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妖魔水浒开始 第39节

  枯燥的赶路时光,因为有了兄弟,这才格外精彩。

  这日,众人出了山东,来到了孟州道。

  远远望去,那坡上立着好大一棵树。

  目测之下,七八丈高,四五个人都合抱不过来,树干上如蟒蛇般地缠满着手臂粗细的枯藤。

  周围一片林子,更是遮天蔽日。

  一看就是处险恶之地。

  “哥哥,前面有家酒肆。”

  时迁眼神犀利,透过密林依稀望到了一面酒旗。

  “咱酒喝完了,正好打上三葫芦。”

  唱歌废酒,阮小七摇了摇腰间的葫芦,不由舔了舔嘴唇。

  此地是何地方,曹杰心知肚明,但他并不多说。

  孟州道,大树十字坡,做人肉馒头的孙二娘。

  这孙二娘绰号母夜叉。

  夜叉、药叉、夜乞叉同义,均出自梵语,意译为“能吃鬼”或“捷疾鬼”,含“勇健”或“凶暴丑恶”之意。

  佛教说它是一种吃人的恶鬼。

  这一对盘踞在十字坡上的恶魔,丈夫张青仅仅是挑着人肉馒头外出售卖,而麻翻、宰杀过往客人,制作人肉食品的血腥工作,则由孙二娘在家里承担。

  而且孙二娘干得得心应手,足见她的歹毒。

  正所谓吃一堑长一智,人的成长离不开各种际遇。

  几辆车来到十字坡前,曹杰一眼就看到酒肆门前窗槛边坐着一个丰臀茹肥的妇人。

  仲秋时节,虽然不是太冷,却也不热。

  可她却露出绿纱衫儿来,头上黄烘烘的插着一头钗环,鬓边插着些野花……下面系一条鲜红生绢裙,搽一脸胭脂铅粉,敞开胸脯,露出桃红纱主腰,上面一色金钮。

  再细看,隐约可见她眉横杀气,眼露凶光。

  只是那只白胖胖的脚儿,格外地勾人心神,红艳艳的脚趾里勾着个板屐,摇来晃去,仿佛要荡到人的心里边去。

  见来了客人,妇人眼波流转,把众人一扫,迎上前来笑道:“哎哟,几位大哥远来辛苦,快请店里歇歇脚!我这儿有好酒好肉,还有又白又大的馒头呢!”

  “打上几葫芦好酒,再来上好肉,好大馒头。”阮小七将三个葫芦扔在了桌子上,也不理会卖马叉虫的妇人,嚷嚷了起来。

  武松更是如此了,他眼中只有兄弟,没女人。

  倒是曹正这个赘婿多看了妇人几眼,不免心中一荡。

  似乎姓曹的,都好这口。

  曹杰定睛看去,果然是又白又大的好馒头。

  几人分坐两张桌子,很快酒肉便端了上来,那馒头确实又大又白,让人食欲大开。

  阮小七并未起疑,他腹中正饿,拿起个馒头就要吃。

  曹杰伸手按住了阮小七的胳膊,朝他摇头。

  武松、时迁也同时道:“七哥且慢!”

  两人同时叫出声,对视一眼。

  时迁笑了笑没再开口。

  武松凝重道:“原来哥哥也看出了端倪,这店不是个正经店铺。”

  “黑店?”阮小七皱起眉头,煞气流露。

  曹杰拿起一个大白馒头撕开,仔细看了看,似笑非笑看向那妇人:“那东家,我问伱一句,你这馒头是人肉的,还是狗肉猪肉的?”

  那白白胖胖的妇人面色一僵,随之又笑嘻嘻地跑过来,拽着曹杰的胳膊就往怀里送:“客官,你看你说的是什么话!清平世界,朗朗乾坤,哪里有人肉的馒头、狗肉的滋味?我家这大馒头呀,就是黄牛肉的。”

  武松冷着脸,喝道:“你这婆娘,却是谎话连篇,我武松出门前便打探清楚了,有道是:‘大树十字坡,客人谁敢过?肥的包馒头,瘦的去填河。’你欺我等没见识吗?”

  阮小七愣了一下:这句话好像在哪里听说过?对了,是二郎在曹正酒店里说的。

  “哥哥看这馒头里的毛……”时迁一连掰开了好几个馒头,从中挑出一根卷曲的长毛来。

  “砰!”

  阮小七极为恼怒地拍了下桌子,站起身杀气腾腾道:“你竟然用人肉包馒头,还给爷爷吃,我看你是活得不耐烦了……”

  一言刚落,金刚铁骨般的大手,就向妇人抓去。

第47章 活阎罗,生啖夜叉鬼

  这妇人的身手好生了得。

  别看她胸前挂着两坨沉甸甸的大白馒头格外碍事,可那双丰润的大腿猛地绷紧,挪移跳跃,却是迅疾异常。

  阮小七本以为欺负个女流,这一抓十拿九稳的,没想到竟被她躲闪开。

  一时失手,让他怒气值直接飙升了起来。

  “哼!老娘招你惹你了?见你们人多,拿好大馒头来招待,酒水里也不敢下药,想好好做个生意……谁知伱们偏偏要和老娘为难!”

  妇人泼辣至极,嘴里嚷嚷着,披在身上的鲜红生绢裙便随手扔在了地上,只用绿纱衫儿兜着胸脯,白花花的肉随着呵斥微微荡漾着,好不诱人:

  “惹了老娘,大家谁也别想落到好。干脆鱼死网破,我‘母夜叉’孙二娘,还从没被人欺上门过。”

  阮小七刚刚一抓失手丢了面子,又被女人一阵嘲讽,冷着脸道:“二郎,这娘们交给咱,谁也别插手。”

  “一条乱吠的看门狗,看我踢爆你那对铃铛,叫你去做个阉狗……”

  眨眼之间,孙二娘那双夹死人不偿命的大腿迎面踢来,爆发音爆的腿,给人以极强的视觉冲击力。

  充满了力量美!

  而那洁白如若玉石的肌肤,亦是大变,隐隐约约之间闪烁着金属的光泽,仿佛那双腿的每一寸皮肤、每一块线条分明的肌肉,都是用肉色的钢铁打造而成一般!

  ‘这双腿,能夹断腰啊!’

  曹杰也不担心阮小七的安危,用欣赏的眼光看待美好的事物。

  ‘可惜,用人肉包馒头,这真的接受不了。’

  ‘又不是大灾之年,活不下去了……还是送她去见阎王吧!’

  ‘只是可惜了这身好肉。’

  丰腴白润,用过都知道好。

  阮小七炼精大成,力气、速度哪是孙二娘这个梁山排一百零三的地煞能比。

  几个回合下去,孙二娘连出阴招,洒石灰、拆祠堂、插眼睛,无所不用其极。却还是挨了阮小七几记老拳,踹翻在地。

  阮小七丝毫没有怜香惜玉的念头,一屁股坐下,狠狠压着她的胸脯,擒拿住双臂,扭成麻花状。

  那后厨的凶煞小二听到动静,连忙提着剔骨尖刀跑了过来,却被武松领着的兵丁给砍翻在地,哀嚎遍野。

  孙二娘在泥地上不断挣扎,嘴里依旧在嚷嚷着:“欺负我个女流,你算什么好汉……罢了罢了,我孙二娘今日认栽……敢问好汉大名……”

  这时,时迁慌不择路从后厨地窖里冲了出来,面色惨白道:

  “哥哥……呕……里面……里面七八具残尸,和牲畜一样挂在铁钩上……还有剁碎了的人肉臊子……我时迁走南闯北十几年,还从未遇到过这样的黑店……”

  武松听到这话,一脑袋扎了进去,十来秒后,面无表情地走了出来:“果然是最毒妇人心,你这毒妇,怎敢干出这等遭雷劈的事。”

  “呵忒!”

  阮小七一听武松都怒了,就知道那里面究竟是怎样的惨绝人寰,唾了孙二娘一脸,恶狠狠道:

  “二郎,这等罪大恶极的毒妇,干脆咱替天行道,一刀了结了她性命,省得继续为祸。”

  “我辈不欺凌弱小,但用人肉来做买卖,岂是人能干出来的。七哥,杀了她这个人魔便是。”

  曹杰的话落地,剧烈挣扎中的孙二娘却是安静了下来。

  目光怨恨地望着曹杰,咬牙道:“不让我活,那老娘便拉你来垫背……”

  她早看出来了,这一行人以其为尊,实力看上去也不怎么样。

  霎时间,孙二娘的丹田部位有炁在涌动,就像鸟儿破壳一般,一股黑气“嗡”的一下飞蹿了出来。

  迅速凝聚成了一个头发燃烧成绿色火焰的美艳夜叉形态,朝着曹杰便杀了过去。

  电光石火,快如闪电。

  书中记载:夜叉鬼的行动敏捷又迅速,又译苦活,形容他是活在痛苦中的,同时十分丑陋。母夜叉的行动也十分敏捷又迅速,力量强大,不过却很美。

  夜叉鬼的种类很多,有空行夜叉、地行夜叉等等,最著名的,自然是佛教正法天龙八部护法神众之一的夜叉王。

  其中,空行夜叉长两个翅膀,能在空中飞行,千变万化,有时现红色,有时现蓝色,有时现黄色,不管是什么颜色,都有一种黑暗的光隐藏其中。

  地行夜叉,头发冒绿色的火焰,一刻不息地燃烧。

  很显然,孙二娘的命魂便是一只地行母夜叉。

  而且她这口炁养了不知多少年,搏命之下,自然是随着命魂倾巢而动,化作长发的阴火“轰”地一下就高炽了起来。

  母夜叉卷起阴风,杀气、煞气扑面而至,阴火虽没有温度,但却能灼烧命魂,只看那杀气腾腾的架势,便甚是骇人。

  曹杰用力咽了一口口水,纵然信得过阮小七的能耐,也还是有些小小的惊心动魄。

  ‘一个孙二娘,拼死一搏,竟然能发挥出这等实力。’

  ‘必须努力修炼啊!’

  仅凭拳脚搏斗,曹杰有【红棍】天赋在,自认能拿下孙二娘,但这命魂养炁的手段,却是凶险异常。

  “呔!”

  曹正虽然站在曹杰身边,但下一秒,一只操着刀的漆黑小鬼在他体表显现了出来,尖牙利齿,绿眼红唇,面目狰狞,当机立断拦截住了母夜叉。

  二鬼瞬间交手数个回合,难分难舍。

  这时,无穷无尽的黑暗笼罩而至,阮小七真的怒了,怒意爆表。

  浩浩荡荡的幽冥之炁如同天幕,将小半个黑店笼罩。

  “好好好……咱本只想了结你性命,任由你命魂自去投胎。现在,天上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自来投……”

  顿时,操刀鬼的身体震颤了起来。

  那是一种来自灵魂深处的恐惧,来自阶级、血脉的全方位压制。

  “曹正兄弟……这母夜叉,交给咱活阎罗……”

  “是!是!”操刀鬼收起刀子,努力让灵魂平复,可恐惧依旧存在,甚至愈来愈重,愈演愈烈。

  母夜叉慌不择路地在黑暗中乱窜,却怎么也飞不出黑暗笼罩的范围,好似被鬼打墙。

  终于,她跪了下来,恐惧尖叫道:“饶命!阎罗大王饶命啊!小鬼再也不敢了!不敢了!”

  “嘿嘿嘿……晚了!”

  阮小七也是第一次使用命魂所传承的禁法,“活阎罗”张开了大嘴,犹如幽深的黑洞,一股磅礴的吸力传出,卷起母夜叉便囫囵吞吃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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