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能农田?那玩意儿不是贵族才用得起的吗?”
“一亩地转化得花多少魔晶啊,领主大人不收钱?”
“骗人的吧?伯爵夫人在的时候,连多浇一桶水都要交份子钱……”
年轻人不耐烦地摆摆手,继续念:“……魔能农田所产作物,农户须上缴百分之二十予领主府,以兑换等额领地法定货币——”
“法定货币?什么货币?”
“纸做的。”年轻人举起一张从告示旁边展示架上拿来的样品,薄薄一片,正面印着一个年轻男人的侧脸轮廓,下方写着面额。
人群安静了一瞬。
然后笑声此起彼伏。
“纸?这破纸片能买东西?”
“我家擦桌子的抹布都比这厚实!”
“交了粮食就给这个?领主大人不会是想空手套白狼吧?”
老汉没笑。
他蹲在田垄边,把烟杆在鞋底上磕了磕,眯着眼睛看那张告示。
他种了一辈子地。
霜狼城的冬天有多长,他比谁都清楚。
入了雪季,田里的土冻得跟铁块一样,别说种东西了,铁锹砸下去都弹回来。
每年雪季,外城区的老百姓就靠着秋天攒下的存粮硬撑,撑不过去的,饿死冻死,年年都有。
伯爵夫人在的时候,税收六成。
六成啊。
辛辛苦苦忙一年,六成交上去,剩下四成勉强糊口。遇上收成不好的年份,那就是拿命在扛。
老汉站起身,走到告示前头,仰着脖子又看了一遍。
旁边那个识字的年轻人正在跟人争论纸币靠不靠谱,嗓门一个比一个大。老汉拽了拽年轻人的袖子。
“年轻人,你再给我念念,那个魔能农田,真的雪季也能种?”
年轻人回头瞅了他一眼,语气不太好:“公告上写的,雪季也能种,产量是普通田的三十倍。但我觉得——”
“三十倍?”
老汉的烟杆差点掉地上。
“公告上这么写的。”年轻人耸了耸肩,“还说领主大人要扩建城墙,把外头大部分农田都圈进来。以后雪季不用担心田被暴风雪掀了。”
老汉愣在原地。
三十倍。
他家那一亩薄田,好年景能打不到220磅粮。
三十倍,那就是6600磅粮食。
交百分之二十,1320磅。
剩下5280磅。
5280磅!
他种了一辈子地,从来没在一亩地里见过这个数的粮食。
哪怕换回来的是纸片子,哪怕那纸片子擦屁股都嫌硬——5280磅的粮食握在手里,他怕什么?
粮食就是粮食,能吃进肚子里的东西,比什么金币银币都实在。
老汉把烟杆别回腰间,往告示下方的登记处走。
一个穿着整齐的士兵拦住他:“老人家,登记是吧?在这边排队。”
老汉点点头,站进了队伍里。
前面已经排了十来个人,大多是跟他差不多年纪的庄稼汉,一个个搓着手,脸上既有期待也有忐忑。
排在他前面的是个黑脸大汉,膀大腰圆,转过头来跟老汉搭话。
“老哥,你也来登记?”
“嗯。”
“你信这事儿?魔能农田免费给?天底下哪有这好事。”黑脸大汉嘀咕着,但脚下可一步没往后挪。
“而且还不收农业税,说是只是会把百分之二十的粮食换成一张纸币,可那张纸币,真的能花吗?”
老汉吧嗒吧嗒抽了口烟,慢悠悠地说:
“信不信的,先把田拿了再说。最坏的结果,不就是白交百分之二十的粮食么。比起伯爵夫人那会儿收六成,少了四成呢。”
黑脸大汉想了想,咧嘴乐了:“你这么说倒也是。”
“再说了,”老汉压低声音,“你看那巴别塔……”
两人同时抬头,望向城外。
那座钢铁巨物的轮廓在灰蒙蒙的天际线上投下庞大的阴影,四条粗壮的机械腿稳稳地矗立在雪原上,像一座会走路的山。
老汉见过它碾过外城墙的场面。
那一天,整个下城区的人都躲在屋里,透过门缝往外看。
地面在抖,碗架上的粗瓷碗哗啦啦掉了一地。然后就听见轰的一声,外城墙像纸糊的一样塌了。
接着就是火。
白色的火。
一道一道从天上射下来,像针一样精准,教堂的穹顶炸开,钟楼折断,弩炮连人带架子从城头掉下去。
全程不到半炷香的功夫。
伯爵夫人经营了几十年的霜狼城,就这么没了。
老汉吐了口烟,缓缓说:“能把伯爵夫人赶下台的人,发个魔能农田给咱们,也不算什么稀奇事。”
黑脸大汉使劲点了点头。
队伍一点一点往前挪。
轮到老汉的时候,登记的士兵问了他名字、住址、田亩数,然后递给他一块木牌。
“拿好了,明天上午去北区集合点,会有人带你去做田地转化。”
老汉接过木牌,翻来覆去看了看,木牌上刻着编号和他的名字。
“那个……纸币的事儿……”老汉犹豫着开口。
士兵抬起头:“怎么了?”
“那纸币,能买粮食不?”
“领主府指定的商铺里,什么都能买。粮食、盐巴、药材、魔晶,都收纸币。”
“甚至以后,领主大人还会继续贩卖魔能农田,到时候,也会允许你们用纸币兑换。”
老汉哦了一声,把木牌揣进怀里。
能买粮食就行。
管它是纸还是铁,能换粮食的东西就是好东西。
他迈着步子往家走,路过告示栏的时候,又回头看了一眼那张印着年轻男人侧脸的纸币样品。
新领主看着是真年轻。
听说甚至不到二十岁。
老汉摇了摇头,嘴里嘟囔着:“年轻人净整些花活儿,纸片子当钱使……”
但他脚步没停。
一亩地,5280磅粮食。
这个数字在他脑子里转了一圈又一圈,越转越亮堂。
他活了快六十年,头一回觉得,往后的日子好像没那么难熬了。
第109章 巴别塔币(万字加更)
老汉名叫格里斯。
他在霜狼城的下城区种了四十年地,从年轻时的金发种到如今的满头灰白,背脊也从挺直弯成了一把生锈的镰刀。
四十年里,他见过暴风雪掀翻半个外城区的屋顶,见过伯爵夫人的税吏像秃鹫一样准时出现在每年秋收的田垄上,也见过邻家的老约瑟夫在雪季的第三个月活活饿死在自己的空粮仓里。
但他没见过地里的大麦十二天就能熟。
格里斯蹲在田垄边上,手里攥着一把沉甸甸的麦穗,翻来覆去地看了好几遍。
颗粒饱满得不像话,每一穗上结的麦粒比他以前见过的任何品种都大了将近一倍,金灿灿的,在灰蒙蒙的天色下透着一股暖烘烘的光泽。
他掐了一粒放进嘴里嚼了嚼。
甜的。
不是那种腻人的甜,而是饱满的、扎实的甜味,像是把阳光和雨水一起揉进了麦粒里。
格里斯种了一辈子地,从来没吃过这么好的生麦粒。
他站起身,望向眼前这一亩田地。
说是田地,跟他以往认知里的田地完全不是一回事。
这一亩地的泥土是深褐色的,比普通的耕地颜色深了好几个度,表面隐隐浮动着一层肉眼几乎看不见的微光。
用手插进去,土壤松软得像刚筛过的面粉,温热的,雪季的寒风吹在身上冷得骨头疼,但脚踩在这块田里,脚底板却是暖的。
这就是魔能农田。
十二天前,领主府的人带他去北区集合点,一个穿着工装的机械魔偶对着他那一亩薄田嗡嗡响了半炷香的功夫,然后泥土就变了颜色。
那机械魔偶递给他一袋麦种,说了句“正常种就行”,就嘎吱嘎吱地走了。
格里斯将信将疑地把麦种撒下去。
第二天,麦苗就冒头了。
第三天,已经有一拃高了。
第五天,开始拔节。
第八天,抽穗。
第十天,灌浆。
第十二天,满田金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