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坐地铁,跟着导航没多久就来到了沙面。
两人走在街道上,感受着跟现代化完全不同的建筑。
李智恩看着欧陆风情的建筑,好奇道:“这些都是十九世纪的建筑吗?”
“对,当时这里是租界,所以有很多领事馆和欧陆风情的别墅。”林枫悠闲的散着步,普及道。
“哎,有人在这里拍结婚照耶。”李智恩看到不远处有一个穿着婚纱的女生在拍照,有些惊讶。
“是呢,这里据说很受新人夫妻的欢迎,经常有人结婚在这里拍照。”
“确实是个浪漫的地方。”
李智恩也很喜欢这里的建筑风格,如果以后结婚她也想在这里拍一张结婚照。
“那里有个教堂,我们去看看?
“走。”
两人走进欧式教堂。
进入教堂,映入眼帘的,就是一个大大的十字架。
两边的窗户都有彩画,彩画上面的原始人似乎在述说什么故事。
“好像西方婚礼都是在教堂举办的呢。”林枫随口说道。
李智恩颔首:“是啊,我们那里都是要这样的,先西式婚礼,再到我们本地婚礼。”
“这里不能大声说话,我们还是出去吧。”
“嗯嗯。”
两人在街道走没几步,一个穿着蓝色吊带裙的女生就突然走到林枫两人面前:“可以麻烦你们帮忙拍张照吗?拍一下我和我闺蜜。”
“可以。”林枫微笑道。
女生露出灿烂的笑容,然后把手机交给林枫:“那就谢谢你了。”
李智恩看到女生的手机,一下就明白了,原来是拍照。
林枫找了好几个角度,帮女生拍了好几张照片。
两个女生走过来,他们看到手机里的相片,很是满意:“谢谢你了啊。”
“不客气。”林枫颔首,然后牵着李智恩的手:“走吧。”
“嗯。”李智恩乖巧的点了下头。
林枫走后,两个女生看着林枫的背影窃窃私语:“那个男生好帅啊。”
“是啊,可惜有女朋友了,不然老娘肯定要豁出去。”
...
都说女生爱拍照,林枫路上帮李智恩拍了好几张。
只不过都是带着口罩拍的,看不到真容,这一点是个遗憾。
两人漫步在街道上,这时,李智恩开口了:“林枫,我昨晚跟团队商量了一下,准备在羊城开场演唱会。”
“已经准备好了?”林枫看了眼李智恩。
“没有。”李智恩古灵精怪的眨了眨眼:“就等着你给我写歌呢。”
“写歌是不能写歌的了,这辈子都不可能的了。”林枫笑吟吟道。
看着李智恩伸出魔抓,林枫连忙说道:“等回去再说好吧,现在出来玩呢。”
其实他记忆力保存着一些歌。
有solo的,让李智恩拿到演唱会上唱。
也有男女混搭的,搭配rap的。
说不定,到时候林枫也有可能登上演唱会的舞台
......明天补一更吧,今天不怎么想码字,哎.......
第二十三章:真的很香,要不要试一试(1/5)
林枫跟李智恩悠闲的走在热闹的街道上。
在看到一家小摊店后,林枫突然想起自己中午好像还没吃东西,问道:“你饿了吗?”
“有点饿了。”李智恩红唇微张,在问道香味后咽了口口水。
林枫继续问道:“那我们去吃饭吧,你想吃饭还是喝粥。”
“我都行,你决定把。”李智恩沉吟道。
“那我们去吃猪脚饭吧。”林枫瞬间想到了羊城的一种美食,提议道:“你知道吗,在羊城有一句话,如果不努力,就会有吃不完的猪脚饭。”
李智恩饶有兴趣的问道:“为什么不努力有吃不完的猪脚饭呢?”
“因为便宜,就跟快餐一样便宜,有些还能加饭,不过虽然便宜但是很好吃。”
“这样的吗,我已经迫不及待想品尝一下了。”
“走吧。”
林枫一边走着,一边搜索评分最高,最好吃的猪脚饭店。
最终找到了一家四知乾鸿猪脚饭的店铺。
两人乘坐地铁,没多久就来到目的地。
林枫抬头看了眼招牌,确定无误后说道:“就是这里了,走吧。”
“嗯。”李智恩牵着林枫的右手,一起往饭店里走去。
林枫带着李智恩找了一个角落的位置坐下,然后说道:“你先坐一会,我去看看怎么点菜。”
“我跟你一样就行。”李智恩随口说道,她也不挑,反正都是第一次品尝。
“那行。”
林枫起身去到餐厅口,映入眼帘的是一张图。
上面有猪脚的详细介绍:猪大腿是可肥可瘦口感软糯,四点金是可瘦相宜细嫩相当,猪蹄是筋骨相连弹润细腻。
林枫看完图示后,对着老板说道:“老板,点一份两人套餐,要四点金的,要瘦一点的。”
估计李智恩不敢吃太肥的,还是点瘦一点的给她吧。
“好,收到。”老板头用大刀切着猪脚,也不抬的回道
看着色泽鲜艳,香味四溢的猪脚,林枫有点掉口水了。
真的太香了。
过了一会后,老板把切好的一碟猪脚端到窗口处。
“是我们的吗?”
“对,就是你们的。”
林枫确定是自己的后,就双手端着一碟猪脚来到餐桌上。
李智恩看着有些肥的猪脚,愣了愣神。
这也太肥了吧。
她下意识的排斥这种肥的东西。
毕竟娱乐圈以瘦为美,她怕胖。
很快,林枫又端了两碗饭上来,然后倒了两份店家专门制作的醋。
看着李智恩一直没有动筷,林枫突然想到了什么,讲解道:“你可以稍微品尝一点肥的,如果不想吃的话,也可以吃瘦的,这个部位的猪脚也蛮多瘦的。”
说着,林枫拿筷子把上面几块偏肥的猪脚夹到自己碗上,露出几块偏瘦的猪脚。
李智恩看着几块香喷喷一碟猪脚咽了口唾沫,这也太香了吧,来都来了试一试吧。
她夹起一块很瘦的猪脚,放到碗里。
或许是因为有点饿了,那个猪脚的香味一直萦绕在鼻间。
就在她准备品尝时,林枫突然说道:“你可以沾点醋,能解腻。”
“好”李智恩把夹起的猪脚放到碟子上,沾了沾醋,然后慢慢送入口中。
一嚼,那股猪肉的鲜美味瞬间释放出来引爆味蕾。
那股浓郁的香味在她口中回荡,瞬间勾起了她的胃口。
她又仔细的嚼了嚼,慢慢感受那种香郁的鲜美味。
“感觉怎样?”林枫看着李智恩如此专注的品尝,好奇问道。
李智恩睁大双眼,一副被惊艳到的表情:“很香,超级香的。”
“如果你敢吃,可以稍微带点肥的,那种才叫真正的香。”说着,林枫夹起半肥瘦的一块猪脚,沾了沾醋,然后送入口中。
跟李智恩那块没什么肥的不同,他这块带着一半肥的。
在送入口开始嚼的那一刻,肥美的香味就瞬间迸发出来引爆味蕾。
虽然有点肥,但在沾上了店家配置的醋后,吃起来肥而不腻。
而且因为煮的非常的软,软烂入味,入口即溶,溶化后味道还一直保留在嘴里。
真的是吃了一口还想再吃一口。
太好吃了。
看着李智恩又夹起一块瘦的,林枫用拿着筷子的右手指了指其中一块有一点点肥的:“你可以试一下有一点点肥的,吃起来跟全瘦的味道真的不一样。”
“还有,骨胶原能保持皮肤的弹性,使皮肤变得细白而富有弹性,真的可以吃一点试试。”
听林枫这么一说,她有点心动了。
虽然她对肥的还是有一点排斥,但是胃口就像一个魔鬼一样在怂恿着她:吃一点,就吃一点,没事的。
最终,她还是夹起了那块带着一点点肥的猪脚。
先是沾了沾醋,然后慢慢送入口中。
她一嚼,猪脚瞬间绽放出浓郁的香味,那股香味直冲脑门。
又嚼了嚼,香味不断的释放,让她的味蕾持续的得到满足和享受。
她已经很久没有吃过这种部位的肉了。
因为娱乐圈的以瘦为美,因为大众的对美的界定,让她很怕吃肥的,哪怕一点点。
而这一次,是她的大胆尝试.......
第二十四章:就吃一块,最后一块。(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