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当律师,把法官送进去了? 第110节

但是第二点,同样也是一个难点的地方.…

这个案子,相比于上个案子,虽然少了一方。

但是整体的难度确实不小。

一打二也不轻松啊!.

….…

很快,庭审各方律师入场。

在三方律师代理人以及当事人入场完毕以后,书记员开始宣读法庭纪律。

“一:.”

“二:.”

“三:.”

“四:.”

“法庭纪律宣读完毕,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

伴随着书记员的声音落下。

庭审现场全体起立!

审判长和两名审判员走到庭审台上。

苏白微微抬头看向审判台席位,审判员:王志华,审判长:白安,审判员:萧军。

审判长白安站在审判台席位上,敲响了法槌:“全体请坐!”

咚咚咚。

伴随着法槌落下的声音。

唰唰唰。

全体成员坐在了各自的位置上。

审判长白安环绕一周后,咚咚咚,敲响了法槌:“现在开庭!”

全体严肃。

咚咚咚!

审判长白安再次敲响了法槌:“现在开始核实诉讼人和被诉讼人以及当事人身份,”

“现在请上诉方陈述出庭人员身份。”

“好的审判长。”

苏白微微点了点头。

这个案子,最关键的一点是在于对于寻衅滋事的判定问题。

在这一点上。

审判长的意见最为关键。

对于白安,苏白进行过一定的了解,对于这个案子基本上没有太大的倾向性。

目前,他要做的就是通过法律的解释,让审判长的倾向性,偏向于他们这一方,进行判定就好了!

想清楚这一点儿以后,苏白深吸了一口气,继续开口:“上诉方出庭人员身份”

与此同时。

另一边的罗大翔也在自己的法评账号中进行着直播的内容。

“这个案子,相关的内容,我们已经进行过了解了!”

“大家如果是刚来的,可以去看看我发布的视频。”

“今天的话,我就主要为大家科普一下这个寻衅滋事罪,这个罪的定义内容!”

“这个罪呢。”

“是在刑法的二百九十三条,这个案子的当事人因为其第三条强拿硬要一审被判定为寻衅滋事罪。”

“关于一审的判决书,我已经发在了上一个视频内,大家可以自由的讨论。”

评论区:“看过了,感觉非常的不合理,希望能给一个准确的说法!要不然的话,这判决简直就是跟开玩笑一样!”

“对啊!这件事情,必须要给一个准确的说法,要不然的话,也太不合理了!尼玛,判的太气人了!”

“不过.”

“等等!”

“你们老粉看这场庭审的律师,有没有觉得眼熟?”

“尼玛.这不是苏律师嘛!眼熟啊!肯定眼熟啊!咱们在罗老师直播间里面都见过好几次了!”

“哈哈哈,是吧!我觉得也是!”

罗大翔看到评论区的内容,笑着开口:“这一次咱们直播庭审的内容,也是苏律师委托的官司,同时,这个案子也非常的具有典型性。”

“大家可以继续的往下看看。”

.

….…

庭审场上。

有关的身份信息已经核实完毕。

检方律师:莫晓。

水管站律师:孟海洋。

这两位都是临南市相对来说,知名的律师。

对于这个案子,有着一定的判定能力。

更为关键的是,这个案子一审的时候,检方律师就是莫晓!

可以说,莫晓对于这个案子,对于张来冬被判寻衅滋事,更加的了解,也能够确认对方基本上不可能改判。

莫晓在庭审上保持着冷静和沉默,安静的翻看着材料。

咚咚咚!

审判台上,审判长白安敲响了法槌,将目光落在了诉讼方席位上。

“各方身份信息已经核实完毕。”

“本院对于张来冬一案,具有管辖权,本案由临南市中级法院审理,各方是否有异议,是否申请回避?”

苏白:“无异议,不申请回避。”

莫晓:“无异议,不申请回避。”

孟海洋整理了一下资料:“无异议,不申请回避。”

白安微微点头,在听到各方的回答以后,低头看了一眼资料。

这个案子,他已经了解过了各方提交的证据。

检方和诉讼方双方提交的证据,都有着明确法律的依据!

是否判定张来冬有罪,还是需要双方在庭审上的辩诉。

至于诉讼方提出来的行政控告。

这个再看

白安理清楚这个思路以后,咚咚咚,再次敲响了法槌。

“对于本院审理此案,各方均无异议,现确定案由。”

“本案案由:诉讼方上诉申请驳回一审判决,为张来冬做无罪辩护,同时,对于水管站对张来冬的行政处罚提起抗诉,案由是否属实?”

苏白抬头看向审判长席位:“审判长,案由属实。”

话音落下。

咚咚咚!

审判台审判长席位上白安敲响了法槌:“确认案由属实。”

“下面请诉讼方陈述诉讼请求,诉讼证据或事实以及法律依据。”

“好的审判长!”

苏白深吸了一口气,这一次诉讼的关键来了!

从诉讼材料中,取出来早就已经拟好的诉讼请求,苏白缓缓开口陈述:

“审判长,我方诉讼申请如下:”

“一: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的,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

“有以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才会被认定为寻衅滋事。”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合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根据一审对于我方当事人的判定,为(三):强拿硬要他人财物,且多次,对此,我方提出质疑。”

“即,我方申请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无罪。”

“二:针对水管站对于我方的行政处罚,我方认为,水管站处罚属于行政违法,即,申请撤销行政处罚,并且对于我方当事人进行公开的道歉!”

“审判长,我方诉讼申请陈述完毕。”

这一次的诉讼申请,仅仅只是两条。

第一条还算是相对来说,比较正常的,毕竟是做无罪辩护。

可是这第二条闹哪样?

水管站处罚属于行政违法?

啧啧啧。

你是真敢说啊!

听完苏白的陈述以后,孟海洋微微皱了皱眉,没有说话,只是目光打量着苏白。

只是心里思考着苏白说的行政违法是哪一点.…

.

….

审判台席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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