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要问问你,知不知道,和记珠宝的老板,是什么来头?”
叶国欢能在打劫了二十几家金铺,被抓紧赤柱之后,依旧能全身而退,虽然有运气的成分,但更多则是与他小心谨慎的做事风格,有着很大的关系。
每次在下手之前,叶国欢都会打听好金铺老板的背景和身份,如果对方惹不起,他就会再重新换一个目标。
正因为是这样,叶国欢才能在赤柱,活着等来越狱的机会。
否则,他恐怕刚进赤柱,就要被动自杀了。
听到这番话之后,电话对面的大头亮,明显发出一声惊呼,连忙对着话筒问道:“欢哥,你不会已经对着和记珠宝动手了吧?”
叶国欢摇摇头,道:“我是什么人,你还不知道吗?”
“没打听好底细之前,我是绝对不会贸然动手的。”
闻言,大头亮明显松了一口气,道:“那就好,那就好……”
咽掉口水之后,大头亮下意识的压低声音,道:“欢哥,听兄弟一句劝,千万别打和记珠宝的主意,就算你成功打劫了那些货,港岛也绝对没有一个人敢收。”
“不,甚至就连濠江和宝岛,都没有一个人敢收!”
听着大头亮斩钉截铁的话,叶国欢心中忍不住的好奇,问道:“真有这么夸张吗?”
“不过就是三年的时间,港岛什么时候出了一个这样的人物?”
“都到了这个时候了,你就别跟我卖关子了,赶快告诉我和记珠宝的老板,到底是什么身份吧。”
大头亮拿起水杯,将其一饮而尽之后,擦了擦嘴巴,才缓缓开口,道:“其实,当你听到和记这两个字的时候,你就应该知道了……”
第314章 这份差事我不做了
叶国欢诧异道:“和记?和胜和?”
“和记什么时候做这种生意了?”
“而且就算和记是港岛四大社团之一,也没有巴闭到你说的那种程度吧?”
“别说濠江和宝岛,就算是港岛,和胜和也做不到这一点,连龙头都被抓进了赤柱,能维持之前的地位就不错了……”
当初在叶国欢进赤柱的时候,他还与和胜和的龙头说过话呢。
听说,对方是因为搞了一个高级警司的全家,所以O记才恼羞成怒,将其关到赤柱的。
俗话说得好,蛇无头不行,人无头不拢,连龙头都没有的社团,就算再厉害,又能厉害到哪里?
叶国欢觉得,一定是大头亮在夸大其词。
“欢哥,现在时代发展多快呀,别说你消失了三年,就算你一个月不来港岛,都不知道开发多少新的地产。”
“和胜和这两年出了一个超级巴闭的人物,短短的两年时间里,就从最底层的古惑仔,做到了有史以来最年轻的龙头坐馆!”
“江湖人称,胜和威龙!”
顿了顿,大头亮继续道:“现在港岛江湖都流传一句话,叫宁惹港督麦礼浩,莫惹胜和威龙豪!”
“威龙豪其他的事迹不用我说,单单凭借着这句话,你就知道他今时今日,在港岛江湖的地位了。”
“和记珠宝,正是他的生意,不久之前,在和记大典上,那么多社团的龙头坐馆,高层叔父,全都亲眼所见……”
感受到叶国欢的沉默之后,大头亮斟酌道:“欢哥,港岛这么多家金铺,首饰铺,你没必要就盯着这家吧?”
“你信我,就算你敢做,抢出来的东西,也绝对没有人敢收。”
大头亮还以为叶国欢在知道真相之后,不甘心这样的结果。
殊不知,叶国欢早就在大头亮的只言片语当中,被威龙豪的事迹所折服。
电话那头的叶国欢,虽然在极力控制,但是脸上却早已写满了震惊神色。
其实,对于他来说,走上这条悍匪之路,也是无奈之下的选择。
当初,叶国欢的梦想,也是在江湖之上出人头地,成为一方大佬。
可惜,在混社团这条路上,他实在是没有多少天赋。
无奈之下,只能选择将脑袋别在裤腰带上,成为一名臭名昭著的悍匪!
现在听到威龙豪在短短两年之中,就从最底层的四九仔,做到了和胜和的龙头坐馆,还是有史以来最年轻的那个。
如此成就,使得叶国欢羡慕不已。
同时,他也明白,这样真正的大佬,绝对不是他能够有想法的。
否则,他连进赤柱的机会都没有。
半晌,叶国欢长出一口气,道:“多谢提醒,你放心,这种没命花的银纸,我可不敢赚。”
大头亮也松了一口气,道:“那就好,那就好……”
他生怕叶国欢想不开,去捋威龙豪的龙须,这样一来,说不定他也会受到牵连。
好在,叶国欢还没有丧失理智,知道谁不能惹。
挂断电话之后,叶国欢正准备离开,却看到了之前的那个四眼仔。
只见,那名四眼仔嘴里叼着一个牙签,双手插兜,隐藏在镜片背后的眼睛,正在到处乱瞟。
叶国欢没有丝毫的犹豫,将帽檐压低之后,加快脚步,跟了上去。
四眼仔七拐八拐的,来到一个小巷子当中,身影随即消失不见。
叶国欢抽出腰间的匕首,将其放在袖口里,也跟着走了进去。
还没走两步,就听到了四眼仔的声音,叶国欢连忙隐藏在暗处,不敢发出任何声音。
“不是说好了,只要二百块吗?怎么现在就直接涨价了?”
下一秒,一个女人的声音响起,“明明是三百块,你要口袋里没有银纸,就别学别人出来潇洒。”
说完之后,女人就踩着高跟鞋,噔噔噔的走远了。
这时,隐藏在暗处的叶国欢,站起身,缓步走来。
四眼仔正靠着墙壁,脸色难看的抽着香烟,听到脚步声之后,下意识的抬起头。
当他看清楚来人之后,神情立刻变得不屑,呼出一口烟雾,道:“我以为是谁呢,原来是你这个蛋散。”
“点样?不服气,想找我单挑?”
说着,四眼仔猛吸了一口香烟,将手中猩红的烟蒂,弹在叶国欢的身上。
霎时间,叶国欢穿着的外套,就被烧出一个洞。
那股难闻的烧焦气味,也不受控制的钻入到他的鼻子当中。
叶国欢的只是瞥了一眼,却什么话都没有说。
见状,四眼仔笑得更加的肆无忌惮了,正要继续嘲讽一番,却看到叶国欢的手里,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多出了一把寒光闪闪的匕首。
在阳光的照射下,闪烁着刺骨的寒芒。
“等等,你想要……”
四眼仔面露惊慌之色,可还不等他说完,就看到叶国欢已经手持匕首,面无表情的冲了过来。
面对着如此恐怖的一幕,四眼仔下意识的就想要转身逃跑,却因为太过于恐惧,导致双腿无力,只能傻站在原地,面容呆滞,看着那柄刀子,离自己越来越近。
叶国欢窜到四眼仔的身旁,左手捂住他的嘴巴,右手对着他的大腿,狠狠地刺了下去!
“唔……”
四眼仔发出凄厉的大喊,却因为嘴巴被捂住的缘故,变成了闷哼声。
豆大的汗珠,从四眼仔的额头滴落,好似下雨一般。
剧烈的疼痛,不仅使得他的汗毛竖起,更使得他的身体,好似筛糠般抖动。
恐惧,如同汹涌的潮水,淹没了四眼仔的内心。
“你刚才不是很拽吗?”
“喜欢插队?那我就插你一刀!”
叶国欢将匕首拔出,带着腥气,且殷红的鲜血,瞬间喷溅而出。
经验十分老道的叶国欢,却早就闪到一旁,避免沾染一身鲜血的命运。
只有四眼仔,被喷了满脸的鲜血,甚至连眼睛和嘴巴里面,都没能幸免。
“呸……”
“呕……”
四眼仔先是吐了几口口水,试图将嘴巴中的鲜血吐出去,随后又因为腥气十足的原因,实在忍受不住,开始呕吐起来。
“你背后不是纹着关二爷吗?”
“为什么不展示出来,让我看看?”
叶国欢用匕首,不断的在四眼仔的面前比划着,好似下一秒,他就要将其插下去般。
四眼仔下意识的举起双手,强忍着内心的恐惧,声音颤抖的说道:“这位大佬,我哪里敢在背后纹关二爷啊,之前的事情都是我胡乱吹水来着,全都是我的错,千万别动手,得唔得?”
“我的口袋里还有两百多港纸,你全都拿走,只要放过我就行……”
“而且我保证,以后绝对不会再插队了……”
面对着一言不合就拿匕首捅人的叶国欢,一向欺软怕硬的四眼仔,当即就选择认怂。
叶国欢的神情,瞬间变得阴沉,死死地盯着四眼仔的双眼,一字一句的问道:“你觉得我很缺银纸吗?”“还是说,你觉得我是那种为了抢两百块银纸,就大动干戈的没品混混?”
叶国欢这个人,其实也有些病态,尤其是在作案方面,更是如此。
他对于那些蠢贼,一向都持鄙视态度。
在叶国欢看来,为了一点银纸,就触犯法律的底线,非常的不划算,付出和收益完全不成正比。
所以,在他看来,如果一定要犯法,那就干脆做得大一点!
不仅能赚到更多的银纸,还能为自己博得名声!
这也是为什么,叶国欢当初会那么疯狂,在短短的二十几天之内,连续作案,抢劫多家金铺的原因。
如果按照正常人的思路,在犯事之后绝对会安稳一段时间,等到风波过去之后,才会行动。
只有病态,才能形容叶国欢的心理!
所以,当他听到四眼仔用区区二百港纸来侮辱他的时候,叶国欢才会如此的愤怒。
本来没有起杀心的他,竟然有着想要做掉这个四眼仔的冲动。
“不是,这位大佬,我不是这个意思……”
“我只是不太会说话,我绝对不是这个意思……”
四眼仔不断的解释着,声音当中甚至带上了哭腔。
他敏锐的察觉到了叶国欢的眼神,那双眼睛没有一丝的神采,就好像在看死人。
眼看叶国欢不为所动,四眼仔只能用颤抖的双手,将口袋里的东西全都翻出来,其中就包括他的身份证件。
“这位大佬,这是我的身份证件,只要你放了我,我保证会忘记今天所有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