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案发前,万思苗也是在胡同里揽客,从晚上七点,到凌晨一点这段时间,她和好几个女的坐在四海路的113号里面的长椅里……”
杨锦文从案卷里找出万思苗的照片,以及拍摄到的她‘拉客’的地方。
门前有三步水泥台阶,门楣上挂着卷帘门,下面是透明的玻璃门,门是敞开着的。
之所以是玻璃门,可能是为了路过的人,能看见里面的情况。
有经验的都知道,你去到一个连关羽都挪不动脚的小胡同里,就算你有赤兔马,就算你有青龙偃月刀,就算你胜读圣贤书,你依旧要瞄几眼。
这瞄几眼,你就能分辨出玻璃门后面的情况,谁年轻、谁漂亮、谁皮肤白、谁前凸后翘。
万一遇到心仪的,或是遇到暗恋对象差不多的女人,你不问个价钱?
不问价钱,也架不住人家招徕
“大锅,耍一哈嘛。”
你心里就会想,哦,西南的。
“大哥,你看我中不?”
哦,河东的。
“瞅瞅……光知道瞅,进来杵两下试一试?”
哦,原来是这里的。
南来北往的,总会有一款吸引到你。
杨锦文把照片传递给姚卫华他们,大家仔细看了看店铺门面。
只有姚卫华很遗憾地道:“没拍到人,可惜。”
猫子翻了一个白眼。
冯小菜继续道:“这一整栋楼,一共五层,全是做那种生意的,里面有一帮地痞,带头的叫曾超,绰号叫‘草狗’。
6月9号深夜,万思苗就在门里的凉椅上坐着,和她一起的有三个女人。
万思苗是在接近深夜十一点多,外出买夜宵,然后就没回来。
凌晨过后,她的尸体在四海胡同的垃圾站被人发现,报警的是在夜市吃夜宵的两个男人。
垃圾站旁边有一个厕所,门当时锁着的,夜宵喝酒的那些人,喜欢在厕所旁边小解。
有两个醉酒的人,小解的时候,在垃圾站里发现了尸体。”
姚卫华问道:“他们是怎么发现尸体的?”
这时候,杨锦文从案卷里拿出一摞照片,分给他们看。
冯小菜回忆说:“因为当时,有一条流浪狗在垃圾站找吃的,它突然从里面传出来,把两个报案人吓了一跳。
他们没在意,继续回去喝酒,那条狗就在夜市里跑来跑去,然后就有人发现这只狗的嘴毛、脖子的毛发和腿上的毛发全是血。
那两个小解的人是治安大队的,有一定的经验,当即就找来一把手电筒,跑去垃圾站。
垃圾站都是没有门的,挨着门口摆着三个很大的铝皮垃圾箱。
就在垃圾箱的后面,他们发现了万思苗的尸体。”
猫子心里一哆嗦:“那流浪狗舔了人血?”
杨锦文找出现场的照片,仔细端详着。
狭窄的马路上,停放着闪烁着红蓝灯的警车,垃圾站的门口用麻绳围起来,当做警戒线,线外是密密麻麻的围观人群,对着漆黑的垃圾站里指指点点。
其中一张照片是技术员从侧面拍摄到的,原三大队的大队长高杰,站在麻绳外面,他握着手电筒,射向垃圾站里。
他的旁边是顾军、冯小菜。
他们看见肮脏的铝皮垃圾箱后面,出现了一个偏着脑袋的女性头颅。
她的脸偏向外面,双眼圆睁,迎着刺目的手电筒光晕。
她的脖子和脸上血糊糊的,并粘着一丛丛狗毛……
第339章 你就是杀人凶手!
高杰作为三大队的队长,已经见过无数尸体。
但看见这么年轻的女孩,脖子被捅穿,他依旧感觉到心里发寒。
秦城支队是有纪律要求的,先要法医和技术进场,等他们划定勘察的范围,其他人才能进去。
在此之前,支队的三个大队,为了破案率,不小心污染现场的物证,要不是现场的脚印被覆盖,要么就是留下了不该出现的生物证据,让勘察人员很难筛查。
而且他们当中有些人,也不太相信能通过技术追踪到嫌疑人,自有一套查案的标准。
最典型就是一大队,他们更愿意相信大队长卢瑞祥的直觉。
也就是一大队队员经常挂在嘴边的,‘卢队动物般的嗅觉’。
等支队的李法医和搞技术的老魏勘察的差不多了,高杰这才拉高麻绳,带着顾军走了进去。
“李老,老魏,现场什么情况?”
李元泉先开了口:“脖子被刺穿,两刀,刺的很深。”
高杰望了一眼女被害者,她穿着白色裙子,裙子被掀到了肚皮上,露出下身,红色短裤扔在一边。
肩膀两侧的吊带被扒拉了下来,露出胸口。
“受到了侵犯?”
“还不确定。”李元泉摇头。
技术魏铭开口道:“现场有挣扎的痕迹,足迹应该是有留下的。”
此时,正有几个技术人员拿着毛刷,筛现场的痕迹。
高杰转身看向街道对面的夜市,两地相距一百多米。
他皱眉道:“人大概是什么时候死的?”
李元泉回答说:“现在是凌晨三点,应该是在两个小时前,也就是深夜十二点到凌晨一点之间。”
高杰吩咐道:“军儿,去夜市问问,这个时间段,有哪些人在吃夜宵,把人全部找出来,离着这么近,这些人或许看见过什么可疑的人。”
“好的。”顾军答应一声。
他刚出去,警戒线外面的一个人喊道:“这女人我认识。”
高杰立即走出去,盯着说话的那人。
这人身材微胖,满脸的胡茬。
“你是谁?叫什么名字?”
对方回答:“我是烧烤摊的老板。”
“你认识她?”高杰指向垃圾站里面。
对方点头:“她是四海胡同里卖银的,名字叫什么,我不晓得。”
“你确定?”
“我确定,她隔几天都会来我这里吃烧烤,我经常看见她。”
不待高杰吩咐,顾军赶紧招呼三大队的人,加上辖区派出所的公安,一起往四海胡同迈去。
不到一个多小时,被害人的身份调查了出来。
名字叫万思苗,十九岁,大雁市人,住在四海路113号。
高杰带着冯小菜立即赶了过去,去到地方后,屋子里的人已经被控制起来。
七个女的、加上三个男的,一共十个人。
女人们坐在长椅里,三个男的被戴上手铐,并排蹲在墙边。
“你们这里谁负责?”
“高队,这小子叫曾超,外号叫草狗,他是头儿。”顾军指着一个青年回答说。
这人留着齐肩的长发,左耳戴着一个十字架的耳钉。
高杰一看他的脸,就知道在自己没来之前,曾超已经被‘问过话’了,要不然,他不会那么老实。
“你们这里少了一个人……”
曾超点头,看了一眼顾军,瞳孔缩了缩:“我晓得。”
“叫什么名?”
“万思苗。”
“她多大年龄?穿什么样的衣服?”
“十九岁,穿的是白色连衣裙。”
“她去了哪里?”
“我不晓得。”曾超摇头。
这时候,坐在长椅上的一个中年女人开口道:“她买夜宵去了。”
高杰转头看向她:“她什么时候离开的?”
“不记得了,好像是十一点多。”
“她一个人出去的?”
“是。”
这时候,曾超问道:“警察同志,你们干嘛问她啊?”
高杰冷冷地瞥了他一眼,而后道:“带两个人过去,其他人全部带回支队。”
顾军应了一声,叫人把曾超和刚才回话的那个女人带走。
十多分钟后,两人被押到垃圾站。
这时候,尸体已经被抬了出来,准备装上车,运往殡仪馆解剖。
“你们过来!”高杰喊了一声。
曾超和中年女人被推到尸体旁边。
此时,两个人都有些明白过来,公安为什么突然会找上门。
高杰把尸体上盖着的白布掀开,只露出脸来,脖子的伤口给遮挡住的。
“是不是万思苗?”
曾超还好,中年女人喊了一嗓子,差点跪在地上。
“是,是她,她怎么死了?”
曾超也是脸色发白,有些说不出话来:“谁、谁杀了她?”
“这话是你应该告诉我,谁会杀她?”高杰握着他的肩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