酒馆不走。于是他发奋图强,做起了老本行。帮人看家护院。

他这合体强者,帮人看家护院,属实丢份至极。但李长笑却很享受这种赚钱法子。好像只要这样,他就能融入俗世百态,成为其中渺小的一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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