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回1997,我成了网文鼻祖 第284节

  随着她上车,一股香风飘进曹胜鼻子,曹胜注意到她身上穿着紫色睡袍,丝绸的睡袍外面罩着一件黑色风衣。

  “你怎么这个时候来了?你真想我了?”

  刚上车,黄清雅就满脸笑容地问。

  曹胜笑了笑,右手肘搁在扶手箱上,上身往她那边倾斜过去,右手对她勾了勾手指。

  “别说话!先打个啵!”

  “嘁!”

  黄清雅白了他一眼,脸上的笑容更浓了。

  曹胜见状,也不废话,一伸手就搂住她脖子,把她脑袋拉过来,像小时候摘柿子的时候,伸手先拉长了柿子的树枝。

  只要把树枝拉过来了,柿子自然也就一起过来了。

  “唔唔……唔唔……”

  还想说点什么的黄清雅,被封了口。

  吻了很长时间,曹胜才放过她。

  黄清雅一边喘息,一边抬手擦嘴,嘴上还抱怨着,“你真是饿了!我刚才还以为你要吃了我呢!”

  听见她说饿,曹胜笑了声,问:“你饿不饿?我带你去吃宵夜?”

  黄清雅摇摇头,“算了!晚上吃宵夜容易长胖,我不能再长了,再长真胖了。”

  曹胜忍着不笑出声,劝道:“没事!我带你去吃能减肥的宵夜。”

  “减肥餐?大半夜的吃减肥餐?”

  黄清雅还没看穿他的险恶用心。

  曹胜忍着笑意,点了点头,将车子重新启动,掉头就走。

  黄清雅无语地看着他。

  在车子快驶出小区的时候,她叹道:“你真是疯了!大半夜的,竟然带我去吃减肥餐,简直闻所未闻。”

  直到车子直接开进他别墅院门,她才有点明白过来他说的减肥餐到底是什么。

  忍不住笑骂一句:“流氓!”

  这注定是一个放纵的夜晚。

  次日清晨。

  黄清雅醒来的时候,元气满满,气色格外好。

  曹胜却有点萎靡不振,不时打一个哈欠。

  她心满意足地吃完早餐,和他拥抱道别,走了。

  曹胜收拾了一下,换了身衣服,去学校。

  中午回来后,他来到三楼书房,打开电脑,登上qq,联系信昌的收稿编辑常青树。

  是的,最近他已经用上了qq。

  qq的用户越来越多。

  即时与多人沟通的便捷性,远胜电子邮箱,俘获了不少年轻人的芳心。

  曹胜10月份注册qq账号的时候,也想过趁藤讯现在还没真正壮大,投一笔钱进去,拿一点股份。

  但一来他手上的资金在买楼之后,所剩不多了。

  二来,他知道像藤讯这样的公司,就算接受别人的投资,要的也不仅仅是钱,还需要投资人能为藤讯提供别的好处,比如人脉、背景,等等。

  三……他觉得再等等,等自己新书上市了,《暮光之城》这个剧本卖出去了,资金再次充足了,再尝试入股藤讯,应该更好。

  所以,他暂时没去打听藤讯的联系方式。

  “我在!曹兄弟,有什么事您说!”

  常青树的回复来了。

  曹胜:“交稿!还有,新书投稿,要不要?”

  常青树这次回复得很快,“新书出来了?这么说,玲珑塔你写完了?这是玲珑塔最后一次交稿?要!要啊!快发给我!”

  曹胜:“稍等!”

  没再说什么废话,曹胜从电脑硬盘里调出最近三集玲珑塔的存稿,发了过去。

  跟着,又将早就准备好的《洪荒演义》第一集稿子,发了过去。

  ……

  魔都。

  常青树看见玲珑塔这个月有三集,很惊喜。

  但当他看见曹胜发过来的新书名字是:《洪荒演义》的时候,他有点错愕。

  “洪荒演义?演义?不会吧?都什么时代了,还写演义?这书名……”

  在他印象中,书名中有“演义”二字的,几乎都是古籍,如《封神演义》、《三国演义》。

  现代作家,他还真不知道谁写过演义。

  没想到曹胜这次的新书名字里就有“演义”二字。

  而“洪荒”这两个字,则让他一头雾水,无法从书名中,判断这是一个什么样的故事。

第292章 被《洪荒演义》征服的第一人

  这一刻,常青树觉得曹胜的书名越来越抽象了。

  从上本书开始,书名就云山雾罩,让人无法从书名判断他作品的类型和内容。

  比如:上本书名叫《天地玄黄玲珑塔》,而现在这本新书叫《洪荒演义》。

  他甚至怀疑这本《洪荒演义》会成为曹胜近年来人气最低的一本书。

  因为这个书名实在太复古了。

  演义?

  现在的读者还会对这种古老的书名感兴趣吗?

  不过,他不敢把自己的真实想法跟曹胜说。

  怕惹曹胜不高兴。

  只见他在qq上回复:“收到了,我会尽快将稿件传回总部,玲珑塔的稿费应该会很快就全部打到你账户,你注意查收。”

  曹胜回复:“好,有劳。”

  ……

  交流结束后。

  常青树先是把曹胜刚刚发来的稿件全部发到总部。

  随后,就点开《洪荒演义》的稿件,想看看这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故事。

  点开文档的时候,他心里还想着曹胜可能走上歧路了,上本书起了一个奇奇怪怪的书名,销量和口碑都没有扑街,好像让曹胜很有成就感,所以有点飘了,这次新书竟然又起了这么个奇怪的书名。

  他怀疑曹胜是不是想用这种方式来证明:他曹某人的小说,不管起什么样的书名,都能大卖。

  这样的作者,常青树见过一些类似的。

  总有一些作者,在歧路上越走越远,总想在一些地方证明自己的能力。

  文档打开。

  常青树看见这本新书的基本信息。

  书名:《洪荒演义》

  类型:上古洪荒

  作者:中原一点灰。

  简介:一个现代人,意外来到上古洪荒世界,他见证了鸿钧传道,目睹了女娲造人,参与了巫妖争霸。

  渐渐地,他被誉为圣人之下第一人。

  但他还是不甘心。

  因为圣人之下,皆为蝼蚁。

  他不想做蝼蚁!

  ……

  电脑前。

  常青树看完这些信息,有些惊愕。

  洪荒演义指的是男主角穿越到上古洪荒时期?还见证了鸿钧传道?女娲造人?这是不是也太早了?

  穿越到这么早的时期,男主角感情戏要怎么写?和原始人谈恋爱吗?一身毛的原始人,能下得去嘴?

  一时间,他脑中浮想联翩。

  有点不敢相信曹胜这次竟然敢把时间线拉到这么早。

  鸿钧传道?

  这是盘古开天辟地之后不久吧?

  要是再穿越得早一点,恐怕就要穿越到混沌未开的时候了,等盘古开天辟地的时候,恐怕就要被开天神斧一斧头劈成渣渣。

  常青树怔怔地出神了好一会儿。

  他想不出这样的作品,曹胜要怎么写?

  他想不起来以前有谁写过这样的作品。

  古人可能写过。

  比如上古的一些神话传说。

  但写成小说的,他印象最深的就是《封神演义》和《西游记》。

  这一刻,他又一次觉得曹胜飘了。

  竟敢挑战这么高难度的题材。

  想写好上古神话传说,这得查阅多少资料?

  曹胜一个20岁的年轻人,有这么深的文化底蕴,能写好这样的故事吗?

  能吗?

  调整了一下心态,他开始试阅正文

  一副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有圣贤书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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