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花乡众微微一怔,不应该啊,难道是那份契约的效力太低的原因吗?
他没多问这件事,而是直接道。
“我知道你们是想找那个死角阿飘……”
“他已经不再是威胁。”
桃花乡众沉默了一下。
“你们抓住了那位化作你模样的妖怪了吧?我之前给你共享的东西,就是说这件事。
他就是我去接引过来的,我不能拒绝老板的任务,拒绝了便会引起警惕。
我的老板,就是那个群的群主,那位白骨乡众老板娘所在的那个群。
我也在那个群里,只不过我在那里从来不说话而已。
我可以帮你们抓到我的老板。
作为回报,不能让我进看守所,之前的事情一笔勾销。”
温言听著桃花乡众的话,咧著嘴笑了起来。
“想立功啊?”
“不,只是做个交易,我清楚的知道,我以前干过的事情,会怎么判,最多是进镇压看守所。
而且进去之后,应该也属于需要工作的轻罪。
但我不想进去。”
温言没急著回答,罗良很明显,是那种对于现在的工作乐在其中,当医生,是让他很有成就感的事情,他非常在意是否丢掉工作这件事,甚至都不太在意是否能继续长生。
那眼前的桃花乡众,好端端的,忽然做出这种选择,到底是因为什么?
“我先提醒你一句,我可不是烈阳部的人。”
“嗯?”桃花乡众一时没明白这话是什么意思。
“我可以跟你做一个交易,你给我足够的情报,全方位的支持,我帮你解决掉你的老板,让你可以摆脱他,怎么样?”
桃花乡众不说话了,温言也不急。
同样一件事,不同的说法,那性质就不一样,主动权掌握在谁手里,也不一样。
等了仅仅三个呼吸,温言就笑了。
桃花乡众握著拳头,然后又松开,他已经不用考虑了。
但凡他听到温言的话,立刻冷笑一声,转身就走,那他还有可能扳回一点点主动权。
他犹豫了,就等于默认了温言的话。
想到来时下定的决心,桃花乡众直接道。
“老板给死角阿飘下达的任务,是趁著你不在德城,大路口的人全部都避开的时候,潜入你家里。
从你家里将火勇救出来,但是死角阿飘个蠢货,擅自行动,去抢路引,提前暴露了。
至于为什么救火勇,我不知道,老板很少会告诉我为什么。
以我对他的了解,这件事才是最重要的事情,之前大路口所有的事情,他都不在意。
这一次给我下达的任务,是配合另外那个我从未见过的食人者,夺走那两件奇物。
奇物有什么作用,我不清楚。
但我知道,他非常不愿意你将奇物带回德城。
那个群里,我还知道,有几个没有被抓到的家伙,现在大概在什么位置。
我也可以告诉你,你只要保证不暴露我就行。”
“那个群的一些食人者,为什么会每个人要的位置都不一样?”
桃花乡众沉默了一下,道。
“因为他们本身就是猎物。”
第583章 最后一把钥匙,借水而来(5k)
温言点了点头,倒也没太意外,白骨乡众老板娘跟他说过一些,她进那个群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因为以前有白骨乡众无缘无故地消失。
直到她也被拉进那个群里,她其实就猜,以前消失的白骨乡众,就是消失在这里的。
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之前抓了一波各种人或者非人,其实也就那样,反抗激烈,费点事的其实都不是太多。
剩下的一部分没抓到,一方面是情报问题,暴力追踪很难全抓到,且会暴露这方面的能力,另一方面那些家伙都开始隐藏,顺著放长线也更好。
要说这些家伙,其实都只是备用的猎物,被豢养的猪仔,那温言觉得挺正常。
温言看著桃花乡众,问了句。
“他们算猎物,那你在里面算什么?”
桃花乡众指了指村落外面。
“我是最后一把备用钥匙。
桃花乡众还在的时候,有些人需要的东西,是桃花乡众种出来或者打猎来的。
现在,种出来的还好说,看天吃饭,只是产量暴跌,好歹也还有。
但需要打猎的东西,就只能他们自己来到这里打猎,获取他们需要的东西。
若是我也死了,他们就再也进不来桃花源。
偶尔我还需要去传递信息,或者接引无肉身的异类。
这就是我要做的事情。”
说到这,看温言没什么反应,桃花乡众沉默了一下,继续道。
“我也清楚的知道,哪怕我是最后一把备用钥匙,我也不是必不可少的。
随著灵气复苏,这里的猎物也好,种植的东西也罢,都有替代品。
甚至可能进入桃花源的方式,都不是只有我这一种。
说不定,最初的时候,我也是作为猎物被找到的。
谁知道呢。”
温言大概能理解眼前的桃花乡众为什么要跳反。
要是他的说法没问题,那么,他的老板,可能并不是太在意这些人是否忠诚这件事。
就像那个家伙,肯定也知道罗良不会拼命做事,却依然敢用罗良。
咦,想到这,温言忽然想到个问题。
既然那个家伙,肯定知道这点,为什么还要用罗良呢?
是那两件奇物不重要?
不对,肯定不是,不重要的话,为什么费这么大劲来偷?必定是别的方法,都不行。
思来想去,温言就想到一个可能,除非这件事本身就是个幌子,否则的话,如今的选择已经是当下最佳选择。
也就是说,他临时选择回德城,不止馆长会需要速效救心丸,风遥会夺命连环电话,这个老板也会炸毛?
他不得不临时选择了当下最合适的选择,那可以随时舍弃也无所谓,且真的有能力可以做到的人,自然是最合适的。
温言回想了一下,的确,要不是那位装备部的人才太过于离谱,上来就先自爆,打对方个措手不及,后面车本身就相当于炸弹,直接将罗良给炸进这里,他可能从头到尾都没见到过罗良。
要是他没提前做准备,按照正常流程,奇物封存好之后,就放在运输车上,现在也的确可能会被抢走。
那个罗良自称天赋不好,可活得久,却还能保持谨慎,其实就已经是天赋了。
长久以来积累的丰富经验,也足以弥补一部分天赋的问题。
又不是什么事情都跟数学一样,不会就是不会。
当对方见过的,接触过的菊花,比古往今来所有人,统统都要高出几个数量级的时候,哪怕不能成为最强者,起码也能吊在第一梯队的车尾。
温言此刻再看桃花乡众,就更加理解这家伙为什么要跳反,虽然他觉得这可能并不只是这点理由。
“还有什么情报吗?”
“我的老板,已经在岛国站稳脚跟,岛国最近发生的事情,应该都跟他有关系,包括超规模的百鬼夜行。”
桃花乡众正说著,就被一声嘶吼声打断。
远处的山中,刚刚落回山后面的群鸟,再次飞起,向著村落的方向飞来,群鸟汇聚到一起,恍如一只巨大的眼镜蛇,昂著头飞速前进。
那些黑鸟路过村落的时候,没有任何停留,也没有下落,全部直直地冲向远方。
山中的嘶吼声响起好几秒钟之后,才看到一阵狂风,卷动著尘埃,化作肉眼可见的浪头,从山中冲出来。
村落里,就似忽然之间刮起了十六级的超级台风,劲风横扫过的瞬间,村落里很多房子的屋顶都被掀飞,卷入狂风里飞走。
狂风持续了十几秒钟,便飞速减弱,最后消失不见。
温言举目望去,什么都看不到,他闭上眼睛的瞬间,黑暗视觉就看到了远方,一尊代表著极其强大生灵的巨大光辉在闪耀。
而那个巨大光辉之下,还有一团明显弱一些的光团,但那团光团的光辉,正在飞速衰减,代表著快死了。
温言睁开眼睛,一旁的桃花乡众很平静。
“不用担心,随著灵气复苏,这里的变化,远比现世快得多。
有些强横的生灵已经复苏,那些家伙不会在意这里的村落。
就像人路过的时候,不注意看的话,根本注意不到路边的绿化带里有一个小蚂蚁窝。
没有特别的需求,也不会花费额外的力气,去动那个蚂蚁窝。
这里是什么地方,我其实也说不清楚。
按照我现在得到的信息,这里更像是故梦、大荒、冥途等一些地方的中间地带。
最早的时候,应该是秦时被逃战乱的人意外发现,后来他们因为这里的特殊环境,变成了半人半鬼的存在,成为了最早的桃花乡众。
我隐约记得,我幼时对这里的记忆,是没有这种强大生灵的。
走吧,你的气息明显比寻常人强,你可能会被注意到。
不能再继续待在这里了。
老板跑到岛国,他在那边站稳脚跟之后,必定要回来做什么。
还有一件事,我不确定是否是真的,只是从死角阿飘那里获得的消息。
我老板找到了你的天敌。
还有,他似乎跟罗宾那传闻之中新出现的死亡骑士有联系。”
说到这,桃花乡众向著远方看了一眼,速度都开始加快。
“走吧,不能等了,那个东西快要路过这里了,我带你出去。
我不过是一个不够塞牙缝的蝼蚁,但你肯定算一个能用来磨牙尝味道的奇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