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女来时不纳粮 第414节

  拉库尼奥始终不明白孔岱亲王到底在想什么。

  但他毕竟还是没有放弃。

  和几名教士吩咐一通后,拉库尼奥便去了厨房,叫人做了一份孔岱亲王最爱的烤羊排和炖鸡,就重新来到书房门前。

  “夏尔,你该吃饭了,这是放了胡椒的羊排。”

  拉库尼奥没得到回应,以为孔岱亲王睡了,便又一次敲了敲门。

  “夏尔,是我,你不能不吃晚饭。”

  吱呀一声,书房的大门被拉开了。

  “我决定晋升大骑士了。”孔岱亲王离开书房的第一句话,就叫拉库尼奥吃了一大惊。

  他愣在原地足足三秒,才开口否认:“你做不到,晋升大骑士需要九种药剂,最快都要一年的时间。”

  大骑士的晋升不存在临阵突破,或者说,大骑士这个概念原本就不存在,而是人生造出来的。

  因为大骑士就是将高阶骑士通过药剂改造成人形魔物,那是一个极其缓慢和痛苦的过程。

  这九种药剂,分别以九种龙类的名字命名,从金龙到红龙。

  在正常人,甚至是低阶超凡骑士眼里,这九头巨龙就是毒药。

  就算九段呼吸法的骑士,如果不纯熟的话,贸然喝了同样会难以承受药力而死。

  必须得是年富力强,身体机能足够强大,且九段呼吸法纯熟的高阶骑士,才能够缓慢吸收药力。

  但哪怕是最强大的骑士,也没有说九瓶连着喝的。

  很多时候,为了保证安全,那些准备晋升大骑士的封号骑士,在喝完较为安全的前四瓶后,会休息足足一年,然后再喝后五瓶。

  孔岱亲王却打开了身后书房的房门,在桌子上摆放着一瓶喝干的药剂和两瓶尚未开封的药剂:

  “我每瓶花四天消化,等到了咱们返回飞流堡的时候,我的個人武力绝对能碾压冠军封号骑士。

  只要我控制食量,我的体重也来不及增长,不需要龙血马,普通的混血马也可以承载……”

  “啪!”

  拉库尼奥一记耳光抽在了孔岱亲王脸上,他浑身颤抖着,须发皆张。

  “你疯了!你知道大骑士意味着什么吗?”这位从未红过脸的积年老将此刻歇斯底里地怒吼着,“十年后,你会比猪还要胖,二十年后,你会变成痴呆儿,三十年后,你连命都没了!

  伱居然试图一个月内走到晋升之路的第三步,或许都不用三十年,你就会死!

  你才四十岁,你甚至不知道情妇肚子里的是儿是女,能不能生下来!金雀家的血脉怎么办?

  寿命、子嗣、理智都会离你而去,你只会变成一个勉强听从指令的战争傀儡。”

  “我知道,拉库尼奥,我知道。”孔岱亲王口中呼出的白汽居然带着淡淡的血雾。

  “那你还要这么做?你现在跟我去见修士,还有机会洗胃和驱散毒性。”拉库尼奥握住了孔岱亲王的手腕,但却没有拉动他。

  “拉库尼奥,一只金雀的幼鸟,能有今天已经足够幸运。”

  孔岱亲王呼哧呼哧地喘着气:“可这幸运的代价是什么?你知道吗?我是王子,我是亲王,人们把我当狗就算了。

  我是冠军封号骑士,我杀了吸血鬼大公,这是我自己挣来的荣耀,圣座城中权贵们还是把我当狗,呼来喝去!

  我先当主教的狗,再当骑士团的狗,然后是教皇的狗。

  我好不容易在千河谷挣脱牢笼,现在却又要我去给荆棘园公爵当狗?”

  站在仿佛巨狮人立的孔岱亲王面前,拉库尼奥一时间却不知道该说什么。

  扶着门框,额头青筋暴起的孔岱亲王几乎是吼叫:“不!如果得不到自由与尊严,那我宁愿死!

  三十年了,我还有多少三十年?我必须考虑,千河谷是不是我此生仅有的机会……”

  “那你以后怎么办呢?就算你能打赢!”拉库尼奥指着他的鼻尖吼道。

  孔岱亲王没有直接回答,而是胸膛起伏,不断地调整着呼吸,调整了快一分钟,才淡淡地笑道:

  “我的孩子,不论男女,以后就都靠您了。

  我知道我总是破坏您的计划,但现在您有一个永远不会破坏计划,完全听命于你的傀儡了,一个大骑士傀儡。

  有了这个大骑士傀儡,贵族们不会忌惮我反攻倒算,因为我已经没了做国王的能力。

  有了这个大骑士傀儡,就算王室试图夺回千河谷,我相信,您一定能抵抗他们的军队。

  有了这个大骑士傀儡,金雀家的幼鸟或许就能再一次飞腾到王冠之上!夺回我们应有的东西!”

  愕然的拉库尼奥甚至能隔着血肉听到孔岱亲王胸膛中砰砰作响的心跳声,仿佛要冲破皮囊一般。

  “我不懂那些阴谋诡计,也不懂那些弯弯绕绕。”

  “我的命运,就是一往无前!”

第555章 抵达碎米镇

  拂晓的晨星点缀在暗蓝色的天空中,群山与森林的背后,一抹橙红色的光线刺破了春夜,迎来了黎明。

  金红色的阳光落在瑙安河上,照出了一团燃金般的河雾。

  “哗啦——”

  坚硬的驳船穿透破开了河上翻滚的雾气。

  稠密的黑红两色旗则在宛如河道上移动的森林,拽着数十艘驳船排成一长列,在宽阔的河道上航行。

  河岸边的渔船上,稀稀拉拉的渔民们瑟瑟发抖,张大嘴巴,看着船舷后黑曜石雕塑般站立的成群士兵。

  “短,短毛?”

  年轻渔民话刚出口,便被爷爷一巴掌扇在了后脑勺上。

  “这是救世军的老爷们,等会就要在镇子里靠岸了,注意你的嘴巴。”

  摸着后脑勺,年轻渔民还是止不住地好奇:“这些短,咳嗯,救世军老爷,我教士们听说是魔鬼制造出来的人形魔物,能够喷射闪电?”

  “你再大点声,想要被全家绞死吗?”白胡子渔民咬着牙骂道。

  他可是听说了,这些救世军最爱绞死和斩首,甚至出征在外都要带绞刑架。

  要是他们在这嚷嚷,被抓到船上绞死那就亏大了。

  不过这瑙安河河面有二百多米宽,这爷俩讲话,船上的救世军自然是听不见的。

  洛朗站在船头,借着天光看着手中的地图:“中午前能到碎米镇吗?”

  “能。”霍塔姆郡本地的向导陪着笑道,“别说中午了,太阳完全升起来之前,就能到达碎米镇,我们提前去通知,诸位救世军老爷一上岸就正好能吃上早餐。”

  “不要叫救世军老爷,喊教友就行了。”洛朗听了老爷的称呼,直感觉肉麻极了,哪哪都不舒服。

  那向导自然是从善如流:“遵命,教友老爷。”

  洛朗一时语塞,便挥了挥手,让向导哪儿凉快哪儿待着去。

  望着河面上春日的倒影,洛朗扶着船舷,带着丝丝寒意的春风吹在脸上,却是驱散了不少焦躁之气。

  此刻的洛朗既是快意,又是忐忑。

  他从滞水坞出发已经三天了,沿途就下了一次岸补充补给,其余的时候不是在坐船就是在换乘。

  现如今目的地碎米镇已经近在眼前,要说不紧张那是假的。

  他身后是五十二艘驳船,装着4个黑冠战团2300余人,其中还包括一个百人法师团以及十余架火球弩还有五十枚时钟弹。

  要知道时钟弹制造困难产量极低,哪怕是圣械廷的炼金工坊开足马力,到目前库存也只有170枚左右。

  洛朗这一回一口气就带走了将近三分之一,可见他此次任务之重要。

  他将作为先锋,先于所有人登陆碎米镇,与本地的圣孙义军会合。

  这件事看似简单,但风险其实不低。

  碎米镇在飞流堡外围,处于贵族反叛势力与教会控制区的交界点。

  不足五十里的地方,就是孔岱亲王设在飞流堡城外的敕令连大营。

  从敕令连大营再走二十里路,就是飞流堡了。

  从碎米镇到敕令连大营的距离,对于救世军是一天的路程,而对于骑士们来说,是半日达甚至是小时达。

  大营中不仅有数千奴仆与工匠,还驻留了1个敕令连300骑士,200多神殿骑士,以及两千多的老朋友——雇佣兵、卫兵和披甲军士。

  3月1日,他率领的黑冠七军与八军一起夺下滞水坞,打退了两波副堡骑士的反攻。

  3月2日,4个黑冠军团来支援,并彻底击溃了副堡骑士们的主力。

  3月3日中午,第一批驳船和奇迹神甫支援到达,他们甚至没来得及休息,就坐上了驳船顺流而下。

  今天是3月6日,而第二批4支军团和骑兵们要到3月8日下午才能到场,第三批4支军团和护教军则要在3月9日才能到。

  这意味着洛朗和其他三位军团长要在碎米镇支撑两天,不能让敕令连趁他们立足未稳而打进来。

  那两千多的步兵自然不足为虑,有时钟弹这個清杂兵神器,他们也就是冲锋中安详睡眠的命。

  真正难打的反而是敕令连和神殿骑士总计500多骑士。

  霍塔姆郡和郎桑德郡亦或者卡夏郡都不同,这里一马平川,农业发达。

  这意味着附近找不到合适的森林也没有土丘,碎米镇还没有城墙,他们估计要在广阔的平原上和敕令连作战。

  他们甚至没法在野外建立工事,因为他们就没带多少砂浆。

  驳船空间有限,需要优先拿来运人和物资,没那么多空间去装载砂浆。

  为了抢时间,防止敕令连反应过来,占据碎米镇这个绝佳登陆点,他们又必须提前赶到。

  等到今天他们到达的消息传过去,就算反应再慢,估计明天早上甚至今天傍晚就会看到敕令连的踪迹了。

  为此,四位军团长与四位军团文书在一起开了一个会,得出的最终结果是——

  如果没有别的意外,那他们要驱散碎米镇所有居民,将碎米镇本身当作有利地形。

  “军团长,碎米镇到了。”

  洛朗下意识地抬起头,然后就被初生的晨曦刺得闭上了眼睛。

  不过在适应后,他便看到了一排排土木结构的房屋,炊烟顺着高耸的烟囱升上天空。

  这里的居民们喜爱用一种石英砂来装饰墙面,第一眼看去的时候,墙面居然如同水面般波光粼粼。

  真是一座漂亮的小镇。

  驳船在墙面反射的光芒中,缓缓驶入了港口。

  港口旁,热心的镇民将数十口大锅一字排开,香喷喷刚烤好的面包味道,在士兵们鼻尖萦绕。

  洛朗下船的时候,其他几名黑冠军团的军团长已经站在码头上和本地圣孙义军的领袖安德烈谈笑风生了。

  “哎呀,这位就是洛朗军团长吗?果然是才华出众的青年指挥官!”

  见到洛朗来了,安德烈自然是爽朗地大笑着欢迎。

  但洛朗却没有什么太热情地回应,俩人第一次见面,怎么就知道他是“才华出众”了?

  随便聊了两句,见其他几名军团长都没有谈到把碎米镇当作战场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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