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这些天,他并不仅仅只是在看书,也在思考着自己以后的出路。
在这个全是国企的年代,他的那套商业手段肯定是派不上用场,最起码近十年派不上用场。
考大学的话,那也要等到77年,所以在77年之前,他必须要找一份工作。
在很多人眼里,木材厂是国企,但周辰清楚,木材厂是没前途的,去了也只是当苦力。
他的身体素质很优秀,可年纪轻轻就去当苦力,这不是他期望的,他也没必要按照原剧情按部就班的去木材厂当工人。
他是工人家庭出身,有一次分配工作的机会,但也仅有一次,若是他不服从分配的话,以后就不会再有机会分配。
所以对他来说,第一个单位是非常重要的,比起去当苦力,他当然更愿意去当脑力劳动者。
肖国庆高兴的说道:“对啊,我们去木材厂工作,一个月最少能拿十几二十块,多少人打破头都进不去呢。”
國企厂,還有编制,這的确不是一般人能进去的,工人家庭出身的优先,城市户口优先,至于那些没户口的,家庭有问题的,想都别想。
孙赶超带:“昆儿,叔是八级工,又是支援大三线的优秀工人,婶儿还是街道的积极分子,若是你想去木材厂的话,肯定没问题,我们三个一起去,到时候我和国庆还能罩着你。”
三人之中,周辰是最小,肖国庆大两岁,孙赶超大一岁,即便是工厂上班,抱团肯定有好处。
“这个,我要好好的想想。”
周辰没有当场答应,他也知道这两个发小是好心好意,但他不是以前的周秉昆了,他有自己的想法和计划。
肖国庆和孙赶超跟周辰聊了很久才离开,在他们离开后,周辰就在思考自己的出路。
在这个年代,工人无疑是最安全,最铁的饭碗,可绝大多数工人都是卖苦力。
虽然周辰有着丰富的知识和底蕴,但他现在毕竟只有十七岁,在排资论辈的工厂里,不熬个几年根本不可能出头。
去工厂上班,在他看来,并不是上策,是没有选择的选择。
可除了工人之外,还有什么好的工作可以选择呢?
因为对这个年代的陌生,周辰只能通过这部电视剧的剧情来分析。
苦思冥想了许久,周辰忽然想到了一个人,就是剧情里,对周秉昆有提携之恩的,《金土地》杂志的主编,邵敬文。
邵敬文在电视剧裡的出场不算多,但却是一个非常好的长辈,为人有情有意。
为了能帮周秉昆弄到出版社的编制,费心费力,在周秉昆落难的时候,不远千里的去找周秉义,想要求他帮忙。
这种品质真的是十分难得。
除了品质,邵敬文能在这个年代,稳坐出版社一刊杂志的主编,没有受到波及,也可以看得出他为人很精明,懂得趋吉避凶。
若是能搭上邵敬文,去出版社工作的话,绝对要比去工厂更好。
当然了,若是去了出版社,用笔头工作,在这个年代,也是比较有风险的,冯化成就是一个例子。
思来想去,周辰还是觉得可以试一试,不过他不喜欢打没把握的仗,所以在去找邵敬文之前,他必须要做一些准备。
第551章 郑娟,邵敬文
在这个年代,人的平均生命都很短,十七八岁就参加工作的人很普遍,不过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十八岁之后才会参加工作。
进入工厂,大多数都是干的体力活,在这个工人积极向上的年代,大家都以努力工作为荣。
只不过年纪太小的话,干活肯定不如成年人,所以大多数工厂,除非是特殊情况,一般都是招成年的工人。
周辰现如今才刚过十七周岁,所以他待在家里,李素华也没有说什么。
男人走了,大儿子和女儿都走了,现在家里就只剩下他们两人,再加上周辰这段时间都是认真看书,李素华自然不会说什么,反而是觉得自己的老疙瘩真的是懂事了。
光字片真的是太落后了,一到下雨天,周辰根本不愿意出门,那道路,那淤泥,真的是无处下脚。
肖国庆和孙赶超又来找周辰玩了几次,不过前段时间两人都去木材厂上班了,这段时间也就没有再来。
这个年代,娱乐活动匮乏,再加上光字片又是个穷地方,那就更没有什么娱乐的地方。
周辰观察了一个多月,发现这个年代的人是真的勤快,除了小孩子,大人仿佛有做不完的事情一样,每天都在忙碌着,不像几十年后,各种宅男宅女无数。
虽说待了一个多月,已经慢慢的适应了,可有些地方还是无法适应。
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吃。
这个时期的物资实在是匮乏,反正周辰这一个多月,就吃过一次肉,还是过年时剩下的。
平时都是玉米面,馒头,加点炒酸菜,咸菜,有时候一天就吃两顿,还都是一样的。
这一个多月下来,周辰感觉自己的嘴都淡出个鸟来了,有时候看到老鼠,都特么有种想要吃掉它的冲动。
这还是他活了那么多年,第一次觉得吃饭,是如此艰难的事情。
即便是当初他在欢乐颂世界,身在孤儿院,吃食方面也比在这里强了无数倍。
“妈,我出去转转啊。”
周辰从屋里走出来,对着炕上正在织毛衣的李素华说道。
“去吧,去吧,早点回来啊,别在外面瞎胡闹。”
李素华头都没抬,最近一段时间,小儿子的懂事让她很欣慰,不瞎玩了,还整天待在家里看书。
“知道了,妈,我走了。”
光字片说大不大,但说小也绝对不小,现如今估计有大几百户人家住在这里,违章违建现在已经初现端倪。
没办法,现在哪家不是好几个孩子,孩子多了,自然就需要住的地方,可地方就那么大,住不下,就只能在房子周围再盖,哪怕是土坯房,也比没地方住要好。
走着走着,就到了太平胡同。
如果说光字片算是比较乱的话,那太平胡同就是乱上加乱,房子是左一个右一个,隔几米就要转个弯。
即便是周辰记忆力很好,可第一次来,也是绕的有点晕,根本找不到郑娟的家在那里。
绕了一圈,周辰无奈的离开了,他今天过来,也只是打探打探,并没想着去问人。
太平胡同没有找到郑娟,周辰准备去电影院那边试试。
现在冬天还没有过去,郑娟他们家应该是在卖糖葫芦,电影院人流量是不错,但恐怕也赚不到几个钱。
电影院是属于标志性的地方,所以周辰根本不费劲的就找到了电影院。
电影院门口,不止一个人摆摊,但周辰很快就锁定了目标。
那是一辆手推车,推车上放着很多鲜红色的糖葫芦,现在的糖葫芦当然没有几十年后那样种类繁多,就是最简单的山楂球串起来,卖相很一般。
手推车后面站着两个人,一个看起来很苍老的妇人,还有一个很年轻的女的。
“您好,请问是要买糖葫芦吗?”
郑娟看到有人来到自家摊位前,顿时满脸笑容的问道。
周辰看着面前的年轻女人,那特殊的磨砂嗓,几乎可以确认,她就是自己的目标,郑娟。
郑娟穿着破旧的棉袄,脸上也是被风吹的干燥发红,嘴唇上有一点黑痣,扎着两个麻花辫,没有什么美感可言。
但仔细一瞧的话,就会发现她五官精致,那双眼睛既大又明亮,给人一种柔柔弱弱的感觉。
“多少钱一串?”
“两分钱。”
周辰听后一愣,活了那么多年,他虽然见过一分两分的硬币,但还真的没有用过。
两分钱一串糖葫芦,一百串也就两块,可一天能不能卖到一百串都难说,更何况还要去掉成本费。
关键是,在这个年代,钱其实并不是最难得的,那些粮票,肉票,工业卷等等,才更难得。
没有户口,没有工作的人,根本得不到这些票卷。
由此可以看出,郑娟一家三口是真的过的艰难,否则电视剧里也不会跟了涂志强,甚至在知道涂志强有问题的情况下,也不愿意离开。
“给我拿一串。”
“好的。”
郑娟手脚麻利的给周辰拿了一串糖葫芦,又从周辰手里接过了两分钱。
周辰接过糖葫芦,也没有再留下,冲着郑娟笑了笑,就离开了。
已经找到了郑娟,以后有的是机会接触,没必要这么着急,现在的当务之急,还是工作,天色不早了,他要回去准备。
郑娟也没有让他失望,虽然现在的模样不咋样,但那是没有打扮,相信打扮过后,肯定又是另一番模样。
人都是慕美的,有漂亮的,肯定不会选丑的。
糖葫芦并不好吃,但周辰这些天吃的也不好,糖葫芦勉强让他嘴里多了不一样的味道。
第二天,差不多时间,周辰又来到电影院。
“给我拿一串糖葫芦。”
郑娟抬起头,看到周辰这张熟悉的面孔,稍显诧异,但还是麻利的拿了一串糖葫芦。
周辰付了钱,冲着郑娟笑了一下,就又离开了。
第三天……
第四天……
第五天;
“一串糖葫芦,谢谢。”
连着五天,几乎在差不多的时间出现,想要让人记不住都难。
这一次郑娟没有立刻拿糖葫芦,而是看着周辰,问道:“你很喜欢吃糖葫芦吗?”
这不是周辰和郑娟的第一次对话,但却是第一次说起买卖无关的话。
周辰问:“怎么了,不喜欢吃就不能买吗?”
郑娟摇摇头:“不是,就,就是糖葫芦吃多了,对牙不好。”
周辰顿时笑了起来,这个郑娟还真的挺有意思,自己就是卖糖葫芦的,结果却说糖葫芦吃多了对牙不好。
多淳朴善良的姑娘啊。
“没事,我牙口好,以后还会再来的,先走了。”
周辰拿起糖葫芦,对着郑娟摆摆手:“对了,我叫周秉昆,家住光字片。”
说完,他就转身离开了,郑娟则是默默的注视着,直到周辰的身影消失。
“娟儿,这个小伙子,他好像喜欢你。”
站在旁边,一直都没有说话的郑大娘,忽然对女儿郑娟说道。
郑娟顿时害羞道:“妈,你别瞎说,哪有的事,谁能看得上我啊?”
郑大娘叹道:“娟儿,你别这么说,你那么漂亮懂事,是我没本事,拖累了你。”
其实郑娟也是可以下乡的,只不过她放心不下老迈的母亲和瞎眼的弟弟,所以躲掉了下乡。
但也正因为如此,她就再也找不到工作,又没有户口,日子才会过的异常艰难,只能跟着母亲摆摊。
“妈,你别这么说,要不是您,我和光明早就已经死了,我孝敬你是应该的。”
日子过得是很苦,可郑娟从来都没有怨天尤人过,只想通过努力,让母亲和弟弟过的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