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邻居是皇帝 第254节

  被戳穿了行业秘密,王朴丝毫不觉得尴尬。

  “前知五百年,靠的就是读书。至于龟甲,工具而已,工具而已!”他凑到叶华耳边,低声道:“反正老夫从来不给自己算!”

  “小心我弹劾你欺君!”叶华切齿道。

  王朴得意笑道:“老夫几时跟陛下说过,我算卦准了?”说完,他催马疾驰,留下了一连串爽朗的笑声。

  叶华不停摇头,简直无可奈何,柴荣这一次起五万人马,直扑幽州。

  郭威喜欢御驾亲征,柴荣同样是好战分子,他把京城的事情托付给王溥,任命叶华为督部署。

  执掌大军,比起儿女情长要容易多了,叶华一下子就找回了从容自信,整个人也变得神采飞扬起来。

  京城太累,还是出来痛快。只是路过邺城的时候,叶华见到了老师冯道,冯太师两鬓雪白,双腿浮肿,已经走不了路了。

  “师父,弟子不孝,没能来看你,怎么,怎么会病成这样子?”

  冯道勉强睁开眼睛,笑了笑,“唉,为师都活了七十多了,人哪有不老,哪有不死的!上次为师离京,琢磨着你我师徒是最后一面,没想到,现在又能见到,为师已经很欣慰了。”

  “来,扶我坐起来。”

  叶华急忙给冯道弄了一个枕头,把后腰抵住。

  老冯道看着徒弟,笑容可掬。

  “上一次为师和你说的话,只怕要改变了……为师也有料错的时候,你不会笑话师父吧?”

  叶华摇头,“师父没有算错,大的方向如此,弟子眼下的位置还是很不错的。”

  “你这是给为师吃宽心丸,统领绣衣使者,又掌着兵权,哪个皇帝能放心?回头你把绣衣使者的差事辞了吧!让陛下另择一个人选,为师替你想了很久,有一个人非常合适。他就是李筠,此人对陛下忠心耿耿,而且性情毒辣,心黑手狠,陛下想要个干脏活儿的,他正合适,却是不许糟蹋老夫的徒弟!”

  冯道探出浮肿的手,抓着叶华的胳膊,清瘦的面孔上,满是慈祥的笑容。

  人与人之间,讲究一个缘分,或许从第一眼相见的时候,冯道就偏爱这个年轻人,哪怕叶华很不客气,还给他挖坑,冯道都没有在乎。

  如今他们成了真正的师徒,冯道就更是在意弟子的未来。

  “陛下虽然也重情义,但是和先帝不一样。当今天子,处处效仿唐太宗,须知道太宗皇帝能坐视几个儿子互相残杀,能杀兄弟,夺皇位,最是无情不过!自古以来,天家都是如此,徒儿要留些后手,更要明哲保身,你不妨也学学赵匡胤,多结实一点朋友,多留点善缘,只是你做事必须小心,那个王朴是个顶厉害的人,别让他察觉了,总而言之,每个人都要提防,每件事都要小心……”

  从冯道的府邸出来,叶华哭了。

  他真的哭了!

  老师一把年纪,病重缠身,可是心心念念,都是自己这个徒弟!

  而且除了老师之外,再也不会有人掏心掏肺地对待自己,再也不会有人跟自己说这么多犯忌讳的话……

  天地君亲师,师徒如父子。

  冯太师是难得的良师,深恩如山,弟子拿什么报答啊?

  叶华很想留在邺城,陪冯道一些日子,可前方传来了紧急军情,契丹人集中十万大军,分成五路,分批越过长城隘口,直扑幽州。

  叶华没有办法,只能跟冯道辞行,全军北上。

  “侯爷,末将请战!”

  来的人是赵弘殷,老将军这一次也随军而来,他知道儿子受了重伤,哀痛不已,所谓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

  赵弘殷咬碎了牙齿,“侯爷,末将愿意充当先锋,率领三千人马,前去支援幽州,请侯爷准许!”

  叶华微微一笑,“老将军是挂念令郎的安危?”

  赵弘殷没有否认,“身为大周将领,马革裹尸,幸也!然则幽州关系重大,是先帝用命换来的,绝不容许有半点差错,侯爷,就让末将出战吧!”

  叶华依旧微笑,“老将军,你不用着急,以令郎的本事,就算受了伤,契丹人也奈何不了他。我跟你打个赌,三天之内,就会有好消息传来,你瞧着吧!”

  赵弘殷不信,却也没有办法,只是到了第二天傍晚,就传来了捷报。

  原来赵匡胤假意散布伤重不治的消息,吸引契丹人马攻击幽州,当天夜里,从城中杀出,一马当先冲破了契丹大营,连斩契丹两员大将,毙杀数十人。经过一夜混战,两万契丹兵,逃走的不足一万,赵匡胤俘虏了六千多人,另外缴获战马一万多匹。

  总算是出了一口恶气,赵匡胤上书请求朝廷旨意,决定下一步的行动。

  “老将军,该你上战场了!”

  赵弘殷满脸红光,儿子打了胜仗,比他自己赢了还要高兴,立刻道:“请侯爷吩咐,末将敢不从命!”

  “好,老将军,你立刻率兵一万,绕过幽州,用最快的速度赶到顺州,遇到情况,需要随机应变!”

  “明白!”

  赵弘殷率领着人马,昼夜兼程,一刻不敢停留,他刚到潞县,就得到了报告,说有发配的犯人,勾结契丹,已经杀入了顺州城!

  赵弘殷立刻红了眼睛,急令道:“快,跟着老夫去救顺州!”

  

第375章 坑杀

  

  赵弘殷雷厉风行,闪电一般,扑向顺州,而大军还在不紧不慢,向北方进发。

  叶华把李从嘉带到军中,给了他一个很不错的工作——喂马!天可怜见,叶华是真的想给伟大的词人一点好处,马夫是很肥的差事,大战之前,战马吃得非常好,全都是精饲料,偶尔还有生鸡蛋补充蛋白质。

  李从嘉完全可以偷两个鸡蛋,用火烤着吃,给自己开个小灶,没人会管这种事情的。不过李从嘉的运气实在是太差了,他第一天去喂马,就被狠狠踢了一脚,又很不凑巧,把他的骈齿踢掉了一颗!

  李大词人惊天地,泣鬼神的三大特点少了一个,只剩下一颗巨大的门牙,孤零零的,很丑很丑。

  叶华想来想去,还是让他到了中军,负责一些简单的公文整理。不过令人意外的是在处理公文之余,李从嘉会偷偷跑出去,叶华让人盯着,却没有禁止李从嘉的行动。

  等到大周人马到了顺州,李从嘉的手边已经多了厚厚的一本,足有一百多页。

  “这是你写的?”叶华随手翻了翻,笑道:“还挺用心的,如何喂养战马,你差不多学会了一半,真是大才子,不可小觑啊!”

  李从嘉笔记上记录的正是战马的草料配方,如何喂养,甚至还写了许多马匹的习性,其中有一条,就是千万不能跑到马屁股后面,不然门牙就可能被踢掉!

  “卑职不过是怕再次被马踢到而已!”

  “为何要记下草料配比?”叶华笑着问道。

  “这个……卑职觉得艺多不压身,会养马总比卖唱要好,牲畜其实比人要好。马儿踢了我,可这几天我给它送草料,帮着它刷洗,跟它说话……它不但不会踢我,还准许我骑在背上。如果侯爷准许,卑职情愿意一直养马。”

  叶华笑了,“你的解释很牵强,我情愿相信,你是想有朝一日,执掌大权,就用这本小册子来养马强军。”

  李从嘉很坦然,道:“侯爷怎么想,卑职没法干涉,只是卑职没有想那么多,背井离乡,弃国弃家之人,能苟延残喘,已经算是幸运了。如果允许,我情愿意改了名字,让别人永远忘了我,免得给祖宗丢人。”

  “哈哈哈!”叶华大笑起来,“你想改名字是现成的,不如就叫李煜好了。”

  李从嘉,呃不,是李煜,他愣了一下,随即撩开袍子,跪在地上,“奴婢李煜,拜见侯爷!”

  叶华愕然,他这才想起来,原来改名字在不同情况下,含义是不一样的。

  比如李从嘉当了皇帝,为了方便避讳,就改叫李煜,单字,而且偏生僻,不容易出错。这是皇家的改名,还有另外一种情况,就是主人给奴仆改名。

  一旦成了某一家的奴仆,不管原来叫什么,都要更改新的名字,方便主人呼唤。

  当下的情况,李煜只会以为叶华把他当成了奴仆。

  尽管很愤怒,他还是选择了顺从,甚至上,李煜觉得根本不算什么,哪怕再大的屈辱,他都能忍受!

  叶华第一次猜不透李煜的心思了,他直挺挺跪在自己的面前,恭敬而坦然,可他的心绝不会这么想……叶华仿佛看到了一颗莲子,在满是污浊的泥潭里吸收营养,静待含苞待放的时机。

  大多数种子通常都没有发芽的机会,叶华可以轻松碾死李煜,让他彻底消息。不过叶华没有这么做。

  他想瞧瞧,瞧瞧这位大词人,会变成什么样子!

  “你既然愿意当我的奴婢,我就收了,从今天开始,你负责给我养马,记得要把马喂得好好的,那些公文你也要整理,不许偷懒,否则我会严惩不贷!”

  “奴婢明白!”李煜低眉顺眼,倒退着来到大帐门口,叶华开口了,“你的夫人很不简单,南唐的一些大臣也没有放弃你。”

  李煜的腰更加弯曲,他没有停留,一扭头去了马棚,他什么都不能做,只有把马喂好,等着吧,真的有出头的一天,我会报答你们的!

  ……

  李弘冀用了三十万匹丝绸,换取契丹出兵。

  有些人想不通,丝绸有什么用?契丹人怎么会乖乖听话?

  这可是好东西,江南的丝绸是比真金白银还硬的通货。

  契丹虽然丢了幽州,但论起面积,依旧是当世第一大国,超过大周几倍之多。他们的商旅可以前往西域,甚至进入波斯大食。

  那里有神骏的战马,有锋利的马刀,还有数不尽的廉价珠宝……契丹人不是完全的蛮族,他们还需要商业,需要庞大的获利,支撑庞大的人马。

  “大周应该发展海军了,至少要切断辽东和江南的航线!”

  叶华提起笔,在随身的小本子上,重重填上了“水师”两个字。

  第二天,李煜天不亮就起来了,去给叶华的大青马洗刷,然后拌了满满一盆的饲料,有谷糠,麸皮,豆饼,嫩草,还要加一把洁白的食盐……李煜不久前才知道,战马也要吃盐,而且吃的盐比一般的百姓还要好!

  江南面临着大周的封锁,失去了盐城之后,食盐更加昂贵,质量奇差无比。

  一把食盐,里面有半把沙子,简直没法和战马吃的相提并论。

  李煜第一次醒悟,原来生活不只有诗和远方,还有眼前的柴米油盐……不要觉得大哥残暴,就会被万民唾弃。

  错了,彻底错了!

  如果大哥能让所有百姓都吃上干净的盐,他们一定会跪在大哥的脚下,歌颂天子圣明的。

  什么杀害父亲,杀害兄弟,老百姓只会觉得那些人该死!

  就连李煜都不得不承认,叶华给了他全新的视角,去看待这个世界。

  他很凄凉地发现,如果从下面往上看,有太多的东西,和他想象的完全不同……

  李煜还不知道,他即将面临更大的震撼冲击,人马往前走,不到二十里,就是顺州,这里刚刚经历过战争,硝烟的味道还没有散去。

  路边还能看到来不及收拾的尸体,树林、溪谷、草地,还有无主的战马,漫无目的啃着青草,等待着新的主人把它们收拢起来。

  一位老将军率领着人马,前来迎接。

  “末将赵弘殷拜见侯爷。”

  叶华从战马上跳下来,“老将军何必客气,我和令郎可是好朋友,你是我的长辈。”

  赵弘殷连忙摆手,“侯爷太客气了,末将的次子还要多亏侯爷教导照顾,末将可不敢以长辈自居啊!”

  叶华也笑了,现在最算不清楚的就是辈分了,他和赵大是朋友,可又是赵二的师父,冯道是他的师父,却又想把孙女嫁给他,简直乱成了一团麻,索性就不管了。

  叶华让赵弘殷带路,来到了城东,这是一片巨大的空地,四周是用鹿角拦起来,里面有两千多个俘虏,他们抱着头,蹲在地上,战战兢兢,等待着命运的安排。

  “全都是契丹人?”

  “也有汉人!”赵弘殷黑着脸道:“侯爷,这帮不要脸的畜生,干脆都杀了算了!”

  “别!”

  叶华冷笑,“杀了他们算便宜了,都交给燕云开发公司吧,还能卖一笔好价钱。”

  叶华说的轻飘飘的,仿佛浑不在意,可就是这句话,直接决定了两千多人的命运。李煜看到了毛骨悚然的一幕。

  军中的兽医出动了,他们手里都拿着锋利的小刀,有士兵将一个个俘虏架出来,送到兽医的面前。

  紧接着就是一声接一声的惨叫……李煜下意识捂住了裤裆,脸都变成了绿色。

  “你怕什么,难道南唐的宫里,没有太监?”赵二很不客气讥诮道。

  李煜艰难地咽了口吐沫,“莫非大周宫中,要用他们做太监?”

  “当然不是!”赵二笑道:“这些人是送去干苦力的。”

  “那,那为何要,要……”李煜说不下去了,他只觉得这么干太残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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