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脑袋显露出来的情绪都不同,分别是喜怒哀乐悲。
这五种情绪出现在五颗脑袋上,给人一种怪异的感觉。
当五种情绪混合时,情绪充斥黑色影子的心头,让他的情绪出现失控,疯癫的在地上滚来滚去。
“哈哈哈!”
“我是谁!我是谁!”
“我是黑袍!我死了,我被血屠杀了!”
黑色的影子渐渐凝结,最后化作黑袍的模样,浑身上下都是恐怖的伤痕。
唯一的区别就在于这个黑袍身上都是灰白色阴气,已经不属于人的范畴,而是一只厉鬼。
有意识的厉鬼。
“你们……没有死……”黑袍看着面前有五个脑袋的厉鬼,道:“可是为什么呢?”
这就是他所操控的厉鬼,可以融入四肢和头颅,给他带来无穷的战斗力,但是他死了啊,这些厉鬼为什么还会活着,还找到了他?
甚至于……融合在了一起。
五个脑袋的厉鬼蹲在地上,双手垂下,刚好垂在地面的位置。
它没有说话,眼中也没有灵智,就怎么呆滞的盯着黑袍。
黑袍试着运用自己的能力,接着就发现一股巨大无比的吸力,将自己吸向这只厉鬼身上。
“轰!”
黑袍和厉鬼对撞在一起,灰白色的阴气瞬间扩散,凡是灰白色阴气笼罩的位置,植物变得枯萎,化作一片死域。
“我是黑袍……我是……厉鬼!”
灰白色阴气中传来黑袍沉闷的声音,紧接着,所有的灰白色阴气就仿佛听到了号令,伴随着这句话的结束,开始急速收缩。
一个人影渐渐出现,黑袍恢复了原本的模样,但是露在外面的手掌变成了变成了狰狞的鬼爪。
那张脸上从原本的面无表情,化作了喜怒哀乐悲的汇聚,五种不同的情绪融入在一张脸上,很难想象这张脸的模样,给人的感觉不只是怪异,更是恐怖。
莫名的毛骨悚然。
“珠子!珠子!”黑袍抬起双手,仰头对着天空大喊:“盟主!这一切都是你的计划,你说了,那颗珠子可以保我一条命,原来就是这样保命,我现在不是人了!”
周围无人应答,除了他的声音之外,一片安静。
“啪!”
黑袍跪倒在地,双手用力的锤在地上,发出震耳欲聋的响声。
“盟主,好深的计谋,原来你的计划并不是什么第三次诡异事件,而是……死乡!”
他联想到了很多,现在突然就产生一种明悟,是那颗珠子带给他的信息。
去了,能活,不去,死。
就是这么简单的一句信息。
黑袍慢慢的收拢自己的情绪,最后化作一声叹息:“去。”
虽然已经化作厉鬼,但是他仍然没有死去,他还是有灵智的活着。
他不想死,因为他清楚盟主那通天彻地的能力,他想活。
即使是以厉鬼的方式活着。
但是……
黑袍自言自语道:“我该怎么去死乡呢,去了之后,我又要做什么呢?”
珠子留给他的信息就是让他去死乡,也没告诉他后续的步骤,他现在一脸茫然,甚至连怎么去都不知道。
不过很快黑袍就恢复心情,死乡毕竟还没开,等开了再说。
“方牧……首席!还有那个小女孩!”
黑袍身影渐渐消失,留下一句话。
“我说过会回来的,我要让你们对我做的一切,付出代价……”
……
渝市。
时间不知不觉的过去了半个月,经过半个月的布置,方牧终于迎来了步入婚礼的一刻。
婚礼的地点选在渝市的一处酒店,这酒店有刘久父母的股份,刚刚合适。
值得一提的是,从司仪到摄像,凡是参与婚礼流程的人,都已经换上了觉醒者。
他们有的是渝市青年堂的成员,有的是周家的子弟。
本来都不是干这一块儿的人,但是经过半个月的魔鬼培训,他们甚至比专业的人还要专业。
此时这家酒店的整层楼都被用作婚礼,而这层楼堆满的都是觉醒者。
无论是收到请帖的,或是没收到的,都纷纷赶过来。
刘久父母负责记账,但是觉醒者送的礼物,简直是刷新了他们的三观。
奇奇怪怪的兵器,奇奇怪怪的丹药,还有奇奇怪怪的材料。
总之送的东西就没有钱,都多少沾点“奇怪”。
好在刘父刘母都清楚这群人的身份,也都习以为常,只是记账的时候,很多东西的名字让他们都觉得绕口。
最后没办法,只能刘久亲自过来。
刘久是副堂主,过来当个记账的人,看起来大才小用,但是也恰到好处。
至少来的人清楚他的身份之后,送礼的时候都多少带点尊敬。
严州老人的关门弟子,还是副堂主,怎么说也是个有身份的人。
刘久一边记账,一边看向一个位置,那里是一片空地,只有寥寥几个人站在那里。
不是没人,是因为那个位置没人敢去。
首席在那里站着,也都显得毕恭毕敬。
因为那几个人,是组织的十三首。
十三首没有全部过来,有些人有要务在身,所以并没有参加。
但是有一个人过来了,那就是鬼道人。
这年头觉醒者们谁都可以不认识,唯独必须认识鬼道人,这位可是十三首中的最强。
所以这几位站在这里,哪个觉醒者都不敢靠近。
老王和方牧不在,已经跑去接亲了,由于跨了城市的原因,他们提前去了,今天应该就要过来了。
“来了来了!”
酒店热闹,到处都是吵吵嚷嚷的声音,就在这个时候,郑悦圣穿着一身正装,从外面跑了进来,手里还拿着一个话筒。
他是司仪,很难才争取到的活儿。
“来了?”
本来闹哄哄的酒店瞬间安静,他们明白是谁来了。
第269章 新死乡消息
伴随着一声“来了”,酒店内众人的目光全都汇聚在门口。
吵闹声停止,安静得落针可闻。
郑悦圣却不一样,他是这场的司仪,拿着话筒开始指挥起来。
“音乐,音乐,赶紧的,搞什么?把音乐放起来,对,对对,就是老师选的那首歌。”
“那边地毯有褶皱,你你你,把他抹平了,什么,抹不平?你要再抹不平,我把你给抹了。”
“那边,对,就是那条走道上,周围的花瓣准备撒起来,我知道我们这是传统婚礼,穿的是嫁衣,谁说穿嫁衣就不撒花瓣了?”
郑悦圣执行力很好,用了不到一分钟,就布置了很多细节。
这个时候,门外终于传来动静。
两对新人走了出来,脸上都带着紧张的情绪。
就算这两对新人都是高手,在面对厉鬼时游刃有余,甚至于凶名在外,但是这个时候,他们非常紧张。
尤其是老王,这厮堂堂一个美食家,现在怂的不像样子,走路的动作都很僵硬。
这样子很好笑,却无人敢笑。
音乐响了起来,这是方牧挑选的,名叫“天下无双”。
“若问世界谁无双,会令昨天明天也闪亮,定是答你从无双,多么感激竟然有一双……我两。”
方牧曾经设想过,他结婚的时候用什么歌曲,设想过无数次,就想起这首歌。
这是他最喜欢的。
《天下无双》说的不是无双之人,而是无双的陪伴。
大多数人选择另一个人,其实也就是在选择陪伴。
陪伴的初衷,重要的是日复一日,不厌其烦。
热烈的情感演变为持久的陪伴,最好的演变不过是,我舍身忘死的为你做一顿饭。
且是每一顿饭。
这首歌写的是陪伴你最多的那个人,是作词人为母亲而写。
商业原因,这首歌被定义为情歌。
但歌曲本身,超越了亲情,爱情,友情这种情感,是开放式的。
听这首歌,可能会想起多年挚友,可能想起父母,亦可能想起眼前爱人。
用作婚礼,恰如其分。
“啪!”
灯光打了过来,刚好照着前面。
方牧和老王穿着新郎官的衣服,周若和芸酿则是一身红色的嫁衣。
红色,代表喜庆。
当时方牧和老王互相商量,几乎是瞬间就达成一致,决定用传统的婚礼,毕竟他们都是很传统的人。
周若靠在方牧肩头,看着前方长长的走道,走道下面铺满了花瓣,她的脸上洋溢着幸福。
等这一天,等了好久。
方牧和老王拉着自己的新娘,走上那条铺满花瓣的走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