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广重猜测,你写这个,是为了表达……表达自己对幸福生活的期许。”
程旭远看着一道道变得炽热的目光,心说这就是爱好文学的年轻人嘛?
刚才我还语重心长的给你们说,让你们一定要好好学习,考上大学,你们虽然激动,却也没有如此的激动。
现在这是咋了?
“我可没有你们说的那么高大上,我写《当幸福来敲门》纯粹就是为了吃肉。”程旭远也不藏着掖着。
话说的直截了当:“我在区文化馆上班的时候,一个同事在《燕京文艺》发表了一篇文章。”
“靠着这篇文章的稿费,请我们吃了一顿东来顺的火锅。”
“我当时觉得火锅特别好吃,所以也跟着写东西,为的就是能吃上肉。”
马广重有点不知道说啥了。
陈江有点语塞,《当幸福来敲门》他不知道看了多少遍,对于作者为什么写这篇文章,进行了无数次的阅读理解。
却没想到,这家伙居然说,他只是为了吃肉。
这让他心里想象的一些东西,一下子崩塌了。
“你没开玩笑吧?”
程旭远笑了笑道:“哎,咱都是老朋友,我有什么好隐瞒的。”
“行了,你们既然不吃饭,那我就不送你们了。”程旭远看几个人已经到了村口,就停下脚步道:“以后有空再聊。”
说话间,程旭远就大踏步的朝着村子走去。
陈江望着程旭远的背影,心情复杂。
尽管他早已对嫁过程旭远的沈瑜墨死了心,或者说,即便将来俩人按约定离了婚,他也不会再考虑他陈江和她还有可能性,但是,一看到程旭远如此的与众不同,他就伤心地意识到,恐怕这辈子,他再怎么快马加鞭也撵不上程旭远了!
最终,还是陈江打破了众人的沉默:“你们相信程旭远写《当幸福来敲门》,是因为吃肉吗?”
听陈江如此问,马广重挠了挠头道:“乍一听还是有点不可思议,可是仔细想想,好像也有点儿道理。”
“毕竟,程老师不是一般人。”
这一句话,让陈江突然感到,这一次又被程旭远给装到了。
他纯粹为了吃肉,就大手一挥,写了这么好的文章。
如果他为了理想,为了信念创作的话,那么他写的作品,又该有多好啊!
而自己就是一个为了理想,为了信念想要创作的人,可是自己却什么作品都没有。
“我床头下面还藏了多半瓶的地瓜烧,你们两个喝吗?”刘建凯突然提议道。
马广重第一时间响应道:“喝啊!过年家里给我寄过来一些炒花生,正好可以当一道菜。”
“陈江,啥也别想了,一起喝点儿吧。”
陈江点了点头道:“行,走吧。”
“我前天去亲戚家,他们给我了一罐头瓶黄豆萝卜条,用油炒过的。”
黄豆萝卜条是咸菜的一种,每年秋天的时候,一些农户都会做,在冬天当成一种下饭的主菜。
不过这东西清汤寡水的,吃着口味也就那样。
可是一旦被大油炒过,那就不一样了,不但喷香,而且还保留了萝卜的清脆,可谓是非常的下饭。
“那还等什么,赶紧走吧!”马广重一挥手道:“走,不醉不归。”
……
程旭远的家里,此时也开了席,开席的地方是程家的院子里,虽然天有些冷,但是气氛却是无比的热烈。
冬闲时节,又临近过年,没有了庄稼活儿的熬累,这些平日里素食惯了的人们,很是心满意足。
至于说热菜会不会上去就被空气冻凉,这个根本就不用担心。
第一道热菜大葱炒肉片一端上去,也就是半分钟的功夫,不但肉片一扫而空,而且大葱也消失的干干净净。
程旭远坐的主桌还好一些,坐在这里的基本上都是村里的头面人物。
比如二爷爷程福来,比如辈分最大的程五老太爷,比如程旭远的爷爷程福高……
这些年纪大的人,虽然也是食指大动,但是他们还是边吃边聊,让热菜多留一点时间。
清炖鸡,红烧肉,排骨,红烧鲤鱼……
伴随着一道连着一道菜端上来,坐席人的热情也越来越高,吃菜垫过底儿的男人们,开始吆三喝四的喝起酒来。
等菜全部上齐之后,程旭远就跟着程家兴开始一张桌一张桌的敬酒,虽然程旭远喝的不多,但是一圈下来,他依旧有点头脑发晕。
赶紧吃了两口红烧排骨,这才好了不少。
也就在这时,二爷爷程福来端起酒杯道:“大远,这次你考上大学,回咱村的时候会越来越少。”
“你是一个有本事的娃,我相信你以后的路,一定会越走越宽。”
“不过你要记住,这里是你的家,有空的时候,一定要多回来看看。”
“来咱们喝一杯。”
看着一副郑重模样的程福来,程旭远的目光就落在满脸通红,已经有了四分醉意的程家兴身上,然后又透过坐在自己对面的程家栋,落在了正一边吃饭,一边和人闲聊的王桂兰身上……
目光慢慢的收回,程旭远的内心开始翻腾。
他一边和程福来碰酒,一边郑重的道:“二爷爷,我一定会经常回来的。”
火辣辣的酒入喉,程旭远就觉得四周的喧闹,和自己越来越近,而他自己,慢慢的成为了这喧闹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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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第101章 背上行囊,你还是那个少年
101.
从睡梦中醒来,程旭远就感到口干舌燥,头疼欲裂。
怎么回事?
我好像喝醉了!
睁眼朝四周一看,就见四周昏暗,天快要黑了。
一张瘸了一条腿儿的八仙桌上,放着一只大碗和一个镂空的暖壶。
有点忍不住的程旭远,当下就下了床,拿起暖壶倒了一杯水,尝试了一下不是太热,就咕咕嘟嘟喝下去。
甜甜的味道,冲击着程旭远的味蕾,让他顿时感到舒坦了不少。
现在,喝酒好像不是自己的强项啊!
就在程旭远摸着脑袋,思索着自己在喝醉之前,是不是说了什么不该说的话时,房门从外面被推开。
就见嘴角还带着一层油腻的程若苗跑了进来,看到正在喝水的程旭远,顿时吓了一跳。
那样子,就好像偷吃的小猫被抓住了一般。
“大哥,你醒了?”程若苗小声的道。
程旭远笑着道:“小苗,你跑过来干啥?”
程若苗迟疑了一下,最终还是仗着胆子道:“哥,我渴了,来你这儿喝点水。”
程旭远看着手中的大碗,又看了看那镂空的水壶,顿时明白了。
妹妹这是来偷喝糖水的。
他当下笑了笑道:“渴了我给伱倒一碗。”
喝着哥哥倒的糖水,程若苗带着激动的道:“哥,放电影的布已经搭好了,说是等天黑了就放。”
“放映员正吃饭呢!”
“爹让人给他们每人弄了一碗红烧肉。”
说到红烧肉,程若苗不由得舔了舔嘴唇。
虽然杀了一头猪,但是大部分的肉,都用来摆席了。
作为主家,程家也就是留了一块三四斤的肥肉,准备过年包饺子吃。
程旭远知道,在这个电视机都没有的年代,电影放映员一到村里就是贵客,还是非常受欢迎的。
特别是这种专门请来放电影,不但要出钱,而且还要好烟好酒招待着。
“哥,人家本来说只给放两部电影,听说你考上了燕京大学,又决定放三部了!”
程若苗的声音中,充满了激动的道:“我听旭业哥说,今天除了放《冰山上的来客》和《地道战》,还放……放《羊城暗哨》呢!”
听着这三部电影的名字,程旭远不由得笑了笑。
虽然前世之中,他看过的电影很多,但是这三部电影,依旧是小时候难以忘却的记忆。
没想到,自己考上大学,竟然也放这三部。
“哥,你快去吃点饭吧,妈还给你留了半碗红烧肉呢!”程若苗道:“吃完咱俩去看电影。”
程旭远朝着有点暗的屋外扫了两眼,真的有点不愿意出去。
毕竟,冬夜的寒风,可不是一般的冷。
但是这一场电影,毕竟是专门为自己演的,如果不去,有点辜负了程家兴这个当爹的一片好心。
“你要不要和我一起吃点?”程旭远朝着程若苗问道。
“好啊!”程若苗刚刚答应了一声,好似又想到什么一般道:“哥,我已经吃过了,就不吃了。”
“走吧,我看你还能吃点。”程旭远拉着程若苗的手,朝着家里的厨屋走去。
厨屋不大,主要是用土坯垒成的,尽管没什么像样的摆设,但是被王桂兰收拾得汤清水利,有模有样。程旭远走进厨屋的时候,灶台里的火虽然灭了,却还有不少发红的火星。
掀开大锅盖,就见箅子上温着半碗红烧肉和三个大白馒头,不用问,这是专门给自己留的。
将红烧肉和馒头拿出来,程旭远给程若苗递过去一个馒头道:“来,拿这馒头掰开,我教你一种新吃法。”
实际上对程若苗来说,是不是新吃法,她可不在乎。只要让她吃就行。
现在,掌握这个权力的是大哥,所以她就对自己的大哥言听计从。
把多半碗红烧肉刨了个净光,而且还吞咽了一个半大白馒头。她本来还可以再吃一个馒头的,但被哥哥制止住了。
他怕妹妹没饥饱,以至于吃得太多太快,肚子不舒服,按说,这个家里最小的娃娃,应该娇惯一些。可是这娃娃长了这么大,也没特殊对待过。平日里消化高粱面馍的胃口,能承受得住半碗红烧肉的宠爱嘛。
“苗苗,馒头好吃吗?”
“好吃!”
“红烧肉好吃吗?”
“好吃!”
“那以后还想吃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