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末:朕才是真命天子 第51节

  鲁锦立刻笑着将三人扶起,只一句话就让三人立刻归心,因为鲁锦承认他们破巢县有功,这就够了!

  秦理大喜,之前还担心因为金朝兴插了一杠子,鲁锦这边就不算他们的功劳了,如今看来,鲁锦并没有如此。

  他当即奉承道,“大帅之军,阵型森严,军容齐整,颇为雄壮,怪不得能连战连捷,真虎贲精锐之师!”

  鲁锦闻言笑了笑,“先生过誉了,这里面有一大半还都是没见过血的新兵呢。”

  “这”

  秦理没想到拍马匹拍到了马腿上,不过他反应快,当即又说道,“新兵就已如此雄壮,若上过几次战场那还了得,怕是将来北伐大都也不在话下。”

  “哈哈哈哈,你倒是会说话,且先随我观阵,你兄弟三人,我稍后定有安排。”鲁锦指着他笑了笑说道。

  “是。”

  “击鼓,操演军阵!”

  咚咚咚的牛皮大鼓敲响,场中的队列立刻动了起来。

  一团和四团分别展开变阵,不然太挤了站不下.

  圣武军以大枪方阵为主,主武器按照叶升的建议,使用三倍身高的大枪,足有五米四长!

  这么长的大枪当然不可能加红缨,枪头也小的可怜,只有四寸,不到15厘米的小枪头,这样更容易控制重心。

  毕竟长枪是费力杠杆,枪杆越长就越难操控,这个时候枪头肯定越轻越好。

  一丛丛的大枪立起来,让鲁锦有一种马其顿长矛方阵的既视感。

  不过大枪虽然不加枪缨,但按照鲁锦的办法,又给加了红色的三角小旗和红布条。

  以班组为例,每班十二人,正副班长的大枪杆子上挂三角红旗,还有正副组长的枪杆子上系着一尺长的红布条。

  这是鲁锦参照日本鬼子搞出来的。

  日本鬼子的最基层组织不叫班,而是分队,每个分队14人,其中几个军曹(老兵)会把刺刀焊在枪上,同时会悬挂一面小膏药旗。

  可别小看刺刀下面挂的那面膏药旗,鬼子拼刺的时候,普通士兵看到那面小旗,就会自动向军曹靠拢,组成三四人的刺杀小组,跟我军打起来,哪怕整体兵力是劣势,但局部都是以多打少,从不单打独斗。

  这也是鬼子拼刺厉害的原因之一。

  大枪和刺刀没啥区别,都是捅人,于是鲁锦就借用了这种小技巧。

  他的每个班是12人,两人挂小旗,两人挂布条,正好可以分成4个三人刺杀小组,若有人阵亡,其余人也可向剩余的小旗或布条集中,反正绝不会单打独斗。

  尤其是大枪这种兵器,因为长度过长了,单打独斗反而容易被人近身,只有‘丛枪戳去’才能发挥枪阵的最大威力!

  同时三角小旗也能表明军官身份。

  排一级就有专业旗手了,擎一面二尺长的靛蓝色的三角旗,蓝布便宜,基层队伍用量大。

  连一级用一面蓝色燕尾旗,旗长四尺,有两个长长的飘角,外面还缝了一圈白色牙边,看起来更加显眼。

  营一级用五尺长的大三角绿旗,缝白色牙边。

  团一级用六尺的四方红旗,上绣黑色圣武二字,旗根处接缝一条白布,用黑线绣着番号第几团。

  如此一来,各级旗帜颜色分明,在战场上一眼就能看出哪个部队在哪。

  随着鼓号声响起,四团最先变阵,先是三个战兵营在前面排成一个十分宽大的大正面,团指挥直领的中军营在中,辅兵营在后。

  这种大横阵主要用于对垒,或与更大规模的军阵合阵时,用来防御。

  接着又变阵成品字形的进攻阵型,三个战兵营在前方以品字形交错列阵,团指挥直领的中军营在中间,辅兵营在后。

  这种则是全团突击的进攻队形。

  最后还有一种,四个战兵营分列前后左右,辅兵营在中间的四方形空心方阵,用于团级单位单独作战时的防御阵型,或与更大规模的军阵合阵时,组成更多的空心方阵。

  目前只练这三种阵法,越简单,花样越少,就越容易训练。

  等四团变阵演练完毕,鲁锦又对李善长和秦氏兄弟问道。

  “这军阵如何?”

  这回秦昭率先开口,“横阵对垒,锋矢阵进攻,方阵防御,此三种阵法攻防兼备,练成这样已可称得上强军!”

  鲁锦闻言笑道,“你倒是真能看懂,看来我又喜得一良将矣!”

  (本章完)

第70章 义子破军星瑶光(求追读)

  等四团和一团接连完成军阵演练后,叶升和郑用也率领骑兵登场了,然后开始模拟骑兵冲阵的操作。

  鲁锦从巢湖最开始练兵的时候,就十分重视对抗练习,他觉得这就像考试之前刷题一样,你见过的越多,到了战场上才不会慌。

  士兵个人之间的兵器对抗如此,大型军阵也是如此。

  让步兵大阵面对己方骑兵的模拟冲击,可以提高步兵的胆量,不至于到了战场上见到敌方骑兵就吓得逃跑。

  也可以锻炼己方骑兵冲阵的技巧和能力,互相都长长见识,一起提高作战能力。

  看到校场中精彩的对抗演练,李善长忍不住捋着胡子赞道,“大帅有此练兵之法,手下又猛将如云,何愁天下不平,如今又喜得秦氏两位知兵的将领,真是可喜可贺。”

  花花轿子人人抬,说好话谁不喜欢听,这一句话既夸了鲁锦会练兵,又夸了秦氏兄弟知兵,谁听了都高兴。

  秦理立刻注意到了李善长,连忙拱手客气地问道,“多谢这位先生夸奖,吾两个兄弟都还年少,是读过些兵书,但还需历练,当不得如此夸奖,不知先生是?”

  鲁锦见状连忙为他介绍,“此乃定远李善长,李百室先生,如今是我帐下掌书,总领文事,汝等今后于我府中共襄大事,还需精诚合作。”

  秦理一听‘总领文事’,当即不敢放肆,连忙拱手道,“在下秦理,字琢璞,曾为巢县主簿,今后还望掌书多多提点。”

  李善长也连忙回礼,“提点不敢当,大帅所言精诚合作而已。

  “王乃使玉人理其璞而得宝焉,遂命曰:‘和氏之璧’,琢璞兄这个字可是寓意非凡,看来极擅长于微末中寻宝,果然眼光独到。”

  理,本来就有整理,雕琢璞玉的意思,这句话出自《韩非子·和氏篇》,说的是秦王让工匠雕琢和氏璧的故事。

  ‘好家伙,这李善长还真是摆谱。’

  鲁锦听完心里想着,站在旁边没说话,上来就点评别人的字,显然是一副上位者对下位者的态度,有一种大人夸小孩的感觉.

  又一口道出对方字的出处,这有刻意显露学问的意思,说明他博学多才,掌书这个位子不是白来的。

  同时又借对方的字,来比喻其眼光独到,能从群雄中挑出鲁锦这块宝玉。

  对方眼光独到,那比他更早投奔鲁锦的李善长,不是更加有眼光,这话既夸了秦理有眼光,又夸了鲁锦是潜力股,最后还说了自己更有眼光。

  话都是好话,但难免有种高高在上的意思。

  怪不得历史上好多人评价李善长善妒,他能力的确是有的,但喜欢摆谱,主公要是对别人更好了,他还会嫉妒那人,又喜欢揽权。

  揽权在鲁锦眼里倒是没什么,他以前工作的时候,也喜欢在科研小组中揽权,因为没话语权你真办不了事啊,大家谁听你的,这也塑造了鲁锦比较强势的性格。

  主官就是需要有一定的权威!

  当然,权可以给伱,但责任你也得担起来,出了问题你也别想跑,这就是鲁锦做事的准则。

  不过人无完人嘛,李善长这点小缺点,鲁锦还是能包容的,于是就悄悄看向了秦理,准备看看这人的反应。

  大家都是千年的狐狸,谁听不出来他那点小心机啊,不过秦理刚来,连个正式职位都没捞到呢,李善长又是第一文臣,他可不会冒然顶撞。

  当即伏低做小,顺着李善长的意思道。

  “掌书此言,在下倒是冒领了,我此前还真遇到一块璞玉,如今已琢成和氏之璧,在下不敢藏私,今日正欲献与元帅。”

  “哦?”李善长顿时来了兴趣。

  鲁锦闻言也笑着看了过去,用开玩笑的口气说。

  “哈哈,若真是和氏璧,我今日定然砸了它,如今天下大乱,百姓民不聊生,元廷残暴无道,我正欲匡扶天下,又岂会贪恋一块美玉?先生若有安民破敌之法,我倒是可以收下。”

  秦理闻言顿时额头冒汗,连忙摆手道,“非也非也,不是美玉,而是一匹神驹,所谓宝马配英雄,如此神驹正配大帅这样的英雄,可为大帅破敌之助力。”

  “哦?在何处?带上来看看。”说到马匹,鲁锦还真来了兴趣。

  他以前不会骑马,却在后世发达的网络上见过不少好马,穿越第一天遇到的也是贾丑骑的蒙古马,那玩意看着就没多高。

  鲁锦身高一米八七,本来块头就大,骑在蒙古马上就跟骑了头驴差不多,实在是有碍观瞻,感觉自己的气质都被拉低了,那能被秦理称作神驹的,又是什么好马?

  神驹很快被人牵了上来,顿时让在场众人看的挪不开眼睛。

  只不过两个侍卫牵着缰绳都难以将它拉住,此马前蹄悬空,后蹄高高站起,正仰着脖子发出噫律律的嘶鸣。

  这货是个没骟过的公马,而且本来就是热血马的品种,情绪比较容易激动,有些还非常极端,要么特别胆小,要么胆子大到离谱。

  此时见到校场中人喊马嘶,上千骑兵来回‘冲杀’,这货居然开始发癫,竟想挣脱束缚一起跑过去,直到那养马奴小孩上前大声呵斥几声,这才拉回了它的注意力,冲着鲁锦这边打了声响鼻,然后不屑的扭过头去,继续看向校场

  秦理连忙介绍道。

  “大帅,此马是我至正九年,在扬州所得,当时还是匹幼驹。

  “那马贩子要价奇高,又言此马是西域大宛天马的种,可一匹马驹其貌不扬,常人欲购而心中生疑,不敢轻信,倒是让我捡了便宜。

  “如今此马已有三岁,果然生的非同一般,肩高足有七尺余,毛如锦缎,熠熠生辉,此真神驹也。

  “大帅姿貌长壮,身姿伟岸,此神驹正该给大帅当坐骑,以助大帅摧阵破敌。”

  七尺余?这大概是说的周尺吧,不过即便是周尺的七尺,那也得一米六往上了,鲁锦看着还真差不多,一眼看去,就比寻常的蒙古马高出一头,让他看的欢喜不已。

  正当此时,那养马奴小孩又不合时宜的插嘴道。

  “不是大宛,是土库曼。”

  秦理暗道一声没眼色,鲁锦闻言却是眼前一亮,忍不住点点头道。

  “那就对了,不过离的也不远。”

  秦理见鲁锦没有发怒,反而更加欢喜,连忙询问道,“大帅知道这土库曼?”

  鲁锦又点头说道。

  “汉朝所称大宛国,就是葱岭以西的谷地,当地人又称费尔干那盆地,盛产汗血宝马。

  “这土库曼还要比费尔干那更往西一些,位于里海之滨,曾经之大宛,就是如今土库曼的一部分,以前又叫花剌子模。

  “土库曼盛产宝马,所谓的汗血宝马,其实也只是土库曼马的其中一种,若此马来源于土库曼,那就对的上了。

  “而且汗血宝马也不一定就是好的,所谓的汗血就是皮薄,因此汗血马耐热却不耐苦寒,在塞北苦寒之处,反而不如土库曼马更有优势。”

  “原来如此,大帅竟对极西之地如数家珍。”秦理有些惊讶道。

  鲁锦笑笑没说话,那养马奴却睁着一双大眼睛看向鲁锦,他从小就听大人说,这天马是从土库曼抢来的,可土库曼具体位置在哪,他也不知道,没想到鲁锦却知道具体位置。

  于是他又说道,“这不是纯种土库曼,它父亲和祖父都是土库曼,祖母是我们蒙古马。”

  “哦?那就是说它有七成半的土库曼马血统,两成半的蒙古马血统。”鲁锦忍不住看向这养马奴小孩,对他问道。

  “你是何人,叫什么名字?为何对这马这么清楚?”

  那小孩踟蹰了下才说道,“我叫格桑,是赵王的驱口,我一家为赵王养马。”

  驱口,就是奴隶的意思,元朝对奴隶的特有称谓。

  鲁锦闻言却诧异道,“格桑?这可不像蒙古人的名字,是宣政院的那些番僧给你取的吧?”

  格桑更加震惊,没想到鲁锦连这都知道,他连忙点了点头,好奇道,“你怎么知道的?”

  “不许对大帅无礼!”秦理一听他这么跟鲁锦说话,顿时吓得额头冒汗,连忙训斥道。

  鲁锦却抬手打断,让他闭嘴,继续对格桑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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