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立刻就想到,要回家,要跑回松针村找姐姐。
可他知道不能,要是他跑了,领主的人会去抓姐姐抵罪。
而姐夫呢,肯定不会管。
“该死的世道……”汉斯克哭不出来,只是把满是血的脸埋在膝盖里。
得知了这个消息,哨塔下的其他士兵也没好到哪去。
三个比他大不了几岁的少年兵蹲在墙角,小声抱怨。
还有两个老兵靠在树上抽烟,眼神麻木地盯着雨水的天空。
直到傍晚,运水粮的士兵才骑着驴,带来了新消息。
领主马蒂尔宣布出兵主动迎击,要御驾亲征。
不过这就和他们这些负责看守岗哨的士兵,没什么关系了。
第二天清晨,汉斯克是被马蹄声惊醒的。
身上盖着捡来的破麻袋,他靠着壁炉,缩在哨塔的角落里打盹。
睡的正香,却是突然被人踹了一脚,麻袋里的干草撒了一地。
他一抬头就看到十几个骑兵围着哨塔,个个穿着皮甲,腰间挂着弯刀。
这是雇佣骑兵,汉斯克早早得知他们的大名。
“我们是领主的骑兵,去弄点面包和清水来!”络腮胡骑兵跳下马,揪着汉斯克的衣领把他提起来,“附近有什么村子?全部告诉我们,不许隐瞒。”
汉斯克的脸还在疼,听到雇佣骑兵的问话时,心里登时咯噔一下。
“东、东边有橡树村,西边有溪边村……”
他故意顿了顿,没提松针村。
那里有姐姐,有刚发芽的麦苗,还有家里的老羊,绝不能让这些骑兵去。
军队就是这样,跟蝗虫一般,他可不能让家里遭难。
络腮胡骑兵挑了挑眉,将汉斯克丢到一边:“很好,要是不对,我回头来找你算账。”
汉斯克小声问:“圣联军队有多少啊?你们能赢吗?”
“能,误闯的小股部队而已。”
“你们怎么知道是小股部队……”
“废话!”络腮胡骑兵瞪了他一眼,“圣联又没宣战,不肯定是误入的小股部队了?诶,我跟你个小屁孩解释什么!”
说完,他朝其他骑兵挥了挥手,“走!去橡树村!”
骑兵们骑着马离开,马蹄扬起的泥水溅得汉斯克满身都是。
他跑到哨塔顶层,朝着松针村的方向望,却只能看到一片灰蒙蒙的雨雾。
千万不能有事啊,汉斯克从未如此焦急过。
不知不觉到了晚上,春雨停了,天边露出点微弱的星光。
站在哨塔顶端,打盹的汉斯克忽然听到了马蹄声。
是那群骑兵们,只是与白天不同,他们个个破衣烂衫,身上还带着伤,有些甚至是铳伤。
显然,在与圣联的战斗中,领主大人败了,败的很彻底,甚至没用一天。
汉斯克赶紧迎上去,可还没开口,就被衣衫染红的络腮胡骑兵一马鞭抽在背上。
“啪!”
鞭子抽破了他的粗布衣服,汉斯克踉跄着摔倒在泥地里。
还没爬起来,脸上又一次传来剧痛,
那骑兵一脚把汉斯克踢的在地上滚了两圈,他蜷缩在地上,眼泪和鼻涕糊了一脸。
“小杂种!还敢撒谎?”络腮胡骑兵蹲下来,揪着汉斯克的头发把他提起来,“我们去溪边村的时候,有人说松针村离这更近!你故意不报,是不是想通敌?”
汉斯克的脑子一片空白。
松针村被发现了?姐姐会不会出事?圣联的军队会不会对松针村下手?
他想辩解,可喉咙像被堵住,只能发出“呜呜”的声音。
“把他绑起来!”
赏了两耳光后,络腮胡骑兵把他扔在地上。
两个骑兵找来绳子,提起汉斯克,将绑在哨塔旁的老槐树上。
早春的槐树枝刚冒出嫩芽,蹭在他脸上,有点痒。
可他没心思管,鞭子暴雨般落在他的身上脸上,火辣辣地流出鲜血。
“别打了。”一个瘦高个骑兵劝道,“领主老爷的领民,要是被他们找茬……”
络腮胡骑兵啐了一口,收起马鞭,泥水顺着马鞭滴在地上:“知情不报,这是他应得的!
留着吧,等圣联的人来——让他去圣三一教育队尝尝滋味!”
骑兵们扛着抢来的东西离开,马蹄声渐渐消失在夜色里。
哨塔下的士兵没一个敢说话,更不敢解开汉斯克,只是默默收拾行李离开。
早春的夜晚还是太冷,风一吹,他打了个寒颤,眼泪顺着脸颊流下来,像小冰粒。
汉斯克突然哭了,不是因为疼,也不是因为怕黑。
小时候,每到这样春雨刚停的夜晚,姐姐都会坐在床边,给他讲故事。
一开始讲圣主斩杀邪神的故事,后来讲圣孙霍恩斗魔鬼的故事。
可现在,他再也听不到了。
哭声压抑在喉咙里,变成呜呜的呜咽。
他想挣扎,可绳子绑得太紧,手腕都勒出了红印,只能任由黑暗包裹着自己。
黑暗,愈发深沉的黑暗。
不知道过了多久,就在汉斯克快要失去意识时,黑暗中突然亮起一抹光——是火把。
“看,前面有哨塔!”一个清脆的声音响起,火把的光映出他黑灰军装的衣角,“好像还有人绑在树上!”
“走,去看看!”另一个声音更沉稳,带着点惊讶。
火把的光越来越亮,照在汉斯克脸上。
他眯起眼睛,看到几个穿着圣联军装的士兵走过来,最前头的是一个牧师。
“还是个孩子!”牧师快步走过来,仔细看了看他身上的鞭痕,“哎哟我……这谁干的?快,把他放下来,军医!”
(本章完)
第1224章 拉兄弟一把
马蒂尔战败的消息,迅速传遍了整个森诺尔郡。
同时带来的,还有圣联不宣而战,大举入侵的消息。
森诺尔郡与赤砂郡隔河相望,本来在边境囤积了不少岗哨守军。
数十个岗哨和小城堡,起码一万有余的守军,都去哪儿了?
闪电魔女让娜·达尔克也是人如其名,闪电般杀入了森诺尔郡。
几乎是没用多久,居然都要杀到森诺尔郡的首府木尺市了。
木尺市的居民得到消息,要么早早逃亡,要么赶紧回家埋藏钱财。
他们做好了充足的准备,去迎接即将到来的圣联军队。
可出乎本地居民意料的是,他们左等右等,却是没等来大批量入城的圣联军队。
直到傍晚时分,那些关键碉楼、交通枢纽等附近的街道,才会看到有军队入驻。
居民们不敢出门,只有躲在门缝后、墙头边或窗户旁,朝着街道观察。
夕阳如虹,照在磨光的铺路石上。
这些圣联士兵穿着与枝招展的帝国士兵不同,往往都是朴素简单的灰蓝色及膝翻袖外套。
裤子则是修身的直筒裤,下沿用绑腿连着袜子一起绑住。
至于脚上的鞋子,却是让不少本地的男青年市民两眼放光,连连惊叹。
普通士兵穿着的覆盖脚踝的中帮黑色牛皮靴,军士与军官穿的是覆盖小腿中段的长军靴。
根据教皇“军靴必须是靴子”的指示,圣联的军靴都是标准化的。
多层牛皮用史莱姆胶黏合为底,钉入鞋钉与铁鞋掌,鞋面则是山羊皮或牛皮。
入城的士兵,都是平常表现好的身世清白的士兵,特意在军官们的要求下,将鞋子擦的锃亮。
士兵们四人一排,挎着黑色发条铳,戴着统一船形盔,沿着黑灰色街道走过。
军靴反射着亮光,高高抬起,清脆落下,整齐而又有力量。
只能说既有机制美,又有数值美。
所谓机制美,是美在外形。
而数值美,则是美在价格。
这种军靴,本地很多鞋商都会卖,每双开价12第纳尔。
几乎等同于一名圣联劳工两周的工资,一名帝国劳工一个月的薪资。
当初索莱尼在圣联搞购买力挑战,还有点悬念。
如果他在帝国搞劳工购买力挑战,是百分百没悬念,肯定完不成的。
因为贵族与行会早就设计好了,保证帝国劳工的工资是覆盖不了一个人的吃穿用度的。
这样,他们才需要打多份工,才需要借贷。
这也是本地男性青年市民眼馋的原因——他们很多人的新年愿望,就是买一双这样的靴子。
可他们大多数人不舍得买的靴子,此刻却是被圣联士兵们站起来猛蹬。
不仅猛蹬,甚至他们还有一双备用的,就挂在背后行囊上面。
不少本地男青年都破防了。
玛德,我怎么不生在千河谷,我要是生在千河谷,我会是这个吊样?
玛德,圣孙怎么不生在仙石甸,要是圣孙生在仙石甸,我会是这个吊样?
要知道,这种靴子在圣联内郡地区卖4-5第纳尔一双,军队采购价是3-3.5第纳尔一双!
一个普通千河谷青年劳工,攒一个月勉强能买一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