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记得那双鞋的每一个细节。
也记得自己穿着那双鞋去球场的时候,心里的那种感觉——“我不是穿了一双很贵的鞋”,而是“我穿上了一双能让我飞起来的鞋”。
现在,达柳斯穿着天选者一代,在后院那个歪歪扭扭的篮球场上投了两个小时,脸冻得通红,嘴唇干裂,但眼睛里有光。
他忽然理解了达柳斯。
不是因为他老了,不是因为他跟不上时代,不是因为他不爱乔丹了。
而是因为他爱达柳斯。
......
第二天早上,达柳斯比闹钟早醒了二十分钟。
他没有赖床,没有喊“再睡五分钟”,甚至没有像往常一样把被子蒙在头上,假装自己还在梦里投进绝杀球。
他从床上弹起来的时候,第一件事不是去卫生间,而是弯腰从床底下摸出那个蓝色的阿迪达斯手提袋。
鞋盒打开,天选者一代安安静静地躺在里面,蓝白鞋身,红色细节勾勒,像两个刚刚出炉的纸杯蛋糕。
达柳斯深吸一口气,把鞋穿上了。
他站在卧室的地板上,低头看着自己的脚。鞋底的纹路在晨光中清晰可见,鞋舌上烫金的“YANG”闪着光。
他走了两步,木地板发出“吱吱”的声响——不是鞋底的声音,是老房子的地板在抗议。
他不在乎。
他又走了两步,然后跳了一下。
落地的时候,他感觉自己像是踩在云上。
Feet You Wear技术。
他在《体育画报》上读到过这个词,但纸上的一百个字比不上脚下的一秒钟。这双鞋像认识他的脚,像本来就应该穿在他脚上。
达柳斯跑下楼。
马库斯正在厨房里做早餐,听到楼梯上咚咚咚的脚步声,探出头来。他看了一眼达柳斯脚上的鞋,又看了一眼达柳斯的脸,没有说话。
“爸爸,我去上学了。”
“你早饭还没吃。”
“我不饿。”
“坐下。”
达柳斯坐在餐桌前,脚在桌子底下不停地踩着空气,像骑着一辆看不见的自行车。马库斯把一碗白糖炖鸡蛋放在他面前,他一边吃一边低头看自己的鞋,嘴角挂着白糖和微笑。
“达柳斯。”
“嗯?”
“你打算穿着新鞋去学校?”
“你说周末才能穿。”达柳斯的声音小了下去。
马库斯沉默了两秒。
“今天星期三,”他说,“离周末还有两天,你就不能等?”
“爸爸,我昨晚梦到约瑟夫了。他在梦里跟我说,鞋买了就要穿,放在鞋盒里是对篮球的不尊重。”
马库斯嘴角抽了一下。
他不确定达柳斯是真的做了这个梦,还是编出来的。
但这孩子说话的时候眼神很真诚——达柳斯最厉害的地方就在这里,他说谎的时候眼神比说真话还真诚。
“去吧。”马库斯说,“但有一条。”
“什么?”
“在学校不许打架。有人踩你鞋你也不许打架。回来告诉我,我去找他妈。”
达柳斯笑了,露出两颗缺了的门牙:“爸爸,没有人敢踩我的鞋。”
......
恩格尔伍德小学,二年级教室。
达柳斯走进教室的时候,所有人都注意到了。
不是因为他穿了新鞋——虽然新鞋确实很显眼。
是他走路的姿势变了。
他平时走路像一只懒洋洋的猫,今天像一匹小马驹,每一步都带着弹簧,每一步都发出那种只有新鞋才有的清脆声响。
“哇喔。”坐在前排的泰肖恩第一个喊出来,“达柳斯,你脚上穿的是什么?”
达柳斯走到自己的座位上,把书包放下,然后转过身,抬起一只脚,像电视上那些球星展示签名鞋一样,把鞋底亮给全班看。
“天选者一代。”他说,语气平静又带着无法言说的骄傲,“约瑟夫·杨的签名鞋。”
教室里的孩子们围了过来。
“一百一十美元?”泰肖恩问。
“一百一十美元。”达柳斯说。
“你爸爸给你买的?”
“我数学考了A。”
“我也考了A,我爸爸只给我买了一双锐步。”泰肖恩低头看了看自己脚上那双已经有点开胶的白色锐步,表情像是吃了一颗酸糖。
达柳斯正想说什么,教室的门被推开了。
一个瘦小的男孩走了进来。
他比达柳斯矮半个头,身材纤细,像一根还没长开的豆芽菜。
但他走路的时候有一种说不出的韵律感,每一步都像是在运球,脚跟先着地,然后过渡到脚尖,轻快而有力。
他穿着一件旧旧的公牛队红色卫衣,帽子没有拉起来,露出一个剃得短短的发型。脚上穿着一双AJ11——黑红配色,漆皮鞋头,透明水晶底。
鞋有点旧了,鞋头的漆皮上有几道划痕,水晶底也微微发黄,但那双鞋的气场依然强大,像一块磁铁,把所有人的目光从达柳斯脚上吸了过去。
德里克·罗斯。
达柳斯的同桌。
罗斯走到自己的座位旁边,放下书包,低头看了一眼达柳斯脚上的天选者一代,然后抬起头,看着达柳斯的眼睛。
两个人对视了两秒。
教室里的空气突然安静了。
泰肖恩和其他孩子像观众一样站在两边,等着看这一幕怎么收场。
“新鞋?”罗斯先开口了。
“新鞋。”达柳斯说。
“约瑟夫·杨的?”
“你认识?”
罗斯嘴角微微翘了一下:“我当然认识。芝加哥每个人都知道约瑟夫·杨。他在联合中心拿了三十八分,把迈克尔·乔丹的命中率防到了百分之四十四。这是本赛季所有对手里防迈克尔防得最好的。”
达柳斯愣了一下。
他以为罗斯会diss他的鞋,以为罗斯会说“约瑟夫·杨算什么东西”之类的话。
但罗斯没有,只说出了一串数据,像一个打了二十年球的评论员。
“你看公牛的比赛?”达柳斯问。
“没有。”罗斯说,“但我知道迈克尔从新赛季到现在场均29.8分,联盟第一。约瑟夫28.6分,联盟第二。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
“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得分王还没定。”罗斯的眼睛亮了起来,“迈克尔的得分比约瑟夫多一点点,但约瑟夫的三分更准。如果约瑟夫每场多进一个三分,得分王就是他的。”
达柳斯张了张嘴,想说点什么,但罗斯没给他机会。
“但得分王不是最重要的。”罗斯继续说,语速快了起来,像机枪扫射一样,“最重要的是MVP。迈克尔拿了4个MVP,本赛季他如果能把公牛带到东部第一,他就能拿第5个。
但尼克斯现在十八连胜,联盟第一。如果尼克斯保持这个势头,约瑟夫又是新秀,你想想——”
“新秀拿MVP?”达柳斯接上了话。
“为什么不行?”罗斯说,“威尔特·张伯伦新秀赛季就拿过MVP,碎骨机(韦斯·昂塞尔德)也拿过。如果约瑟夫能把尼克斯带到联盟第一,场均28分以上,他凭什么不能拿?”
达柳斯盯着罗斯看了三秒,然后笑了。
“德里克,我以为你是迈克尔的球迷。”
“我是迈克尔的球迷。”罗斯语气很认真,“迈克尔是史上最伟大的球员。但约瑟夫是——约瑟夫是不同的。他十七岁,他只比我大十岁。他在做的事情,我觉得我长大了也可以做到。”
达柳斯的笑容凝固了。
不是因为罗斯说了什么让他生气的话。而是因为罗斯说出了他自己心里的话——一模一样的话,一个字都不差。
“迈克尔是你们的偶像,不是我的。约瑟夫就像一个未来的我。”
这是达柳斯上周六对父亲说的话。
现在,罗斯说出了同样的话。
只是“约瑟夫”换成了“迈克尔”?不对。
罗斯说的是“约瑟夫是不同的”,但他说“我觉得我长大了也可以做到”,达柳斯说的是“约瑟夫就像一个未来的我”。
两个人的逻辑是一样的,但喜欢的球员不同。
达柳斯喜欢约瑟夫,因为约瑟夫让他觉得自己也能做到。
罗斯喜欢迈克尔,但他同样认可约瑟夫的实力。
他不是那种“我喜欢的球星天下第一,其他人都靠边站”的球迷,喜欢用数据和逻辑看球。
“那你觉得,”达柳斯试探着问,“迈克尔和约瑟夫,谁更强?”
罗斯没有立刻回答。他低头看了一眼自己脚上的AJ11,又看了一眼达柳斯脚上的天选者一代,然后抬起头。
“现在,迈克尔更强。他打了十二年,拿了四个总冠军,他是这个时代的统治者。但本赛季——现在——约瑟夫的数据和迈克尔是一个级别的。他们的得分只差一分多,他们的球队战绩差不多,约瑟夫的防守效率甚至比迈克尔还高一点。”
“你怎么知道这些?”达柳斯问。
“ESPN的节目我每天都看,我哥哥订了《体育画报》和《芝加哥论坛报》。我把每场比赛的数据都记在一个本子上。”
达柳斯看着罗斯,忽然觉得这个瘦小的同桌有点陌生。
他们做了三个月同桌,他从来不知道罗斯是一个每天看ESPN、记数据、分析比赛的人。
“那总冠军呢?”达柳斯问,“你觉得今年谁能拿总冠军?”
罗斯想了想,说:“公牛或者尼克斯。”
“不是爵士?不是火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