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妖魔水浒开始 第67节

  原是车家出身,因为半路里见财起意,就势劫了客人,事发到官,越狱走了,这才上了清风山,和燕顺占住此山,打家劫舍。

  车船店脚牙,无罪也该杀。

  大抵说的便是王英这样的人。

  左边这个,白净面皮,三牙掩口髭须,瘦长膀阔,清秀模样,也裹着顶绛红头巾。

  但见:

  绿衲袄圈金翡翠,锦征袍满缕红云。

  江湖上英雄好汉,郑天寿白面郎君。

  这人是浙西苏州人,姓郑,双名天寿。因为他生得白净俊俏,人都号他做白面郎君。

  原是打银为生,因他自小好习枪棒,流落在江湖上,因从清风山路过,撞着王矮虎,和他斗了五六十合,不分胜败。

  那锦毛虎见他好手段,便留在山上,坐了第三把交椅。

  当下,三个头领依次坐下。

  滚滚阴风自他们背后刮起,将整个大厅的温度都降低了七八度,冰冷的寒气刺激得小喽啰汗毛都倒立起来。

  那刘高更是两股战战,牙齿打仗,喉咙里发出“咕噜噜”的声响,想要叫唤,却僵硬的发不出声音。

  只见那王矮虎五短身材,也就比武大高出一点来,嘴却很利索,嚷嚷起来:

  “孩儿们,正好做醒酒汤。快动手取下这牛子的心肝来,造三分醒酒酸辣汤。这汤喝起来最是提神醒脑。”

  “大王稍等,这便做汤。”

  只见一个小喽啰端一大铜盆水来,放在刘高面前;又一个小喽啰卷起袖子,手中明晃晃拿着一把剜心尖刀。

  那个端水的小喽啰用双手泼起水来,浇在刘高的心窝里,笑道:“但凡人心都是热血裹着,把这冷水泼散了热血,取出心肝来时,便脆了好吃。你能被大王吃了心肝,是你的福分啊!”

  你看,吃醒酒汤都吃出经验来了。

  “呜呜!”

  刘高好不容易吐了嘴里滂臭的破布,在刀子落下前千钧一发之际,大叫道:“大王……我有话说,我有话说。清风寨新知寨要来攻打大王……”

  “嗯?”

  锦毛虎站起身,卷起一阵黑风就到了刘高面前,挥手打翻了那持刀的小喽啰,腥臭的口气扑面而来,差点就将刘高薰吐了。

  “清风寨来了新知寨?”

  “是是是。”

  武松都走马上任都已经半月了,清风山三废还没得到消息,可见他们是不在意清风寨的。

  也确实是这样,花荣武艺虽高,箭术也犀利,但他一人,哪里能剿灭得了清风山上下近千的魔头。

  他们三兄弟不去找清风寨的麻烦,已经是他们烧高香了。

  “新知寨叫啥?”

  “姓武名松,已经搜刮了乡邻几千石的粮食,准备充作粮饷来剿大王。我因被他搜刮惨了,活不下去,这才铤而走险来报大王……”

  刘高越说越利索,他毕竟是个秀才,临时编撰一点都没难度。

  “大哥,既然清风寨得了这许多粮,我等不如去劫了来。”

  “若是真的,自然要劫,并且给那新知寨一个永生难忘的教训。但若是假的呢?”锦毛虎眯着眼望着刘高,一股嗜血的气息在他口中蔓延开来。

  刘高指天发誓:“真的,真的,要是有一句假话,叫我不得好死,被马踏成肉泥。”

  “伱说是真的就是真的吗?先将他关起来,喂几天腊肉吃。”

  “吃了咱的肉,你便爱上这种滋味,回不去了……哈哈哈哈……”

  刘高其实是喜欢吃腊肉的,但看到那一排腊肉是什么时,忍不住蹲在地上干呕了起来。

  “来,吃腊肉!”

  “吃了大王腌制的腊肉,就和我们是一类人了。”

  “我……我……”刘高抬头看着四周那表情阴森的众人,头皮发麻:“我吃……还不行吗?”

  不吃,那便要被吃。

  两个选择,刘高还是选择了第一个。

  就在刘高在清风山上大快朵颐吃肉的时候,清风寨内,曹杰一行正被花荣请到家中喝酒。

  他们离开了一段时间,自然没必要和花荣明说,花荣也没多问。

  江湖大佬,出去寻几个朋友,这不是正常吗?

  “哥哥,知寨,七哥……”

  花荣邀请众人落座,笑道:“武松哥哥一来清风寨,就得了七八千石粮饷。我在清风寨有五六年光阴了,还从未见过这许多粮饷。

  我先敬诸位哥哥一杯,这剿匪,我花荣全力以赴,必不会坏了哥哥们的大事……”

第85章 花宝燕:狗官竟然是好汉()

  第85章 花宝燕:狗官竟然是好汉(55)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

  这句话真不是说着玩的。

  大怂以文制武,但不论文官们多么的看不起武将,防备武将,在战时他们的脑袋还是非常清醒的。

  克扣禁军战时的粮饷,还没有哪个文官敢伸手。

  一旦战事不利,追究起原因来,从皇帝到百姓没有人会对向粮饷伸手的人有半分的仁慈。

  而大宋军队的战时补给,称之为“就食”。

  所谓的“就食”,就是军队按照军令走到哪里,就由当地的官府来负责,不足的部分再由朝廷补足。

  这样的法子其实是对的,但却要害苦就食地的百姓。

  大军路过,大宋著名的疍吏群就会像蝗虫一样地扑向军事供应,反正出了事有主官顶着,于是,百姓们就倒霉了……

  战时是战时,非战时是非战时。

  高俅担任太尉以来,甚至将军营的地皮建成私宅,这还不算,而且把禁军当作私役,不管训练,专管为他营私出力。

  有钱的,就可以免于“操练”;没钱的,只能再找营生为太尉赚钱。

  吃兵粮的要打工赚钱,温饱都保证不了,更别说粮饷,不亡了你赵宋,真的是天理难容。

  武松新官上任三把火,这次的捐粮,是当地的土财主花钱买太平。

  历来如此。

  所以武松才能轻松拿到这批粮饷。

  这六七千粮饷便是尽数落入知寨的口袋,旁人也说不得什么。

  但花荣亲自将这些粮饷运送进了寨子的粮仓,武松明确说不拿一粒米,尽数拿来剿匪。

  这是什么行为啊!

  简直就是青天大老爷啊!

  花荣做了三年的武知寨,看着历任知寨一波又一波搜刮民脂民膏,丝毫不管匪患,更不训练士卒。

  现在来了个武松,一上任便要真正的剿匪,简直视为知己,拜为大哥。

  “花荣兄弟,那些粮饷你可要看好了,要是少了一石粮,我武松唯你是问。”

  武松举起酒碗朝花荣一敬,嘴里却说着极为严厉的话。

  “知寨放心,少了我花荣的人头,也不会少了粮饷。”花荣拍着胸膛,保证道。

  “这些粮饷,我准备战前发一次,战后依照军功再发一次,战死者的家属要多领一份,伤残者也要多领一份……花荣兄弟伱可否能弄出个章程出来?”

  花荣用力一颔首,抱拳道:“明日我便让书记张榜告知士卒,有这批粮饷在,士卒必会奋勇作战。”

  “到时候,我等兄弟也会在旁相助。”

  “有曹家哥哥在,必能剿了那清风山三魔,毕其功于一役。”

  几人聊完了军事,便不再多言,以免言多必失。

  于是专心吃肉喝酒打屁,不知什么时候,在旁边伺候的侍女小厮中出现了一个白面小厮,时不时给众人添酒。

  曹杰刚开始没在意,等看到花荣瞪大眼睛望着这小厮,他这才扭头看去。

  ‘咦!’

  ‘这不是女扮男装吗?二八岁数,是花荣妹妹吧!’

  ‘可真是齿白唇红双眼俊,英气逼人。’

  花荣何等相貌,水浒梁山上,也就燕青能和他一较高下。一母同胞的妹子,自然是风华无双,一身男装,更添一份别样的风情。

  花荣瞪了她几眼,白面小厮丝毫不理会。

  “咳咳!”

  曹杰轻咳了两声,问道:“花荣兄弟,我听说你有个妹子,已经到了出嫁的岁数。”

  那白面小厮的手脚顿时一滞。

  花荣苦笑道:“是到了岁数,我这个做兄长的,也该为他找个婆家。就是还没找到合适的,加上我这妹子心性洒脱,不会针线,却喜欢舞刀弄枪,我和她嫂子可真是伤透了脑筋。”

  “不爱红装爱武装,合该找个好汉嫁了。”曹杰笑道。

  花荣点头:“是极!是极!”

  曹杰瞥了一眼那白面小厮,又向着花荣,并未多言,心中也不知在想些什么。

  “哥哥刚为那刘小姐说了亲,花荣兄弟你找哥哥做媒绝对没错。”焦挺傻乎乎道。

  “成就一段好姻缘,胜造七级浮屠。等我遇到合适的,也给你没面目说一段亲,如何?”

  “那我要好生养的,生他十七八个,好继承我焦家的相扑绝学。”

  “哈哈……”

  众人大笑中,那白面小厮窘得差点就扔下了手里的酒坛子,却又好奇他们接下来要聊些什么,忍住不想离开。

  心中也暗自道:‘这狗官倒也是条好汉,竟真的要去剿匪。’

  ‘感觉他好凶啊!满身的煞气!那众人称作哥哥的,倒是瞧得顺眼……’

  ‘他看上去也没什么特别的啊!怎被众人唤作哥哥?真奇怪。’

  ‘除了剑眉星目、面如冠玉、风度翩翩、器宇轩昂……真没什么特别的啊!’

  “小丫头,倒酒啊!你看着我干什么?”

  曹杰将酒碗在白面小厮面前晃了晃,终于将她从傻愣中唤醒。

  “哦哦!这便倒……”

  清脆如银铃般的声音响起,顿时让众人一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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