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这里是好莱坞。
阶级是一道无形的壁垒。
现场的这些人值得一个高端的场合,从而匹配他们的身份地位。
甚至这其中的一部分演员,他们有资格要求合作。
这不是一场供需求的上下级关系。
现场的大佬太多了。
况且,这一时期的诺兰初出茅庐,虽然初具锋芒,但还是略显稚嫩。
大门推开,赵哥没跟上来,一方面是因为不需要,另一方面则是他说自己这边还有点事。
而随着陆森跟小罗伯特进入到试镜现场。
陆森这边没什么动作,而另一边的小罗伯特,随着他目光扫是一圈?
本人很快就找了一个角落躲起来。
通俗的讲,这狗东西怂了。
没办法,现场的阵容太恐怖。
即便他来之前已经想过今天必然是一场龙争虎斗。
但还是被现场的夸张程度震撼到了!
第299章 这人谁啊?
想想也是,虽然大撒币行为不等同于电影一定有一个极高的质量。
但华纳的大撒币还是让人无比安心。
高成本电影≠高质量。
低成本电影≠没质量。
但高成本出金的概率,就是比低成本电影更高。
而这种顶级的资源,对于任何一个明星都是极其宝贵的。
但真当两人抵达现场?
这才意识到,什么叫真正的恐怖!
英国演员,童星出道的克里斯蒂安·贝尔,一个跟小罗伯特一样的天才级演员。
如何形容这位的天赋?
上世纪八十年代,第一次登上英国的戏剧舞台,他的搭档叫罗温·艾金森!
没错,就是大名鼎鼎的憨豆先生。
如果只是一个贝尔,小罗伯特虽然打不过,但也不至于怂的这么干脆。
但问题是,七楼这个小会议室感觉就好像英国佬扎堆了一样。
不远处那个白乎乎,看着一脸和蔼的家伙是英国另一位国宝级演员迈克尔凯恩。
两次金球奖,一次奥斯卡影帝提名,一次奥斯卡最佳配角提名。
旁边那个同样年纪不小,不过看起来凶巴巴的家伙是前年的奥斯卡最佳影帝提名。
他叫汤姆威尔金森。
人群中那个消瘦,留着胡子的家伙叫加里奥德曼,一个标准的戏疯子,昨天晚上自己还看了对方演的这个杀手不太冷,对方饰演那个疯疯癫癫,让人毛骨悚然的变态警长。
类似的演员还有很多,比如同样来自英国,毕业于牛津大学,前年跟安妮海瑟薇合作演魔法灰姑娘的休丹西。
当然,也不全是美国人。
比如去年被时代杂志评选为全球最美50女性之一的凯蒂霍尔姆斯。
比如……
好吧,小罗伯特其实不认识这几个人是谁,但从五官和衣着看,有那么几个人不像是英国人。
这个其实很好分辨。
除了脱发严重,英国人的另一个特点就是没有嘴唇。
陆森其实看不出来,他眼里这些欧美人长得都一样,除非开口说话。
不然他肯定分辨不出对方是哪国人。
但小罗伯特不一样,他一眼就能看出谁是英国人,谁是美国人。
就好像明明都是亚洲人。
但你却能一眼分辨出谁是韩国人,谁是小日子,谁又是东南亚。
而相较于进门就光速躲起来的小罗伯特,陆森这边显然是有点社交牛逼症。
他衣着得体,落落大方,一米八八的身高配合一套大地色的西装,搭配法兰绒面料,戕驳领的设计,无不彰显了他的高雅品味。
这很符合英国人的审美,哪怕他是一个亚洲人。
而随着目光扫视一圈,陆森很快就在人群中找到了目标,这让他脸上浮现出一抹笑容:
“你好,请问是加里奥德曼先生吗?”
加里奥德曼,好莱坞的千面影帝。
他可以是这个杀手不太冷的变态警长,可以是蝙蝠侠三部曲里争议的戈登。
同样也可以是至暗时刻里面的丘吉尔。
同样的一个人,同样的一副骨架和五官,但在加里奥德曼精湛的演技下?
他可以是任何一个人!
对了,他还扮演过小天狼星。
甚至,此刻这位加里奥德曼先生的气质,就很符合小天狼星的特质。
他穿着一件灰绿色的竖纹翻领大姨,金棕色的长发,留着一口络腮胡子浓密的络腮胡,目光慈祥温柔,用一种疑惑的语气询问:
“不好意思,你是?”
陆森一脸热情的笑容,主动伸出手:
“我叫陆森,是一名导演兼演员。”
双方握手,加里点了点头。
对方炙热的眼神让他有些不太适应,甚至是有些拘谨:
“你好,你好,请问你?”
说真的,如果是一个白人用这种眼神看自己?
他一定会报警的!
要知道自己来自大英,一个被称之为腐国的地方!
而另一边,陆森则从不远处拿了一个椅子,顺势就坐在了旁边:
“是这样的,奥德曼先生,我看过你演的电影,前几年的汉尼拔让我印象深刻,不过我更喜欢你在杀手不太冷中饰演的变态警长。”
汉尼拔没什么。
加里本人在里面的戏份不多,只不过是一个侥幸从汉尼拔手里逃脱的普通人罢了。
不过陆森说的这个杀手不太冷,却是奥德曼的得意之作。
虽然没拿特别厉害的奖项。
但他本人演得很过瘾。
只是,陆森的这番言论,并没有让奥德曼本人放轻松。
反而因为对方的靠近,这种过分的热情让他身体下意识紧绷:
“所以?”
陆森本人也看出来了,不过他脸上带着笑容,继续尝试着打开话题:
“看你这身打扮,是来试镜戈登警长的吗?”
作为一个标准的戏疯子,奥德曼并不在意别人对自己的评价。
但在专业方面,他有着常人不具备的热情。
虽然不知道眼前这个年轻的亚裔是谁,但对方居然一眼就看出自己来试镜戈登警长?
这让奥德曼心里多了几分兴趣:
“很明显吗?”
陆森点点头,上下打量着对方的着装:
“如果能将头发变成黑色,胡子修剪一部分,眼神再更加锋利一些就更好了。”
“毕竟哥谭是一个恐怖的地方。”
“总的来说,虽然和我印象中的戈登警长不太一样,但气质上十分相似,我说的是不是有点抽象?”
奥德曼点点头,笑得很开心:
“是有点抽象,但能理解。”
其实陆森说的很明白,根本谈不上抽象。
对方之所以这么说,是在隐晦的表示自己当前的形象跟哥谭这座城市的不相符。
但这恰恰也是奥德曼的风格。
甚至夸张的金棕色卷发+络腮胡,就是他本人特意为角色准备的。
奥德曼很重视观众的第一感受,作为哥谭这座城市的仅有的几个代表正义一方的人员。
金棕色的头发,很好的将戈登这个角色和哥谭这座城市分割。
同时,选择墨绿色竖条大衣,而不是艳绿色,或者明绿色,也是有这部分的考量。
戈登警长是正义的一方,但他弱小的正义在一整座城市的邪恶面前太过渺小。
所以他的色彩应该是灰绿色,而金棕色的毛发则是他在这座城市最后的坚守和固执。
总之,奥德曼喜欢陆森最后的这番话。
或许在形象上不相符,但在气质上,自己对这个角色的理解绝对没有任何问题。
但眼前这个年轻人还是太嫩了。
他不明白,这些外在的设计,也是气质的一部分。
但不管怎么说,陆森的这番话让奥德曼心中好感度大增,随后他好奇的表示:
“不过我有些不太理解你为什么会找上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