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你种田,你成帝国皇帝了? 第105节

  裂甲领也有军事力量,但相比起其余两位大公……只能说很烂。

  怒潮大公封锁神奥和教廷。

  橡木大公对峙冥海和魔族。

  裂甲大公在沃野之地寻欢作乐,军队质量一言难尽,你不烂谁烂?

  裂甲大公的威望本来就是在逐年下滑,到了如今已是积重难返。

  内部矛盾还算能镇压。

  但外部矛盾呢?

  海盗在举行海盗大会,东部蛮族在磨刀霍霍。

  罗曼不在乎那些海盗和蛮族,对盖尔和马科尔也向来不屑一顾。

  什么大公长子,旧时代的蛀虫罢了。

  一群狗东西,设计杀忠臣算什么本事,三年后有胆子来斯格镇,老子把你脸给打肿,头发都给你薅掉!

  罗曼转头对着亚伦大喊道:“亚伦,我今后会带你杀过去的,杀到铁花郡,把那群家伙全都轰碎个干净,我向你保证!”

  他看着他的骑士就那样离开,一步也未曾停留,也未曾回头,仿佛事不关己。

  “老爷,亚伦他……”赛思知识渊博,他记得初代的守护者伯爵叫做亚伦·莫亚。

  他曾以为两人是重名,或者亚伦名字来源于初代守护者,但如今见到罗曼这样说,发现事情并非如此。

  罗曼摇头道:“我不知道,亚伦从不回答这个问题,但我想他和守护者家族是有关系的。”

  ……

  亚伦渐渐远离起源庄园。

  他回想起刚才听到的那些话,觉得有些刺耳。

  忠诚者的家族的罪名是背叛,裂甲大公赐予的荣誉又被亲手收回。重盾迸溅火花的旗帜轰然倒下,一同消逝的还有那响彻在赤龙城堡上的守护誓言。

  亚伦知晓其中定有内情,莫亚家族没有不臣之心,他知道,他见过,他肯定。

  蓦然回首,他竟无法回忆起铁花郡的原貌。

  记忆在模糊,场景在褪色,像是一张泛黄的画卷。

  他只记得他曾住在高耸的城堡里,那扇裹着铁皮的大门大多时候是封闭的。

  他爬上钟楼,有时也是塔楼,站在那面猎猎作响的旗帜下方眺望远方。

  天空蔚蓝,白云稀薄,淡橘色的太阳明媚而灿烂,他能在最高处见到远处的矿山以及大片的农田,那些直不起腰的矿工或者农夫在他的视界中渺小如蝼蚁……

  他记得他那时充满了期盼,总是希望能从那座坚固高大的城堡里出去,渴望化身乌鸦或者雄鹰,飞跃出城墙,去看看外面的世界。

  他小时候的性格顽劣,竟去触碰那足有数吨重、足以给他当房子住的、巨大的黄铜钟。

  他站在钟下,使尽全力拉动绳索,那从不动摇的铜钟竟被他敲响,和他的血脉共鸣,结果铸成大错。城主父亲惊怒无比,赶过来打了他一巴掌,那巴掌又沉又重,打得他嘴角出血,而后又怜惜的将他拥入怀中。

  他和他彻夜长谈,说起家族的荣耀和誓言,那是他们的立足之根,而他也跟着发誓,至于何时沉睡的,早已记不清了。

  第二天醒来,他躺在家族骑士那冰冷的怀抱里,身下快马奔腾,他只来得及回头一瞥,那有着大铁门的城堡便突兀消失在他的视界中,就像是成年人从孩童的梦中醒来。

  他自那后,便不再期盼能变成雄鹰和乌鸦,不再渴望能俯瞰大地。而是想要变成一朵蒲公英,随风飘在那座大铁门的上方,飘回那个眼里有光、总是兴奋雀跃着、眺望远方的孩子体内,飘回那段无忧无虑、充满天真的岁月。

  但那只是奢望。

  他铸成大错,失去姓氏,失去来历,只有一面小盾伴他左右。

  他得到承诺,只要崭露头角,让他的名字响彻在龙堡,唤醒裂甲大公的回忆,他届时便能荣归故里、载誉而归。

  守护者家族的血液在他体内流淌,但烙印并不深刻,他在龙堡度过了两倍于铁花郡的时光,性格渐渐变得沉默寡言,竟和大公的私生子厮混一起,以至于安于现状。

  他舍弃荣耀,舍弃过去,放弃了那个姓氏所代表的含义,来到这蛮荒偏僻之地。

  然而,他听赛思说起莫亚伯爵临死前的大吼,别人认为他在高呼他的父亲,他却知道他在高呼他的孩子……

  而在那个瞬间,他竟没有任何悲痛的情绪,只有说不出道不明的感触。

  他不知是他天性凉薄,还是真的毫不在乎。

  亚伦知晓,曾被他放弃的过去……追上了他……

  就仿佛他在月前惊醒的那个夜晚、就仿佛离别前夕、在那场彻夜长谈中、流淌在他血脉里的家族箴言,又一次响起——

  “敲钟守夜!”

  ……

  守护者家族的覆灭对于大公领而言,是一场大地震,意味着格局变动。

  但斯格镇该干嘛还得干嘛。

  养猪的养猪、盖房的盖房、铺路的铺路。

  罗曼对于提升谁的技能,暂时拿不准主意。

  他思索片刻,利用那两块蓝水晶,提升了亚基的养殖技能和维奇的捕猎技能。

  至于为什么罗曼给维奇的是捕猎技能,而非制造技能,那就要问问为什么捕猎技能里有关于各式弓弩的制造记忆了。

  罗曼也确定了。

  利用宝石系和水晶系的资源固然能将自身的知识作为技能传播出去——以醍醐灌顶、梦中传道的方式。

  但技能的提升是有限的,根据非凡资源的品质而定。

  当罗曼试图将更多的知识覆盖在使徒界面上时,发生了中断现象。

  至于能吸收多少,那纯粹是看后者的悟性了。

  当然,罗曼也不要求他们另辟蹊径、推陈出新。只要能把脑子里的东西挖出来,并且提升生产效率即可。

  如果他给一个不懂冶铁的人传授【锻造】技能,后者又不去接触冶铁行业,那也没机会用出来。

第127章 纺织机

  罗曼让维奇打造一百张单体长弓。

  长弓手是远程兵种,打的是压制作用。

  对付重甲单位作用不大,对付杂鱼部队却能发挥巨大优势。

  缺点是培养难度颇高,就算对于完全脱产的军队而言,也得要训练半年功夫才能称得上合格,且后勤难度非常夸张。

  箭头和箭羽还好说,前者浇铸成型,这东西产量越大,成本越低,最好一次性浇铸出上万枚生铁箭头,能够让他们用上数个月。

  箭羽也没什么难度,这片土地的鸟儿多的是。

  唯独箭杆的制作难度非常高,一位木匠学徒每天也就能制作二三十支箭杆,这还是在刨凿刀锯一应俱全、甚至是罗曼制造出了人力车床后的产量。

  罗曼专门制造出的脚踏车床,将木匠的工作效率提高了数倍不止。

  时代野蛮,技术落后,工具原始。

  在斯格镇以外的地方,每天制作十根箭杆都算合格木匠了——缺乏好用的工具,只能靠锉刀手锉。

  也正因此,长弓手的训练难度是仅次于骑手的。

  平时训练还好说,箭矢能反复回收使用。

  但凡上了规模的战争,一场仗最起码也得投入万支箭矢,大多数箭矢都没法回收。

  罗曼目前只打算培养出一百位长弓手,能进行齐射,且有一定的精准度即可。

  ……

  忙碌之际,初雪融化后的几天,斯格镇开始大幅度降温。

  农耕社会的冬天不适合生产。

  很多农夫都掏出了珍藏的羊毛衫和羊袄子,用来御寒取暖。

  有了砖房,这个冬天肯定会好过一些。他们心想。

  只是,大多数奴隶就没这个条件了,他们身无分文,买不起厚实的衣服。

  秋收前罗曼就意识到这个问题了。

  他这段时间来也收购了许多羊毛,牲畜棚那边宰杀的羊也不在少数,积攒了很多皮毛。

  早在那时,罗曼就和维奇一起把水力漂布机、珍妮纺纱机、脚踏织布机给弄出来了,这些东西是文明的沉淀,人类的智慧积累,但对罗曼来说是现成的。

  上万斤的羊毛通过水煮、漂洗、梳理,再用珍妮纺纱机编织成线,将线用织布机编织成布匹,形成完整的纺织流程。

  他准备给斯格镇所有人都发两件羊毛衫的,奴隶额外发两件羊皮袄,作为冬装福利。

  别人看不懂,只感到大受震撼。

  万斤羊毛换成人力处理,需要100位妇女花费两个月时间才能纺织成线。

  这个时代生产力低下不是开玩笑的。

  所以这个数量的羊毛通常都会被市场零散的消化掉——

  家里养羊的还好说,能在卖羊前薅一次羊毛,每只羊大概能提供一斤多的羊毛。如果带羊毛的成年羊,售卖价格会更高。

  如果养不起或者薅不了的话,就只能买了——

  羊毛价格不贵,一枚铜币就能购买两斤羊毛。

  但这是初级原料,买回家后,需要耗时费力的将羊毛处理干净。

  而这项工作往往要等到农闲时候做,挤占了她们为数不多的休息时间。

  为了支撑家庭的日常生活,妇女、女儿都要参与进来。

  从天亮到天黑,必须不停做工,才能勉力维持一家人生活需求。

  很惨吗?很惨。

  但凄惨对于这个时代而言,只是生活的一部分,他们习以为常。

  改变纺织技术后就截然不同了,羊毛便极快的漂洗、纺织出来了,其效率极高。

  大量洁白的羊毛先是被纺织成线,继而被制成布匹,又从布匹变成厚实的羊毛衣。整个过程极为节约人力。

  低廉的成本足以冲击外界的毛呢市场,只要将这里打造成纺织基地,那财富就源源不断。

  然而罗曼对经济战没有丝毫兴趣。

  他要的是无敌铁拳怼脸,不是薅他们羊毛!

  这个世界上还有比战争更快捷的发财路径吗?

  没有!

  他弄出纺织机和织布机,纯粹是为了节约时间和劳力成本,生产出来的东西,也局限于够用就行——不提高生产效率,就没法满足所有人的衣食住行。

  罗曼根本不想打贸易战,只想让他们在大冬天的时候也能劳作。

  整个冬天所有人都缩在床上里瑟瑟发抖怎么行!

  吃饱穿暖后赶紧给我出来干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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