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回了,我过年得上春晚,你们在电视上能看见我。”
“哎呀,那感情好,我们可等着了!”
虽然很想让大飞回去,但是一听大飞要上春晚,立马也就高兴了起来。
在老一辈的眼里,上春晚那可是光荣的事儿。
林初冬挂了电话,程欢欢问道。
“大飞,谁啊?”
“我孤儿院的严老师,从小给我带大的。”
两人都是一愣,没想到大飞竟然是孤儿?
这还是第一次听到他的身世。
程欢欢道,“下班了,回家吧。”
邓思卿深吸了一口气,直接拉住了林初冬的手,两人当着全台的面手拉手走了出去。
程欢欢在旁边,显得很亮,少说二百瓦。
……
到了家里,林初冬买好了金银花,给邓姐泡上,让她喝下去了。
按理说这上火不是什么大事儿,可是邓姐不能说话影响工作,所以不容耽误。
邓思卿喝了一碗药之后,稍微舒服了一点。
程欢欢道,“大飞,你买回来这罐子干什么?”
“拔火罐,简单粗暴,但是有效。”
程欢欢脸色微变,“有点丑吧?”
拔完了火罐后背都是印记,好久都下不去的。
林初冬耸了耸肩,“那没办法,不过也不用担心,都快冬天了,没人看见的,只要多喝水多运动,新陈代谢快,几天就没印了。”
邓思卿的脸有些红润,看着程欢欢,不知道该怎么办。
拔火罐可是要光着的,她虽然跟林初冬也挺亲密的,可那都是趁着林初冬醉酒,或者是她装醉。
现在两人清醒着,就要做这种亲密的举动,让她十分局促。
程欢欢道,“思卿你别害羞,去理疗诊所拔火罐也是这样的,大飞是医生,你别多想。”
林初冬也点了点头,“对的邓姐,你趴好了我再进来,我看不见什么的。”
本来就有点尴尬,被他们两个这么一说,更尴尬了。
林初冬准备好了东西,就走出了房间。
程欢欢道,“脱衣服吧,别不好意思,把你的优势展示给大飞看看,他不就喜欢胸大的吗?咱趴着也能让他看看尺寸!”
邓思卿翻了个白眼,这闺蜜就知道出馊主意,能不能靠谱点?
脱了衣服,邓思卿趴在床上,一动也不敢动,下面垫着枕头,严严实实的,其实什么也看不见。
“大飞,你进来吧!”
林初冬走了进来,拿起了一个竹罐,右手点燃了酒精棉。
擦拭了几下,直接扣在了邓思卿的穴位上。
邓思卿脸色顿时变得红润了起来,一来是羞的,二来也是疼的。
程欢欢问道,“大飞,你这火罐好像跟正常的不一样,我看他们都是满背的拔,你怎么隔着这么远?”
林初冬道,“我就是只弄几个关键的穴位,其他地方其实没什么用。”
“我拔火罐是按照中医思想来的,而不是保健的套路。”
程欢欢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你中医还挺厉害啊?”
“嗯,会一点。”
程欢欢道,“那你给我把把脉,看看我身体怎么样?”
林初冬点了点头,“行啊,没问题。”
火罐全部拔上,程欢欢伸出手来。
诊脉当然不能玄空,林初冬正准备找个枕头什么的垫一下,忽然程欢欢直接把手腕放在了邓姐的屁股上。
“来吧。”
邓思卿顿时满脸通红,死丫头,疯了吧!
第123章 给邓姐拔火罐
林初冬也是尴尬了一下,这果然是好闺蜜啊,而且也太不拿他当外人了吧?
林初冬搭上了程欢欢的脉搏,开始诊脉。
“你就是有点月经不调,为了减肥吃饭吃的少吧?千万不能不吃主食,更严重的可能月经都没了……”
两人在邓思卿的美臀上讨论病情,简直让她无语,这说不出话来太难受了,要不然非得骂程欢欢一顿不可!
后背上的几个罐子弄得她也不敢动弹,好在现在不那么疼了。
大飞可真是全能。
片刻之后,火罐拔了下来。
林初冬道,“邓姐,我买了点芦荟胶,你涂一涂吧,虽然用处不大,但是也能帮助促进新陈代谢,让这火罐印下去的快一点。”
邓思卿点了点头。
一股冰凉的液体就落在了她的美背上。
随后,一双手轻轻的将它涂抹了起来。
邓思卿浑身紧绷,脸红的都要滴出水来了,紧紧的抱着自己的枕头,恨不得将头埋进去。
大飞怎么可以这样……
邓思卿在心里飞速的脑补,以后孩子叫什么名都快想好了。
忽然,这双手顺着腋下袭击到了她的怀里。
邓思卿吓了一跳,连忙扭过头来,缩紧身子。
看到竟然是满脸坏笑的的程欢欢!
程欢欢满手都是芦荟胶,笑的前仰后合。
“你发什么骚呢,以为是大飞摸伱呢?……哎哟卧槽你怎么踹人!”
……
这一夜,林初冬睡在了客房,程欢欢和邓思卿睡在了一起。
晚上感觉这屋里很亮,有程欢欢在,好像省了不少电。
邓思卿也很无奈,就算是这个电灯泡不在,其实她也不好意思跟林初冬一起睡。
又没喝酒,不清不楚的睡在一起根本也说不过去。
第二天早上,林初冬起床想做个早餐,毕竟他【厨艺中级】还没来及展示。
可惜起来的时候邓姐已经弄好了粥,看到林初冬起来了,邓思卿笑了笑,指了指餐桌。
林初冬道,“麻烦邓姐了。”
坐在餐桌前,看着这丰盛的早餐,还真有一种‘家’的错觉。
好像邓姐家才是他的家。
程欢欢洗漱完毕,三人一起吃了早饭。
看林初冬的眼神,程欢欢一脸调笑的说道。
“还是你邓姐腿长吧?你眼睛别掉进去了!”
邓姐狠狠的怼了她一下,给林初冬都闹了个大红脸。
邓思卿的确是腿精,比例惊人,又长又直又白,穿个睡裙很难让他忍住不看啊。
程欢欢被怼的龇牙咧嘴,“实话还不让说了!对了大飞,昨天邱导让邓姐问你,能不能做常驻嘉宾。”
林初冬微微皱眉,“不太方便吧,这节目天天播,我也没法两边跑啊。”
程欢欢道,“那你就搬来京城呗,早晚的事儿。”
邓思卿顿时一瞪眼,狠狠的踩了她一脚。
胡说八道什么,什么叫早晚的事儿?
林初冬也有些诧异,“我在魔都住的还行,搬京城来太麻烦了,公司也不能随便搬。”
程欢欢道,“我的意思是,你现在在京城事业不是发展的挺好吗,说不准以后会在京城的时候更多。”
林初冬点了点头,“说的也有道理,我以后再考虑吧。”
魔都和京城,一直都是娱乐圈的艺人最集中的地方,当然,京城还是更多一些。
如果搬过来的话,倒也未尝不可。
只不过现在他们在魔都好好的,没什么理由搬家。
等他真要是在京城合作更多了,说不准要搬过来的。
“邓姐,你嗓子好点了吗?”
邓思卿摇了摇头。
林初冬道,
“应该不会好的那么快,你上午再喝一个金银花,我去录节目,回来再看你。”
邓思卿乖巧的点了点头。
林初冬吃完饭拿着邓姐的车钥匙直接走了。
程欢欢说道,“啧啧,你现在真像个小媳妇一样,他说什么你就听什么。”
“你不说话没人把你当哑巴。”
程欢欢瞪大了眼睛,“你怎么能说话了?”
邓思卿道,“废话,不说话我还成哑巴了呢?我成哑巴你也坐不上我的位置。”
程欢欢翻了个白眼,“我这是关心你呢,你讲不讲良心啊?”
“我发现我不说话挺好的,大飞就像是对待病人一样照顾我,没看昨天我们都手拉手一起走的吗?”
程欢欢道,“你俩都一起睡了,手拉手算什么。”
邓思卿道,“那不一样,这是主动的,还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就是一种很微妙的变化,说了你也不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