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就比后世锦衣玉食长大的皇帝们,行耕籍礼好一点。
起码何博是真心想学,而不是作秀。
但人生在世,却要时时刻刻惦记着这些吃食。
少吃一口,
可能就要少一条命了。
于是,
何博又想起西门豹。
开春之后,这位邺令可是忙的不可开交,俨然一副拼了命,也要让邺县丰收的态度。
而且,还不仅仅是田地上的丰收。
看他到处抓野人和戎狄的劲头,何博也知道,他想要迅速的,让邺县的人口也“丰收”起来。
只有人力足够了,其他方面才能有更进一步的条件。
想来,一旦得知刘氏家族打算迁居邺县,以搏富贵的消息,是会让西门豹高兴的多吃一碗饭了。
毕竟刘氏再怎么落魄,也只是相比起之前,还是秦国小贵族的时候。
如今被俘来魏国,变成了平民,可家族底蕴,也是比邺县的本土豪强们,要多出一些的。
只是西门豹初上任时,要做的事情太多,处处都需要花钱,自然需要地头蛇的资助。
如今他成了“河伯代言人”,田地中青葱翠绿的秧苗,也比往年要密集健壮许多,不出意外的话,今年绝对是能够丰收的。
因此,
乡民们对西门豹这位县令,也逐渐变得服从起来。
既然立稳了脚跟,那西门豹就可以慢慢的,将那些地头蛇,替换成自己信得过的人了。
那些家伙如今显得乖巧懂事,无非是见着西门豹受君命而来,气势汹汹,又畏惧鬼神的惩罚罢了。
当年行事,可没见得有多少良心。
因此刘氏一到,既有一定实力去取代地头蛇们,又有需求迅速在邺县立足,和西门豹那边,算得上是一拍即合。
“不过,这跟我也没多大的关系。”
有什么人间俗事,可以牵连到鬼神呢?
他又不是只能靠香火吃饭,
只要江河不断流、高山不崩塌,何博就能凭此长存世间。
凡人即便伐山破庙,不给他送香火了,何博顶多,也就是返回最初的状态,靠着消磨时间去更进一步罢了。
“还是先吃饭吧!”
何博把自己辛苦收获的豆子收起来,然后请喜为自己做了一顿符合这个时代的饭菜。
没有实体,何博其实吃不了真正的饭菜,顶多就是闻闻味道。
而在自己的府邸中,一切又都是幻术搭建的,何博总是不小心,就代入了自己还做人时,经历过的感受,吃上一些“超时空美味”。
至于他没吃过的,自然变化不出相应的味道。
虽然这般口味,让西门豹都连连称奇,甚至还产生过“要不现在就死了然后跟着河伯混,好天天吃这种饭”的想法。
但何博还是对当今之世,大家吃的东西感兴趣。
怎么说呢,
理智上,
何博知道,这时代的伙食味道,肯定是比不上后世。
特别是最基础的调味品“盐”,在此时,不仅仅有咸味,还有点点甜味。
后者,还是诸侯乃至于周天子,才能享受到的珍贵“饴盐”。
当然了,
在后世乱七八糟的信息冲击下,何博是知道,为什么盐会带甜味的——
因为,
它里面有“铅”,
含有“铅”,能让食物吃起来更加美味,人用了后更加肤色白皙。
就是吃多了,
容易死的快。
如此一来,
也难怪后面大汉和罗马相遇时,会感慨“其人类我”了。
大家都吃起来甜甜的,看上去白白的,死了指不定还能延长保质期,能不像吗?
但无论如何,
人生在世,
就是为了吃饭的。
尤其是华夏族祖传的“这玩意俺寻思能吃,塞嘴里尝一尝好吃不”,更是在后世被发扬光大。
有些离谱的食物还能存在,还有店铺售卖,
不是靠它的美味,
纯粹就是因为有人不信邪,觉得“都是吃的,再难吃又能难吃成啥样”而已。
何博当着老仲路的面干啃草药,也是如此。
好在,
喜作为平民出身,掌握的烹饪技巧,自然比不上为贵人服务的厨师们,会给他加含铅的盐。
他只会做正常的,不太好吃但吃了没病的食物。
所以当喜听到鬼神提出,想要“尝一尝人间食物”的味道时,便利索的整理了一番自己会用的食材和器具,为河伯烹饪出一份主食为黍米,以及菽、栗和鱼肉混杂的菜肴——
此鱼,
由河伯友情提供。
“比起河伯日常所食,这味道差的太远了,还请不要嫌弃。”
喜把自己烹饪好的食物呈献给何博,看着那简陋的饭菜,有些不好意思。
毕竟,
在被河伯“领养”后,喜也是吃过河伯府邸中,那无上美味的。
有了对比,
就有了伤害,
更加突出了喜还活着时,吃的那叫一个“艰难苦涩”。
“无妨。”
“我只是好奇。”
何博并不嫌弃,慢慢的品尝起来。
……
“还行。”
没过多久,将一切吃完没有浪费的何博放下筷子。
反正,这顿饭本质上,也是假的。
只是用了鬼神的幻术,加上喜记忆中的味道,混合制作而成。
何博干嚼空气,真就在“尝个味道”。
而此前乱吃药,尝到其中味道,也是建立在何博事先了解其药效、他人描述滋味的基础上,而做到的。
当然,也有何博自己认为的原因。
在他看来,
既然是药,那怎么可能不难吃呢?
……
“虽然滋味很少,但的确可以食用。”
黍米、豆子和板栗,只能说各有各的味,混杂在一起,也没有产生奇怪的反应。
比起那同样“各有各的味”的西湖醋鱼,已经好太多了。
何博想起自己还做人时,不信邪的一次尝试,随即便大为感慨,觉得这两千多年前的食物,甚至那苦涩到鬼神都受不了的草药味道,也不一定比后世放了许多调味品的差到哪去。
第40章 来到
“刘公!”
“不远千里而来,还请受我一拜!”
过了将近一月,
刘氏在铜鞮修整了一段时间,收集了合适的船只后,便扬帆顺流直下,来到了邺县。
此时已经到了初夏,
难得回家休息两天的西门豹听说竟然有人愿意携家带口的迁居邺县,顿时大喜。
他此时正愁邺县人口太少,而且随着情况渐渐安定,城中的地头蛇们,也慢慢起了心思,觉得县令还要有大举动,肯定离不开他们的帮助,便活跃起来。
刘氏的到来,
正好可以帮西门豹解决一些麻烦。
更何况刘氏虽非贵族,却也有些家业。
他们迁居到此,岂不是向邺县附近的有钱富商们表态,说自己看好邺县的未来?
因此,
虽然此时还没有“千金市马骨”的典故范例,但西门豹仍旧摆出了一些排场,表现出了十分的热情和欢迎。
刘平还礼,并且配合的惊喜说道,“蛮夷之人,岂值得县令如此迎接?”
刘氏出身的秦国,
在当今之时,被许多诸侯认为蛮夷鄙国。
究其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