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华却没有这个自信,让他帮你洗白,没准人家说咱俩狼狈为奸,一丘之貉呢!
“冯太师,我觉得你活得太累了。”
“怎么讲?”
“自古以来,做大事的,哪个不是誉满天下,谤满天下!秦皇汉武,雄才大略,冠绝古今,他们挨得骂还少了?所以啊,你不用纠结的,放心吧!”
说完,叶华一溜烟儿就跑了。
冯道低头沉吟了一会儿,也有道理,可他毕竟不是皇帝,而且已经古稀之年,还能做出什么功绩掩盖以往的丑事?
他要是有那个本事掩盖丑名,何必要找个有本事的徒弟呢?
“臭小子!你还没说答不答应呢?”
老冯气得跺脚,想去把叶华揪出来算账,可是郭崇已经派人过来,大军要出征了。冯道没法子,只能跟着一起动身。
白白丢了一封信,还没收到徒弟,叶小子,你等着老夫的!
……
五万大军,浩浩荡荡,蜿蜒北上,望不到尽头,何等威风!
而另一面,只有50个人,凄凄凉凉,叶华坐在马背上,瘦削的身体和高头大马很不相称,仿佛盆里冒出来一颗豆芽菜。尤其是在一群军汉中间,更加可怜。看起来要抽点时间,好好练练功夫了。
叶华感叹着,催动战马,向着洛阳前进。
赵匡胤纵马驰骋,紧紧跟在叶华的身边,护卫他的安全。
坦白讲,叶华是不愿意和赵匡胤有太多交集,更不想欠他的情。
奈何叶氏喜欢赵匡胤啊,觉得他老实,能干,功夫好,非要让赵匡胤保护孙子。事实上,叶家上下,除了叶华之外,基本上都被赵大收编了。
临走的时候,叶氏还拉着赵匡胤的手,百般叮嘱,又跟赵匡胤说,家里人口多,住不下,就把叶家的一层院子空出来,还让赵匡胤的媳妇带着孩子住在她身边,正好给郭幸哥找个伴儿。
赵匡胤哪能不答应啊,能和皇子攀上关系,他家小子的未来不用愁了。
赵大对叶华非常照顾,甚至有点谄媚了。
一路上,给他的马背垫上三层垫子,防止大腿磨破,每逢休息的时候,就去打猎,不是弄只兔子,就是抓两条鱼,给叶华加菜,生怕他吃不好。
未来的皇帝陛下如此伺候自己,很能满足叶华的野心,貌似也不错啊!
叶华没有那么别扭了,笑容更多了。
“这一路上,你注意到什么没有?”叶华啃着兔子大腿,随口问道。
赵匡胤眨了眨眼睛,“注意到了一些人,往京城跑。”
“那京城的?”
“这个……好像京城也有人往外跑,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赵匡胤迷糊了,如果觉得战祸临头,大家都应该跑才是,如果觉得京城安全,那就应该去京城躲避,为什么即有人逃跑,也有人进京,也太矛盾了!
“没什么奇怪的!”
叶华笑了笑,“是进京的人多,还是出逃的人多?”
“似乎是出逃的人多一些。”赵匡胤惊道:“难道说情势很危急了,人心垮了?”
叶华摇头,“恰恰相反,这世上聪明人永远都是少数,大多数人是人云亦云,盲目跟从。要打仗了不假,可试问,哪里还能比京城更安全?陛下和朝廷重臣都在京城,商人百姓的命还能比天子的命更金贵?”
“这倒是,跑出京城,真是傻透了。”赵匡胤挠了挠头,“叶长史,你果然见识不凡,厉害,真厉害!”
叶华背着手,呵呵道:“还有更厉害的,等回京的时候,没准庄园已经买好了,没有这么多傻子,我们怎么捡便宜!”
“啊!”
赵匡胤张大了嘴巴,他上次和叶华提了一下,没想到叶华就记在了心里,够朋友,真是够意思!
小小的叶华瞬间高大了。
赵大更加用心照顾,半点不敢怠慢,就算是为了房子,也要把小祖宗服侍好了。
他们走了4天半,终于赶到了洛阳。
这里的情形比起开封糟糕不少,连年征战,城池破败,都来不及整修,人们行色匆匆,满是担忧。
刚过午时,就把城门关了,不许百姓随便进出。
叶华亮出了左长史的腰牌和兵部的勘核,才成功进入城中。
进城之后,他们直奔符彦卿的府邸。
四朝老将,符家还是非常气派的,只是他们到了门外,却发现府门外挑着一沓白纸,看门的家丁都有泪痕,低声啜泣。
叶华和赵匡胤互相看了看,心说这是谁死了啊?
他们上前去询问,一个老家丁擦着眼泪,“我家老爷昨天夜里,旧疾复发,突然死了……”边说边抹眼泪,其他人也跟着哭。
赵匡胤傻了,什么符彦卿死了?他们岂不是白来一趟?
赵大瞪圆了眼珠子,一副失魂落魄的懊丧样儿!
倒是叶华,他一个字都不信,符彦卿那老家伙活了七八十岁,三个女儿全都是皇后,谁死了他都不会死!
叶华眼珠转了转,立刻道:“我等是奉了皇命前来,哪怕老国公死了,也要让我们见一面,拜托了!”
第55章 两个卖力表演的人
“颜如蕣华晔有晖。体如飘风行如飞。娈彼孺子相追随。终朝出游薄暮归。六情逸豫心无违。清酒将炙奈乐何。清酒将炙奈乐何。”
稚嫩的声音,清唱着《百年歌》,婉转动听,似莺歌啼鸣,似清泉叮咚,世上怎么会有如此美妙的歌声!
一个身形高大的老者,闭着眼睛,陶醉其中,不自觉伸手拍着节奏,喜滋滋道:“金定,若是早三十年,光凭着你的歌声,就能让庄宗倾倒,六宫之主非你莫属啊!”
李存勖喜欢俳优,尤其这篇《百年歌》更是他的最爱,每逢大宴,必定请人唱和,符彦卿也听过几次,只是他觉得没人能比得上自己的小女儿,简直云泥之别。
符彦卿煞有介事道:“几年前,陈抟跟我说过,咱们家会出皇后,为父觉得,没准会应在你的身上!”
在符彦卿的对面,站着一个不到十岁的小女孩,穿着葱绿的小袄,粉色的长裙,下面露着一双白净净的小脚丫,踩着一双精致的木屐,显得俏皮可爱。
她正是符彦卿的三女儿符金定,还差几个月十岁。
小妮子歪着头,听父亲说完,立刻鼓起小腮帮。
“女儿才不要当皇后,更不要给没出息的皇帝的当皇后!”
符彦卿哈哈大笑,“你说庄宗皇帝李存勖没出息?”
“可不是,爹不是说,大丈夫不能沉溺曲辞歌舞之中吗?姓李的喜欢俳优,就是没出息!”
符彦卿被自己女儿强大的逻辑打败了,他不但不气,还笑呵呵道:“金定说的都对,来,继续给爹唱。”
小妮子撅起嘴,猛地摇头,“不唱,就是不唱,爹喜欢听,也会没出息的!”
符彦卿算是体会了什么叫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正在无可奈何之际,又有一个女子快步走了进来。
符彦卿抬头见是长女,忙问道:“前面有事情?”
“嗯。”符大小姐道:“朝廷派人来了,要见爹爹。”
符彦卿皱着眉头,“你没说爹爹已经——那什么了?”
“说了。”
“他没信?”符彦卿惊问道。
“信了。”
“哦!”符彦卿忍不住颔首,既然信了,哪还有什么可担心的,是不是怕钦差回头告诉郭威,说符彦卿死了,结果没些日子,符彦卿又跳出来了,会惹怒皇帝?
不用怕的,既然选择装死,符彦卿就有法子再活过来。
总而言之,火烧眉毛,先顾眼前。
他是绝对不会在这个当口出山的。
“你去告诉管家,从账房支一百两银子,送给钦差,打发他们走了就是了。”符彦卿说完,又换了个舒服的姿势,“要是没事就出去吧,为父睡一会儿。”
符大小姐一动没动,苦笑了两声。
“爹,你知道钦差是谁不?”
“谁啊?郭威能派谁过来?”
“是个年轻人,叫叶华。”
符彦卿道:“没听说过,无名之辈,不必在意的。”
“爹,他管你叫世伯,说符家和叶家有交情,他本来是传旨的,没想到伯父突然仙去,他要留在府中,替伯父守孝,他还说了,如果伯父的儿子没有赶到,他愿意替你打幡出殡,风风光光,把你安葬了!”
“荒唐!”
符彦卿气得跳了起来,这是遇上无赖了,什么世伯,随便一个阿猫阿狗,都管我叫世伯,老子哪来那么多的侄子?
这时候符金定眼珠转了转,突然道:“爹,我记得你说过,是有一家姓叶的朋友,当初叶老爷爷还帮过你呢!”
符大小姐附和道:“爹,我也记得,这事是真是假啊?”
符彦卿猛地皱起眉头,烦躁道:“事情是真的,可几年前,我那个叶兄弟已经死在了契丹人手里,叶家没人了!”
符大小姐颔首,“爹,看起来人家没撒谎,那个叶华就是叶叔叔的儿子,他跟着叶老夫人逃到了姑父家避难,现在他给圣人做事,已经被封为左长史,河渠副使,年纪不大,可挺得宠的!”
“啊!”
符彦卿一听,喜出望外,搓着手道:“没想到叶家还有后人在,老夫这就去!”迈步走到门口,风一吹,符彦卿突然醒悟过来,连忙停住了脚步,尴尬笑了。
这时候他出去,只怕会被当成诈尸吧!
好歹符彦卿也是见惯了风浪,他稍微思索就明白了,一定是怕自己不听话,这才把叶华派过来。一定是冯道,一定是这老货!
该死!
都怪自己没管住嘴巴,让老冯知道了秘密。
符彦卿是越发烦躁,其实以他的地位,想要出山,大可以直接找郭威,不愁没有好位置,之所以走冯道的路子,是因为符彦卿有心结。
前面提到过,郭威能成为后汉军中第一人,那是因为郭威平定了李守贞叛乱。
李守贞可不是简单的角色,成名还在郭威之前,占据河中富庶之地,粮草充足,人马众多,与永兴军节度使赵思绾、凤翔节度使王景崇一起反叛,据潼关被推为秦王。
当时刘承祐刚刚登基,就面临严峻挑战,他前后派出白文珂、郭从义、常思等人讨伐李守贞,结果全部失败。
最后不得不请出德高望重的老帅郭威。
郭威也的确不负众望,他花了一年多时间,不停修寨子围墙,消耗李守贞的实力,最后一举平叛成功。
刘承祐不得不任命郭威为枢密使,并且兼任天雄军节度使,也正是因为这一战,郭威尾大不掉,刘承祐铤而走险,才有了郭老大取而代之。
作为叛乱的始作俑者,李守贞死了,他的家人也都死了,其中他的儿子李崇训更是挥起宝剑,大砍自家人性命。不杀光了,这些人都会落到郭威的手里,成为人家的战利品,下场更惨。
李家父子够狠,对外人如此,对自己人也是如此!上百口子,几乎无一幸免!
说是“几乎”,是因为还有漏网之鱼,就是眼前的符大小姐!
符大小姐嫁给了李崇训,结婚没多久,公公和丈夫就造反,符大小姐被卷入其中,兵败之时,李崇训残杀家人,符大小姐就躲在帷帐里面,所幸没有被发现,才保住了性命。
以符彦卿的声望,郭威当然不会把符大小姐怎么样,查清身份之后,立刻让人护送,交给了符彦卿,还给他写了一封长信赔礼。
但不管怎么说,亲家和女婿死在了郭威手里,刚会走路的外孙被他爹杀了,女儿成了可怜的寡妇,符彦卿能不生气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