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哈!”
李煜扬天大笑,“一个跪地求救的小丑,一个遇事只知道请别人伸手的可怜虫,也值得别人浪费心思吗?”
钱弘仪恼羞成怒,他很想拼命,可他连一把刀都没有。
李煜将手里的刀扔到了钱弘仪的面前,钱弘仪下意识想抓起来,李煜飞起一脚,狠狠踢在他的手腕上!
“告诉你,我原来叫李从嘉,是李弘冀的弟弟!”
“啊!你是南唐的人?”钱弘仪不敢置信地瞪大眼睛。
“没错,我就是南唐的人。”李煜冷笑道:“上国大邦,胸怀宽广,可以用我担任绣衣使者。自然也可以帮助你们吴越,奈何你们不争气,连一个水寇都打不过,上国决定招募海盗,去对付南唐了。”
“什么?”钱弘仪惊得手足无措,惶恐道:“怎么会?上国怎么会相信海盗,不可能,不可能的!”
李煜撇嘴冷笑,怎么有比自己当初还要天真的人!
大周才不是善男信女,更不会无缘无故,就帮助别的国家。
“钱弘仪,我提醒你一句,最好想想,能为大周做什么,然后再求大周出兵,毕竟大周不欠你的!”
说完这话,李煜转身要走,钱弘仪怕了,急切道:“我,我们可以把国库奉上!”
第511章 收服海贼王的神器(为‘宠你是我的爱’盟主贺!)
李煜停下了脚步,并没有回头,只是闷声道:“区区吴越之地,又能有几个钱?”
被人鄙视了,说别的都行,唯独说吴越没钱,这简直是侮辱!
钱弘仪怒道:“两浙之地,自古富庶,鱼米之乡,丝绸,茶叶,物产丰饶,贸易繁荣,敢说吴越贫穷,真是无知之言!”
这家伙还真没有吹牛皮。吴越的第一代国主名叫钱镠,他在唐末被封为吴王,雄踞两浙之地,当时中原梁晋争雄,杀得不可开交,吴越相对太平,钱镠奉行保土安民的策略,亲自征用民工,修建钱塘江捍海石塘,由是“钱塘富庶盛于东南”。
在太湖流域,普造堰闸,以时蓄洪,不畏旱涝,并建立水网圩区的维修制度,由是田塘众多,土地膏腴,有“近泽知田美”之语。还鼓励扩大垦田,由是“境内无弃田”,岁熟丰稔。两浙百姓都称其为“海龙王”。
靠着钱镠打下的坚实基础,其后几代吴越王,老实守成,发展农桑商贸,积累了丰厚的家底儿!
钱弘仪咬着牙道:“上国只要愿意出兵,吴越能奉上三百万贯钱,两百万石粮食!”
李煜眉头紧皱,钱弘仪以为他还嫌少,又咬了咬牙!
“要不再,再加五十万匹丝绸!”
好一个富庶的吴越,一口气拿出了这么多东西。
可李煜只有一个问题。
“贵国有这么多钱粮丝绸,为何不招募青壮,训练将士,打造船只,和李弘冀一争雌雄?为什么要祈求大周救命?”
钱弘仪瞪大眼睛,“吴越国小力弱,没有猛将强兵,如何能够抗衡南唐!”真难为他,还说的理直气壮。
李煜只剩下鄙夷了,“这么多钱,还没有什么作为,我只能说,你们吴越上下都是饭桶!”
“你!”
钱弘仪太阳穴上的青筋绽起,条条突出,大声争辩,说什么吴越民众殷实,修文德,不似南唐,一味征战好杀……
面对钱弘仪的高论,李煜只是啐了一口,扭头就走,懒得多看一眼。
从馆驿出来,李煜用鼻子轻哼了一声,他一直憎恶大哥李弘冀,觉得他无情无义,弑父夺权,残杀兄弟,手段卑劣……但是在这一刻,李煜的恨居然消失了许多。
不管怎么样,李弘冀能下得去狠手,还有雄心壮志,敢跟大周争锋,最起码还有骨头!
心是黑的,但脊梁是直的!
像吴越这样,从上到下,软趴趴的,简直就是一条可怜的毛虫!
李煜甚至觉得,假如自己占有两浙之地,拥有几百万子民,那么多钱粮,他一定会拿出来训练精兵,拼死一战,哪怕流干了血,也不枉此生!
什么都不敢做,只能巴望着别人救命,实在是废材得可以!
吴越没救了!
只是吴越死活没人管,这么多钱粮,若是落到了李弘冀的手里,还有几万精锐,上千艘船只,这是多大的财富!
在吴越手里,发挥不出来威力,若是被李弘冀拿到手,那可就不妙了。
李煜急忙向叶华汇报此事。
叶华眉头深锁,真是想不到,吴越的家底儿还是挺丰厚的。前面已经分析过了,李弘冀要想走下去,就必须抢掠杀戮,若是坐视他吞了吴越,还真是养虎为患了。
“走,你跟着我,立刻南下!”
“侯爷要离京?”
“嗯,是时候会会江南的英雄了!”叶华这个华盖殿大学士的事务本来就不多,因为要筹建海军的问题,柴荣把所有相关的事宜,全都交给了叶华负责,所以李煜才会直接向他汇报情况,不然绣衣使者只听命柴荣而已。
叶华离京,一路向楚州前进。
李煜跟着叶华一路上总算弄清楚了状况,原来不只是为了吴越的国库而已,还包括那个海贼头子任天行。
这位占据静海之后,赵二携着巨款,带着韩熙载的亲笔信去拜访他,满以为能把任天行拉过来,可结果却碰了一鼻子灰。
任天行直接把钱扣下了,韩熙载的亲笔信被他撕得粉碎,扔进了大海里。
任天行很不屑道:“我以前仰慕韩熙载的名气,知道他报国无门,年纪大了,想要叶落归根,我帮了他!可他呢!说得好听,还不是跑去大周,当了背主之人!文人无耻,可见一斑!”
任天行狠狠啐了一口,骂道:“我虽然是个贼,可我也知道这样的小人,根本不能信,他给我写信,也不照照镜子,他配跟我说话吗?”
赵二强忍着怒火,你丫的装什么大瓣蒜,韩相公愿意搭理你,我师父想招揽你,不然你算什么东西!
“任船主,韩相公不配跟你说话,难不成要我大周天子亲至吗?”
任天行眼珠转了转,笑道:“也可以,不过天子事务繁忙,俺可不敢劳烦,若是能派遣一位重臣,俺也就知足了。”
“谁?”
“当然是冠军侯叶华!”任天行大笑道:“俺号称任天行,这四海之上,都是俺的地盘……可偏偏有人号称冠军侯!勇冠三军,只是不知道这三军包不包括我的水师!”任天行抓着络腮胡子,面朝大海,狂笑道:“要是冠军侯能来,让俺心服口服,商量什么都行。要是他不来,光是派一些虾兵蟹将,未免也太瞧不起我了吧!”
赵二气得翻白眼,我什么时候成了虾兵蟹将了,狂,太狂了!
这样的东西,就算招揽过去,也没有什么用处。
任天行瞥了一眼赵二,冷笑道:“我知道,你爹赵弘殷是条汉子,杀进大定府,烧了契丹人的王八窝!你大哥赵匡胤,现在是大周禁军都点检,武功高强,战功赫赫!他们要是来,俺姓任的不敢不敬!可是你,太没出息了!”任天行啐了一口,“好好的将门子弟,不上战场杀敌立功,却当了什么绣衣使者,给狗皇帝当爪牙鹰犬,专门干丧良心的事情,俺瞧不起你!”
赵二气炸了,“姓任的,你不过是个水贼草寇,还跟我指点江山,真是让人可发一笑!我是绣衣使者,可我做的事,都对得起良心!我们绣衣使者为了探听蛮夷的动向,舍死忘生,深入草原,多少兄弟死在了狼口。还有,我们斗世家,监察百官,清丈田亩,哪一样错了?”
任天行吸了口气,他不由自主挠了挠头,翻着大眼珠子,“你说的是真的?怎么那么多人骂你们?”
“骂我们?那你要看看是谁骂我们?有普通百姓吗?”
任天行想了想,突然一拍大腿,“哎呦,我上当了,可不是,骂你们的都是从中原跑来的那些大头巾,我信他们胡说八道干什么!”
这个任天行还真有趣,猫一阵狗一阵,刚刚还疾言厉色,下一秒,就让人摆酒,跟赵二推杯换盏,喝了起来。
一边喝,还一边说:“海上艰难,普通的清水几天就坏了,没法子,只能带米酒在船上喝,没有别的,我手下的弟兄,个个都是好酒量,能把酒当水喝,你要是酒量差,不用勉强,随意!”
“呸!”
赵二啐了一口,“你在海上?老子还经常出塞呢,草原苦寒,积雪好几尺,撒尿都能冻住,没有好酒量,人就冻僵了!不但能喝,还能喝烈酒!你们这酒跟水似的,有什么滋味?”
赵二跟着叶华,别的没学会,倒是练成了一副好酒量。
跟着任天行狂饮,居然棋逢对手,喝到了最后,任天行搂着赵二的脖子,就管他叫老弟。
“你是好汉子,哥哥向你道歉!前面的话我收回。不过哥哥可不能轻易答应你,这么说吧,我手下的人,不下十万!”
“十万?”
赵二虽然酒醉,但是也不敢相信,“你跟我吹牛皮!”
“没有!”任天行狠狠摇头,他晃悠着身体,伸出手,指着东边的大海,“我,我在几年前,找到了一串岛屿,瞧见没有,距离脚下的静海有一千多里,那一串岛屿足有好几十个大岛,小岛无数……这些年我收留了不少穷苦的渔民,船工,还有过不下去的百姓,差不多十万人,都在岛上住着!”
任天行傲然道:“眼下我担着这么多人的身家性命,断然不能轻易投降,还是那句话,除非冠军侯亲至,不然谁也没用!”
……
“师父,任天行简直狂妄自大,不知天高地厚,弟子觉得,师父根本不必过来。”赵二提起来,还怒气冲冲。
叶华却摇头道:“他有这个本钱啊!”
叶华让人取来地图,根据任天行的描述,他应该占据了琉求列岛,这可是一块宝地,北上倭国,南下南洋,前出大洋,直达澳洲、美洲,这是海上的一枚钥匙!
原来叶华想收服任天行,把宝贵的航海经验弄到手,顺便借着他的力量,在沿海地区捣乱,现在看起来,任天行有大用,以后要进行海外夸张,非此人莫属!
叶华想了想,“我可以去见他,不过好歹我也是大周的侯爷,应该是他先来拜见我,然后我再回访,这才是正办!”
点手把赵二叫过来,“你再去一趟静海,我这里有两件东西,你交给任天行,他见到之后,一定乖乖跟着你过来。”
赵二瞪大眼睛,一个木盒,还有一个装着信的锦囊,任天行可是个桀骜狡诈的海盗头子,这两样东西,能管用吗?
第512章 巨寇俯首
叶华没有在楚州逗留太久,当赵二去面见任天行之后,他就去了海州,显然,叶华是给任天行足够的面子。
跟在叶华身后的李煜很羞愧,甚至有点无地自容。
有本事有价值的人都会得到尊重,这是叶华的行事准则,只不过叶华判断一个人的价值,和寻常人很不相同。
在婚礼大宴之上,代表工匠的哑翁和那些高官并肩坐在了一起,大周学堂的山长梁周翰没有半点官职在身,但是却跟一群文武重臣在一起,谈笑风生。
没有法子,自家的后辈全靠人家教导,不客气不行啊!
从这里就能看出,叶华重的是本事,而非权势。
至于任天行,不过是草莽水寇而已,又狂妄自大,叶华居然愿意跑去海边等他,足见此人的价值不凡!
要说起来,他李煜也是满腹才学,惊天动地,结果呢,去了大周,反而把媳妇给丢了……唉,百无一用是书生啊!
李煜只剩下摇头感叹,上辈子没干好事,奈何托生帝王家,要是成了一个海盗,也比当词人有前途啊!
“李煜,你知道吗,越过面前的广袤的沧海,还有无数的土地,上面有令人垂涎的财富,你我都没有办法扬帆出海,只有靠着那些你瞧不起的海盗,他们掌握了这世上最了不起的本事,新世界的大门,必将由他们开启!”
李煜张大了嘴巴,只剩下一颗的门牙格外显眼!
有土地,有财富,有没有长生不老药啊?
他第一个念头,就想到了传说中的三仙山,秦始皇派人去寻找长生不老药,难道叶华也想去找?
或许是吧,这位冠军侯,文武全才,年少成名,什么都不缺了,或许真的要向老天爷发起挑战,修出一个长生不老来!
叶华当然不清楚李煜的心思,要是知道的话,保证把这家伙扔到大海喂鲨鱼算了,在你眼里,老子就那么庸俗不成?
等了一阵子,海面上出现了几个船帆,船帆越来越大,直到整个船只都出现在了面前。这是一艘快船,水手也非常高明,他们娴熟地操纵着,在距离海岸还有几十丈的地方停下来,上面的人跳下了船只,涉水来到了岸上。
叶华向前走了两步,冲着对方拱手。
“你就是任天行?”
对面的人个头不高,身材也不算壮硕,而且由于常年在海上,脸上有一层厚厚的水锈,皮肤又黑又红,十分粗糙。
总体来说,就是个普通人。
但是叶华第一眼就能确定,这家伙就是任天行!
因为他的眼神之中,有一股强烈到呼之欲出的自信,似乎在他的眼里,所有人都是土鸡瓦狗,不值一提。叶华很能理解,最早搏击大海,称雄海上的人物,又怎么能没有几分豪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