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顺风。”
“你也是。”
李嗣转身离开。
但走到门口时,戴安娜叫住他。
“李嗣。”
他回头。
她站在那里,双手背在身后,像第一天见面时那样挺拔。
但她的眼睛有点红。
“如果我写信到冒险者公会转交,”她问,“你会回吗?”
李嗣看着她,阳光从仓库高窗射进来,把她笼在光柱里,细小的尘埃在她身边飞舞。
“可能不会。”他说。
戴安娜点点头,她的嘴角努力想弯出个笑,但没成功。
“知道了。”
李嗣走出仓库,街道上人来人往,车马喧嚣。
他翻身上马,朝城门方向去。
他没回头。
一周后,弗拉维乌斯镇冒险者公会。
莉薇娅整理着新到的信件,其中有一封加急件,来自北境行省首府,标记着投诉。
她拆开火漆,抽出信纸。
信是一名叫戴安娜·弗拉维乌斯的女士写的,字迹起初工整,但越到后面越潦草。
“致冒险者公会:
本人戴安娜·弗拉维乌斯,就【卢基乌斯商队护卫】任务提供反馈。
护卫李嗣先生专业能力出色,战斗素养优秀,全程尽职尽责。
任务圆满完成。
然而,本人必须投诉该执行者职业操守之外的……
另:如果他某天路过卢基乌斯,请告诉他,弗拉维乌斯商会的门永远对他敞开。
戴安娜·弗拉维乌斯
莉薇娅读完信,沉默了很久。她把信纸仔细折好,放回信封。
然后,打开任务备注,魔法屏幕显现,输入李嗣的冒险者编号,她开始记录。
在【争议/特殊记录】那一栏,添上新的一行:
“雇主投诉:他偷走了我的心。(非财产损失,情感类。无赔偿要求。)”
她停笔,看着那一行字。然后轻轻叹了口气,把卷宗放回柜子。
窗外,弗拉维乌斯的街道安静平和。
阳光正好。
而远在几百里外的某条帝国大道上,李嗣正骑着马,哼着歌,朝帝都方向不紧不慢地走着。
风吹起他的头发,他眯起眼,享受这难得的悠闲。
他不知道有一封信刚刚被归档,或者说有预料,但并不在意。
风继续吹,路还很长。
第12章 到达帝国最高城!
“到达帝国最高城,帝都!!!”
一周之后。
好吧,帝都并不是帝国的最高城,不过它的确矗立在山上,至少部分是。
它的海拔为八千米,坐落在琥珀海边。
山为它而造,连绵的山脉被魔法重塑,一级一级抬升,直入云端。
白色城墙在苍穹上闪着光,云层在城墙中段浮动。
当然,山巅之下也是它。
城市从海边开始,一路延伸,很大,大到李嗣看不见尽头。
从平原到山坡,再到山巅,到处都是建筑。
朴素的建筑,宏伟的建筑,华丽的建筑,威严的建筑。
山巅上的显然是内城,在他过来的时候,还经过了另一道城墙,在他身后很远的地方。
那坐城墙将这片大地围住,背后是一望无际的平原,平原上坐落着镇子、村庄和田野。
还有无数的雕像。
雕像矗立在道路旁,矗立在田间、路边的神龛,小镇、村庄的广场,到处都是。
它们属于塞尼亚帝国历史上数不清的皇帝、英雄、哲学家、将军。
数十万年的历史沉淀在此,石头面孔多如繁星。
不过有些雕像的面容都已经模糊,连基座上的铭文都被抹去。
那可能不是因为时光的流逝,更大概率是人为的损坏。
出于某种政治目的。
越过这些之后,才是城市。
帝国的首都,永恒之城塞尼亚。
准确点说是新塞尼亚,但没人这么叫它。
它是帝国历史上的第二个首都,也是历史最悠久的城市之一。
帝国几十万年的时光过去,它也作为首都存在了几十万年。
在塞尼亚城被神明覆灭后,它便是新的塞尼亚。
在此之后,不论是哪个王朝,不论哪个时代,它永远都是首都。
永远都是最璀璨的城市,是坐落于凡间的星辰。
李嗣骑着马,一路往前,嗅着空气中各种各样的味道,汇入城市的脉搏里。
从平原到山巅,垂直距离八千米。
人口五千万,占地面积十万平方公里。
这是一座巨大的城市,它呼吸着,心跳沉稳有力。
当然,就算是在这座永恒之城,也得分穷人和富人。
也有奴隶。
沿着大道步入市区,这里不准骑马了,一个帝国士兵过来提醒了李嗣一下。
于是他便下马步行。
李嗣的长相很吸引人的目光,不管是女人还是男人。
尽管住在帝都的塞尼亚人绝对比其他地方的傲慢更多,但因为他的魅力值,大家对他都还是比较客气的。
就算是乡毋宁,那也是长得好看的乡毋宁嘞。
牵着马走了一会儿,一个小女孩从廊柱后闪了出来。
她大约十岁,褐色卷发,眼睛大很。
身上衣服洗得发白,袖口磨破,但脸和手很干净。
她看着李嗣,手指绞着衣角。
“大人,”女孩声音细细的,“您需要向导吗?我熟悉塞尼亚。一天只要十个铜币。”
李嗣打量她。他讨厌小孩。吵闹,麻烦,而且容易死掉,
“十个铜币?”他摸了摸下巴,“你值吗?”
女孩脸红了,但没退缩。“我值。我知道所有好酒馆,便宜旅店,还有冒险者公会分部的位置。”
李嗣看她这样子,点了点头。
但随即,又有些恶趣味地道,“行吧,带路。但要是让我走冤枉路,可就一个子儿都没有。”
女孩眼睛亮了起来。她猛猛点头,随后走在前面,脚步轻快。
她名字叫丽娅。
丽娅确实熟悉道路,不过只是带着李嗣在平原的平民区、商业区和港口区穿行。
平原上也有带贵族区,但那里不让靠近。
“那是下城贵族区,”女孩小声说,“不能靠近,守卫会赶人,有时候还会打人。”
李嗣想起自己此行的名义目的,“你知道克劳狄乌斯家族住哪儿吗?”
女孩听到这个名字,明显愣了一下。
随后她停下脚步,仰起头,小手指向东方,指向那座云雾缭绕的山巅。
“克劳狄乌斯在那里哩,”她轻声说,“住在奥罗拉之冠里。”
“奥罗拉之冠?”
“嗯,就是最高最高的那里,在云上面。”
丽娅努力解释,“那里住着的都是最古老的帝国贵族,最大的神殿的主教、还有……还有元老院最厉害的大人们。智慧宫也在那里,还有皇宫。”
她顿了顿,总结道,“反正,都是大人物。”
“大人物?也包括最有钱的商人吗?”李嗣问。
丽娅困惑地眨眨眼。“不……不能吧?俺听人说,光有钱是住不上去的。得有……得有血统。”
她说出这个词时有些生疏,“而且,光有血统好像也不够,还得有……嗯,俺也,俺也不大明白。”
李嗣点点头,不再追问。
“带我去个便宜实惠的地方。”李嗣命令道,“吃饭的地方,价格要便宜,东西要好吃。”
“哦。”女孩应了一声,想了想,领着他在城里拐了一会儿。
十几分钟后,两人拐进一条稍窄但依然热闹的街道,在一家挂着木质酒杯招牌的酒馆前停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