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
后悔总是暂时的,理智回归后,他还是觉得“网文鼻祖”这个头衔很有价值。
能让成千上万的读者,永远记住他。
以后他写的每本作品,都会第一时间吸引一批读者试阅。
其中的好处,是长远的。
还有,如果以后他想投资拍摄自己的作品,媒体可能也会跟踪报道,毕竟他是第一个写网文的。
第一个,总会得到更多关注。
……
这天清晨,天蒙蒙亮的时候,曹胜像往常一样,来到操场,开始跑今天的一千米。
刚跑了小半圈,斜次里就忽然跑来一个长腿女生,满脸笑容地和他并排一起跑。
曹胜讶然转脸望去,惊讶发现是谭蕾。
他高三时期的同班同学,目前的大学校友。
这个学期坐火车来学校的时候,他还碰巧和她同行,坐的是同一列火车,同一排座位。
不过,入学后,这大半个月,他俩都没有再见面。
毕竟,他俩不是一个专业,甚至不在同一个院系。
他学的会计,隶属经管系。
她学的汉语言文学,隶属文学系。
两人每天上课不在同一楼层,宿舍楼也相距甚远,在这个没有手机,宿舍也没有固定电话的时代,他俩想在学校里偶遇,真的不容易。
像今天这么早,在操场上偶遇谭蕾,更是完全在曹胜意料之外。
“老同学?你也晨跑?”
问这问题的时候,曹胜努力让自己的视线停留在她脸上,因为她上围本就傲人,这一跑动,立时就晃得他心跳加速,喉咙发干。
可他为了保持自己的形象,又不能多看。
谭蕾似乎没有注意到他的异样,笑眼瞥他一眼,语气轻快地回答:“我以前没有晨跑的习惯,今天也是临时起意,对了,你天天晨跑呀?”
曹胜不知道的是:她是昨天清晨去校外买早点的时候,经过操场旁边,无意间瞥见他晨跑的身影,这才决定今天来晨跑的。
不明真相的曹胜嗯了声。
谭蕾:“嘿!其实我也想天天晨跑,早就想了,但是一直没人陪我,我一个人的话,就总是下不了决心,嘿嘿,既然你有天天晨跑的习惯,那我以后每天都来和你一起跑吧!怎么样?你欢不欢迎?”
曹胜有点意外。
不太相信她有这个毅力,能坚持天天晨跑。
毕竟,他自己跑了这大半个月,坚持得就很辛苦,脑中不知道产生了多少次放弃的念头。
“行啊!当然欢迎,不过我怕你坚持不下来。”
曹胜开了句玩笑。
谭蕾对他挑挑眉,依然满脸笑容,“那就试试呗!你竟然敢小看我?来!我们比一比!看谁跑得快!”
话音未落,她就开始加速。
曹胜笑了笑,也跟着加速。
第一圈的时候,她还能咬牙坚持,一圈刚跑完,她就满头细汗、脸色发白、气喘吁吁了。
速度也一点点慢了下来。
曹胜为了照顾她的速度,也跟着放慢速度。
这时候,谭蕾喘着粗气,断断续续地问:“还、还有几圈呀?你、你每天跑几、几圈来着?”
曹胜:“两圈半!”
“一千米?”
谭蕾很惊讶。
徽州师专的操场跑道很标准,一圈有400米。
曹胜:“你要是跑不动了,今天就先休息吧!以后慢慢来,第一次就跑一千米,确实很累。”
谭蕾闻言,有点犹豫。
但突然一咬牙,嘴硬道:“不、不休息!我陪你跑、跑到底……”
但嘴硬是没用的。
随着时间流逝,她跑的速度越来越慢,明明有两条大长腿,却就是跑不快。
曹胜为了照顾她的面子,不得不放慢速度陪她一起慢慢跑。
但她跑最后半圈的时候,速度跟快走已经差不多了,曹胜几次劝她别跑了,今天就跑这么多,她却总是嘴硬,坚持要跑完一千米。
最后勉强跑完一千米的时候,整个人就跟刚从水里捞出来似的,满头大汗,脸色白得吓人。
曹胜见状,让她在操场边的台阶上稍坐,他去附近的小卖部买了两瓶水回来,递了一瓶给她。
谭蕾接水的时候,曹胜笑问:“你明天还来晨跑吗?”
谭蕾表情僵了僵,但最后还是用力点了点头,“来!”
第14章 推荐位?火爆的征兆
但第二天曹胜来操场晨跑的时候,却一直没看到谭蕾的身影,一直到他跑完今天的一千米,她都没有出现。
曹胜回宿舍的路上,想到谭蕾昨天跑完,用力点头表示今天还会来晨跑的样子,就忍不住失笑。
他早就知道大学时期的谭蕾对他有点意思。
昨天来跟他一起晨跑,大概也是故意想接近他。
但可能对她来说,每天早上跑一千米太痛苦了,所以,她昨天虽然说今天还会来,但今天却并没有来。
也许是她昨天回去后,越想越觉得为了接近他,每天跑一千米,太不值得吧!
也可能今天早上她想起床过来跟他一起跑步,但有心无力,睁着眼睛躺在床上,心里想着赶紧起床,身体却始终一动不动。
这些都是有可能的。
就像原时空,他偶尔也会生出早起锻炼的念头,但几乎每次都只停留在念头的阶段,身体总是抗拒行动。
他觉得说到底还是自己的魅力不够,不足以让谭蕾克服心里的惰性。
对此,曹胜自嘲地笑了笑。
……
接下来的日子里,他依然是只要晚上没有去网吧包夜,早晨就来操场晨跑。
转眼又过去了半个多月,谭蕾再也没来和他一起晨跑。
而这个半个多月里,他终于写完了《和空姐同居的日子》。
全文共多少字,他不清楚。
因为大部分存稿还只存在于他的草稿本上,并没有全部上传到互联网,而存在于草稿纸上的存稿,是难以统计具体字数的。
他只知道这个故事,写了82章。
每章大概写了五六页稿纸,他估计每章的字数在三千字左右。
因此,他估计总字数大概有二十几万,应该不到三十万字。
这个篇幅,在他的计划之中。
写完全文的这天晚上,他带着部分存稿,又来到网吧包夜,打算今晚再上传一万字左右到电子邮箱。
接下来他打算休息两三天,之后就开始写《我欲成仙》的正文。
今晚他来到星空网吧的时候,已经快到12点。
交了包夜费,开了一台机子,他下意识首先登陆榕树下,想看看自己那本《和空姐同居的日子》现在的数据。
这本书在榕树下已经发表一个多月,平均三天更新一章,目前已经连载到
两天前他来包夜的时候,看见这本书的阅读人数已经超过2500,评论数600多条。
当时他的心情是复杂的。
既因为600多条的评论,而欣慰,有些成就感,觉得自己这本书,触动了读者们的内心,激发了他们评论的欲望。
也因为连载一个多月,还是仅有2500多的阅读人数,而失望。
2500多的阅读人数,算得上火吗?
在他感觉中,这点阅读人数,太少了!还不如他穿越前随便一本作品的零头。
他开始怀疑自己这本书可能根本无法在网上火起来。
也许,等痞子蔡的《第一次亲密接触》在网上火起来以后,大部分网友还是会像原时空一样,认为《第一次亲密接触》是第一本网文。
根本不知道曾经有一本《和空姐同居的日子》比《第一次亲密接触》发表的时间更早。
就像以前他交往过的某个姑娘,明明他是她第一个男朋友,但分手后,她从来不承认他是她的初恋,只因为他俩交往的时候,知道的人屈指可数。
不过……
今晚曹胜登录榕树下作者后台的时候,忽然发现自己的作者后台收到了一条站内短信。
什么情况?
怀着几分好奇,他点开这条短信。
“尊敬的中原一点灰您好!鉴于您的作品《和空姐同居的日子》备受好评,本站决定重点推荐,希望您能继续创作,祝您心情愉快、才思泉涌!——榕树下”
看完这条站内短信,曹胜愣了一会。
脑中冒出三个字:推荐位?
原时空,他是起点中文网的签约作者,每次开新书,签约后,都能拿到推荐位。
每次被安排推荐位的时候,他的作者后台都能收到短信通知。
按理说,这样的短信通知,他早已经习惯了,不该觉得奇怪。
但现在是1998年初啊!
榕树下建站到现在总共才几个月?有两个月吗?
而且,他和榕树下也没签什么合约,只能算是驻站写手,也不可能在这个网站拿到什么稿费。
纯粹是用爱发电。
这样的情况下,榕树下竟然会给他安排推荐位,这是完全出乎他意料的。
但他知道这绝对是好事。
有推荐位和没推荐位的宣传效果,绝对是天差地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